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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来,针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普遍存在重义务履行、轻权利享有的"义务主导"模式。这种权利义务地位上的本末倒置,不仅有害于青少年全面、健康的发展及其人的主体性的塑造,而且阻碍了我国文明、民主和法制的建设。从感性和数量上真实了解和把握中小学生权利意识现状,研究和探讨中小学校在中小学生权利意识提高中的地位和路径,对于提高我国青少年乃至国人整体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特别重要和极其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