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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广告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此同时网络广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广告的伦理,如各种虚假、恶俗的广告现象猖獗,严重伤害了消费者的情感与利益。本文对网络广告存在的各种伦理问题的表现形式进行了探讨,对出现伦理问题的原因从广告主、广告从业人员、网站自身及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最后针对如何改变网络广告伦理的现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网络广告;伦理问题;对策
移动互联时代,网络得到了普及,网络广告业得到了飞速发展,由于网络媒体具有匿名性、不受时空限制、自由度较高等特点,网络广告出现了很多前所未有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网络伦理问题严重、虚假广告、恶俗广告、色情广告屡禁不止,这些伦理缺失的广告不仅误导我们的审美观和价值观,引起人们审美品位、文化品位和思想伦理道德素质迅速滑坡,更导致社会伦理道德秩序的混乱。
一、网络广告伦理失范的表现及影响
(一)泛娱乐化导致受众对伦理感知的麻木
娱乐是人的一种本能需求,当前社会生活压力大,很多人通过上网浏览网页的形式获得娱乐和放松,网络广告泛娱乐化现象严重。泛娱乐化一方面体现在广告内容本身的娱乐化,广告商用各种怪异标题引起受众的注意,进而用搞怪内容吸引受众眼球;另一方面,网站充斥的大量林林总总的广告版面也是对网络娱乐化信息环境的一种强化。网站的泛娱乐化倾向使人们对严肃伦理事件变得麻木。各大门户网站可以将严肃的灾难事件、娱乐八卦、两性用品广告同时安排在版面的显著位置。如2017年6月24日四川茂县山体滑坡,次日各大门户网站都在显著位置刊登救援相关情况。某门户网站首页第一条视频是“救援现场村民以悲歌寄哀思”,而第五条视频就是某影星和某影星同房的题目。另外一门户网站右下角的“博客推荐”栏目第一条题目是“茂县幸存者:一家被埋四口”,下方的广告题目竟是“99%的男人都受不了啥”。灾难事件让人悲伤,而娱乐新闻和广告又让人欣喜,窥探隐私和娱乐的心理使伦理的界限变得模糊,伦理感知变得麻木,伦理的约束在减弱,整个社会都将缺乏对深刻严肃伦理事件的反思。
(二)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在网络广告出现之前,虚假广告就在商业广告中屡禁不止,而网络虚假广告借助网络广告传播的优势造成的影响更大、更深远。虚假广告是指广告主故意夸大甚至无中生有地编造商品或服务的功能及优点,从而欺骗或误导消费者采取购买行动。很多网络广告从业人员频频发布虚假广告、运用各种夸张的标题吸引受众点击,给消费者带来了经济和精神层面的双重损失。例如,某网站首页多次出现“脱发仅需一招解决”的广告标题,点开之后题目是“为挽回女友,秃顶男90天长出满发”,其文章正文三次出现商家二维码,引导读者扫二维码免费领取生发秘籍。又如某网站广告标题为“喝水都会胖竟因为这个,教你一招瘦到90斤”,同时显示的广告主为力格健身,但是点击进去竟然是一种“吸油汤”的广告,而且文章中五次出现二维码引导读者“添加微信、交流吸油”,跟力格健身没有丝毫关系。上述广告商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生发、瘦身等爱美的需求,夸大产品功能。这些网络虚假广告的广泛存在一方面不利于市场经济良性竞争,另一方面也降低了消费者对广告行业的信任度,同时给社会造成了信任危机。
(三)恶俗广告降低社会审美标准
恶俗广告指的是广告表现内容较为低俗和粗暴,引起受众普遍反感,甚至让人反胃和恶心的广告作品。如2014年索尼发布了一条充满性暗示的低俗广告,广告展示的是一位性感妩媚、肤色浅黑的女医生,她出场后就说:“我敢打赌你肯定每天都在做那件事。你是否担心自己做得太多了?在床上做?在厨房做?在卫生间做?或者你喜欢在花园做?”,而广告结尾显示她所说的当然不是指自慰行为,而是PlayStation 4的远程玩游戏功能,这项功能可以让玩家们用智能手机在任何地方玩游戏。这条广告中的台词显然冒犯了所有人,它暗示玩家们都是性饥渴的毛头小伙子,他们认为女性只是性交对象,只有异常美艳的女性才会出现在游戏对话中。这类广告中明显含有大量的性暗示信息,一方面贬低了受众的人格尊严,败坏了社会风气,同时它也造成了社会现实中的一系列伦理问题。
(四)色情画面造成道德沉沦
网络广告中的色情画面比较泛滥,主要表现为广告主人公身体裸露部位较多、广告语言和动作带有性暗示,以此来吸引受众眼球。当前各大网站的网络游戏广告尤其擅长诉诸“性”元素,唤起男性玩家对性的原始需求,刺激、诱惑其进入虚拟的游戏世界。部分游戏商为了谋取更多大的利益,甚至变本加厉的涉黄。我们在浏览网页的时候经常有网络游戏广告弹出来,用充满暗示性的广告宣传语和图片,暴露的着装、风骚的姿势等画面引诱我们点进去,如“女角色鲜嫩娇羞、玩了脸红心跳”、“玩游戏,泡MM”、“她是你的奴隶”等挑逗的字眼,还有一些以未成年少女为招牌刺激受眾眼球和消费的作品来引诱玩家。
(五)刻板印象导致对女性歧视
刻板印象是传播学者李普曼在《公共舆论》一书中首次提到的,一些长久以来形成的对某类人或事物產生的固定的、以偏概全的看法和判断。在现实社会中,人们普遍对女性存在刻板偏见,各种杂志媒体大多以美女作为封面的人物,广告中也多选择美女作为主角。网上大量广告对女性形象的构建主要突出“身材”和“容貌”两个方面,丝毫不在意女性的内在美,忽略其自身价值,使得女性完全失去了自己的思想、价值,成为纯粹的工具符号。例如,网易主页美女直播栏目的广告标题“肤白貌美大长腿”“看直播像被强吻、一米二大长腿”,搜狐首页也出现过“黑丝长腿太诱人!你没看到过的另类惹火兔女郎”的广告标题。网络广告中将女性当做男性的观赏品和附属品,用女性的漂亮就能吸引男性这一刻板偏见,对女性造成性别歧视,也对现实生活中伦理规范造成了负面影响。网络广告中塑造的这些刻板印象固化了原有社会文化中的世俗偏见,否定了女性的内在素养与价值,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网络广告伦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网络广告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广告法中关于网络广告的相关规定较为笼统和泛泛,缺乏明确有针对性的网络广告法律法规的规范,由于网络广告的传播不受时空限制,同时具有匿名性,因此给相关部门的法律监管带来了困难。网络广告法迟迟不能出台使得网络广告的监管和治理缺乏完善的法律依据,给广告主在网络上发布伦理失范广告提供了可乘之机,其播出的广告可以在法律与道德的边界打擦边球。
(二)广告主和网站追求经济利益的内在动机
广告主是广告活动的出资人,也是广告活动的发起者。网络视频广告费用的支出对于广告主来说是一种商业投资,他们希望通过广告实现商品的销售和品牌的提升,进而获得利益回报。网站作为网络广告的播放媒体,广告费用是网站的主要经济来源。在经济利益的推动以及网站之间竞争的压力下,各大网站对广告内容的把关越来越弱,对广告伦理问题熟视无睹,视频广告时间加长也是一个趋势。
(三)广告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在传统媒体,广告公司是承接广告主业务并连接广告媒体投放的一个纽带,是广告活动的核心组织。而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广告的创作者可能来自于一个广告公司,可能只是一个团队,甚至是一个草根民众,因此网络广告行业内容提供者本身的水平参差不齐的,这就导致创作的广告作品常常有失水准。广告创作者为了最大限度的吸引受众的眼球,用尽浑身解数,不惜创作出各种大胆的标题和抢眼的图片,有时甚至涉黄也在所不惜。
(四)社会伦理观念及受众媒介素养的缺失
从社会环境层面来看,网络广告的伦理失范与现实社会中的伦理问题息息相关,互相影响。现实社会中的伦理问题可以反映到网络广告内容中,经济利益及商品的拜物化造成了人们对伦理的忽视。从受众媒介素养的层面来看,网络广告受众的素养确实有待提高。很多网络用户在猎奇和窥探隐私的心态的引导下热衷于收看低级趣味、庸俗的文章和作品。因此广告主为了迎合这些受众的口味和心理,投其所好的对广告作品进行设计和传播,进而导致了一系列网络广告伦理问题的出现。
三、解决网络广告伦理问题的对策
(一)加快网络广告的立法工作
保证广告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有法可依,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网络广告出现之前制定的,尽管后来进行了多次修订,但是针对互联网广告的具体条例仍十分有限。虽然互联网行业有《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的制约,但由于网络广告具有匿名性,不受时空限制等特点,使得对很多网络广告违法行为的发现和监管存在困难。网络广告行业的发展亟需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加快网络广告的立法工作,对网络广告违法行为“依法处置”,才能从根本上改善网络广告伦理缺失问题。只有健全网络广告法,使法律得到良好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对商业力量的限制,才能让违法广告的发布者受到震慑。只有这样,百度上搜”丰胸“”减肥“”白癜风“出来的第一条才会是”现如今科学界还找不到有效的办法“,而不是前三页都是虚假广告。
(二)多渠道完善網络广告监管体系
网络广告作为商业广告的一种形式,仍属于各级工商管理部门的监管范围,又因网络广告以互联网为传播载体,因此信息产业部门对其也有监管义务。由于网络广告具有变化快、隐蔽性强、易删除、难取证等特点,加大了各部门的监管难度。为了保证各监管部门职责的有效行使,首先应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资格和市场准入进行监管;其次,建立由第三方机构对经济活动主体的市场行为和广告运行状况进行实时有效的监测,如2017年6月22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开发的“网络有害出版物及信息样本特征值共享数据库系统”正式上线运行。首批有百度、阿里巴巴、腾讯、新浪网等9家互联网企业加入该系统。该系统可以实现“一家网络企业发现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系统内全部网络企业共同查堵”,将有效整合各网络企业的内容监测处置力量,有力提高网络有害信息的发现处置效率和水平,大力压缩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空间。第三,要提高企业自我监测的能力,借助先进的设备和“大数据”技术,对网络广告中的“不合法成分”进行抓取与监控,可以实现对网络广告伦理问题的有效监管。
(三)倡导网络广告行业自律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中国互动网络广告行业自律守则》是网络广告行业的首部自律守则,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我国网络广告的健康、有序发展。随着网络技术的更新和网络的普及,网络广告出现了很多前所未有的问题,网络广告行业应该制定与时俱进的行业自律法规,以自律的形式确保相关组织能够有效地指导和监督网络广告行业的发展,使其有更为具体明确的操作规范,强化网络广告自律行为。只有网络广告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两个方面的意识都提升了,才能在具体的广告活动中用法律和道德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断减少广告伦理问题的出现,在广告活动中能自发的维护网络广告行业的伦理道德秩序。
(四)提高网络广告受众的媒介素养
网络上充斥着大量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广告信息,受众需要具备对信息的接受和鉴别能力,因此对网络受众开展网络广告素养教育,积极宣传社会主义道德和核心价值观,提高网络受众的媒介素养,一方面拒绝点击和查看带有恶俗、色情倾向的各种伦理失范的网络广告,另一方面对网络广告的伦理问题进行监督,并督促该行业进行整改。当前各大门户网站都在显著位置开设了“网站不文明内容举报”栏目,据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提供的“2017年5月全国网络举报受理情况”数据来看,今年5月受理违法和不良信息有效举报312.1万件,环比、同比分别增长约7.1%和25.4%。其中,腾讯、新浪、百度、阿里巴巴等主要商業网站受理违法和不良信息有效举报207.4万件,处置或向执法部门转交199.4万件。可见网民举报已成为网络空间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受众有望成为网络违法行为的重要监督者。
网络广告伦理问题的解决将是一个长期和复杂的过程,当务之急是加快推进网络广告的立法工作,同时需要网络广告活动过程中的各大主体及相关部门共同合作,多渠道完善监管体系,还要加强网络广告行业自律、提高网民媒介素养,这样才能共同推进网络广告这一行业的长久、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徐鸣.责任伦理视角下的网络广告探究[J].装饰,2015(9).
[2]张洪红.移动互联网视野下的广告伦理问题研究[J].今传媒,2016(8).
[3]周建青.伦理学视野下新媒体影像传播的社会伦理问题探析[J].现代传播, 2015(01).
【关键词】:网络广告;伦理问题;对策
移动互联时代,网络得到了普及,网络广告业得到了飞速发展,由于网络媒体具有匿名性、不受时空限制、自由度较高等特点,网络广告出现了很多前所未有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网络伦理问题严重、虚假广告、恶俗广告、色情广告屡禁不止,这些伦理缺失的广告不仅误导我们的审美观和价值观,引起人们审美品位、文化品位和思想伦理道德素质迅速滑坡,更导致社会伦理道德秩序的混乱。
一、网络广告伦理失范的表现及影响
(一)泛娱乐化导致受众对伦理感知的麻木
娱乐是人的一种本能需求,当前社会生活压力大,很多人通过上网浏览网页的形式获得娱乐和放松,网络广告泛娱乐化现象严重。泛娱乐化一方面体现在广告内容本身的娱乐化,广告商用各种怪异标题引起受众的注意,进而用搞怪内容吸引受众眼球;另一方面,网站充斥的大量林林总总的广告版面也是对网络娱乐化信息环境的一种强化。网站的泛娱乐化倾向使人们对严肃伦理事件变得麻木。各大门户网站可以将严肃的灾难事件、娱乐八卦、两性用品广告同时安排在版面的显著位置。如2017年6月24日四川茂县山体滑坡,次日各大门户网站都在显著位置刊登救援相关情况。某门户网站首页第一条视频是“救援现场村民以悲歌寄哀思”,而第五条视频就是某影星和某影星同房的题目。另外一门户网站右下角的“博客推荐”栏目第一条题目是“茂县幸存者:一家被埋四口”,下方的广告题目竟是“99%的男人都受不了啥”。灾难事件让人悲伤,而娱乐新闻和广告又让人欣喜,窥探隐私和娱乐的心理使伦理的界限变得模糊,伦理感知变得麻木,伦理的约束在减弱,整个社会都将缺乏对深刻严肃伦理事件的反思。
(二)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在网络广告出现之前,虚假广告就在商业广告中屡禁不止,而网络虚假广告借助网络广告传播的优势造成的影响更大、更深远。虚假广告是指广告主故意夸大甚至无中生有地编造商品或服务的功能及优点,从而欺骗或误导消费者采取购买行动。很多网络广告从业人员频频发布虚假广告、运用各种夸张的标题吸引受众点击,给消费者带来了经济和精神层面的双重损失。例如,某网站首页多次出现“脱发仅需一招解决”的广告标题,点开之后题目是“为挽回女友,秃顶男90天长出满发”,其文章正文三次出现商家二维码,引导读者扫二维码免费领取生发秘籍。又如某网站广告标题为“喝水都会胖竟因为这个,教你一招瘦到90斤”,同时显示的广告主为力格健身,但是点击进去竟然是一种“吸油汤”的广告,而且文章中五次出现二维码引导读者“添加微信、交流吸油”,跟力格健身没有丝毫关系。上述广告商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生发、瘦身等爱美的需求,夸大产品功能。这些网络虚假广告的广泛存在一方面不利于市场经济良性竞争,另一方面也降低了消费者对广告行业的信任度,同时给社会造成了信任危机。
(三)恶俗广告降低社会审美标准
恶俗广告指的是广告表现内容较为低俗和粗暴,引起受众普遍反感,甚至让人反胃和恶心的广告作品。如2014年索尼发布了一条充满性暗示的低俗广告,广告展示的是一位性感妩媚、肤色浅黑的女医生,她出场后就说:“我敢打赌你肯定每天都在做那件事。你是否担心自己做得太多了?在床上做?在厨房做?在卫生间做?或者你喜欢在花园做?”,而广告结尾显示她所说的当然不是指自慰行为,而是PlayStation 4的远程玩游戏功能,这项功能可以让玩家们用智能手机在任何地方玩游戏。这条广告中的台词显然冒犯了所有人,它暗示玩家们都是性饥渴的毛头小伙子,他们认为女性只是性交对象,只有异常美艳的女性才会出现在游戏对话中。这类广告中明显含有大量的性暗示信息,一方面贬低了受众的人格尊严,败坏了社会风气,同时它也造成了社会现实中的一系列伦理问题。
(四)色情画面造成道德沉沦
网络广告中的色情画面比较泛滥,主要表现为广告主人公身体裸露部位较多、广告语言和动作带有性暗示,以此来吸引受众眼球。当前各大网站的网络游戏广告尤其擅长诉诸“性”元素,唤起男性玩家对性的原始需求,刺激、诱惑其进入虚拟的游戏世界。部分游戏商为了谋取更多大的利益,甚至变本加厉的涉黄。我们在浏览网页的时候经常有网络游戏广告弹出来,用充满暗示性的广告宣传语和图片,暴露的着装、风骚的姿势等画面引诱我们点进去,如“女角色鲜嫩娇羞、玩了脸红心跳”、“玩游戏,泡MM”、“她是你的奴隶”等挑逗的字眼,还有一些以未成年少女为招牌刺激受眾眼球和消费的作品来引诱玩家。
(五)刻板印象导致对女性歧视
刻板印象是传播学者李普曼在《公共舆论》一书中首次提到的,一些长久以来形成的对某类人或事物產生的固定的、以偏概全的看法和判断。在现实社会中,人们普遍对女性存在刻板偏见,各种杂志媒体大多以美女作为封面的人物,广告中也多选择美女作为主角。网上大量广告对女性形象的构建主要突出“身材”和“容貌”两个方面,丝毫不在意女性的内在美,忽略其自身价值,使得女性完全失去了自己的思想、价值,成为纯粹的工具符号。例如,网易主页美女直播栏目的广告标题“肤白貌美大长腿”“看直播像被强吻、一米二大长腿”,搜狐首页也出现过“黑丝长腿太诱人!你没看到过的另类惹火兔女郎”的广告标题。网络广告中将女性当做男性的观赏品和附属品,用女性的漂亮就能吸引男性这一刻板偏见,对女性造成性别歧视,也对现实生活中伦理规范造成了负面影响。网络广告中塑造的这些刻板印象固化了原有社会文化中的世俗偏见,否定了女性的内在素养与价值,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网络广告伦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网络广告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广告法中关于网络广告的相关规定较为笼统和泛泛,缺乏明确有针对性的网络广告法律法规的规范,由于网络广告的传播不受时空限制,同时具有匿名性,因此给相关部门的法律监管带来了困难。网络广告法迟迟不能出台使得网络广告的监管和治理缺乏完善的法律依据,给广告主在网络上发布伦理失范广告提供了可乘之机,其播出的广告可以在法律与道德的边界打擦边球。
(二)广告主和网站追求经济利益的内在动机
广告主是广告活动的出资人,也是广告活动的发起者。网络视频广告费用的支出对于广告主来说是一种商业投资,他们希望通过广告实现商品的销售和品牌的提升,进而获得利益回报。网站作为网络广告的播放媒体,广告费用是网站的主要经济来源。在经济利益的推动以及网站之间竞争的压力下,各大网站对广告内容的把关越来越弱,对广告伦理问题熟视无睹,视频广告时间加长也是一个趋势。
(三)广告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在传统媒体,广告公司是承接广告主业务并连接广告媒体投放的一个纽带,是广告活动的核心组织。而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广告的创作者可能来自于一个广告公司,可能只是一个团队,甚至是一个草根民众,因此网络广告行业内容提供者本身的水平参差不齐的,这就导致创作的广告作品常常有失水准。广告创作者为了最大限度的吸引受众的眼球,用尽浑身解数,不惜创作出各种大胆的标题和抢眼的图片,有时甚至涉黄也在所不惜。
(四)社会伦理观念及受众媒介素养的缺失
从社会环境层面来看,网络广告的伦理失范与现实社会中的伦理问题息息相关,互相影响。现实社会中的伦理问题可以反映到网络广告内容中,经济利益及商品的拜物化造成了人们对伦理的忽视。从受众媒介素养的层面来看,网络广告受众的素养确实有待提高。很多网络用户在猎奇和窥探隐私的心态的引导下热衷于收看低级趣味、庸俗的文章和作品。因此广告主为了迎合这些受众的口味和心理,投其所好的对广告作品进行设计和传播,进而导致了一系列网络广告伦理问题的出现。
三、解决网络广告伦理问题的对策
(一)加快网络广告的立法工作
保证广告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有法可依,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网络广告出现之前制定的,尽管后来进行了多次修订,但是针对互联网广告的具体条例仍十分有限。虽然互联网行业有《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的制约,但由于网络广告具有匿名性,不受时空限制等特点,使得对很多网络广告违法行为的发现和监管存在困难。网络广告行业的发展亟需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加快网络广告的立法工作,对网络广告违法行为“依法处置”,才能从根本上改善网络广告伦理缺失问题。只有健全网络广告法,使法律得到良好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对商业力量的限制,才能让违法广告的发布者受到震慑。只有这样,百度上搜”丰胸“”减肥“”白癜风“出来的第一条才会是”现如今科学界还找不到有效的办法“,而不是前三页都是虚假广告。
(二)多渠道完善網络广告监管体系
网络广告作为商业广告的一种形式,仍属于各级工商管理部门的监管范围,又因网络广告以互联网为传播载体,因此信息产业部门对其也有监管义务。由于网络广告具有变化快、隐蔽性强、易删除、难取证等特点,加大了各部门的监管难度。为了保证各监管部门职责的有效行使,首先应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资格和市场准入进行监管;其次,建立由第三方机构对经济活动主体的市场行为和广告运行状况进行实时有效的监测,如2017年6月22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开发的“网络有害出版物及信息样本特征值共享数据库系统”正式上线运行。首批有百度、阿里巴巴、腾讯、新浪网等9家互联网企业加入该系统。该系统可以实现“一家网络企业发现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系统内全部网络企业共同查堵”,将有效整合各网络企业的内容监测处置力量,有力提高网络有害信息的发现处置效率和水平,大力压缩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空间。第三,要提高企业自我监测的能力,借助先进的设备和“大数据”技术,对网络广告中的“不合法成分”进行抓取与监控,可以实现对网络广告伦理问题的有效监管。
(三)倡导网络广告行业自律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中国互动网络广告行业自律守则》是网络广告行业的首部自律守则,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我国网络广告的健康、有序发展。随着网络技术的更新和网络的普及,网络广告出现了很多前所未有的问题,网络广告行业应该制定与时俱进的行业自律法规,以自律的形式确保相关组织能够有效地指导和监督网络广告行业的发展,使其有更为具体明确的操作规范,强化网络广告自律行为。只有网络广告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两个方面的意识都提升了,才能在具体的广告活动中用法律和道德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断减少广告伦理问题的出现,在广告活动中能自发的维护网络广告行业的伦理道德秩序。
(四)提高网络广告受众的媒介素养
网络上充斥着大量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广告信息,受众需要具备对信息的接受和鉴别能力,因此对网络受众开展网络广告素养教育,积极宣传社会主义道德和核心价值观,提高网络受众的媒介素养,一方面拒绝点击和查看带有恶俗、色情倾向的各种伦理失范的网络广告,另一方面对网络广告的伦理问题进行监督,并督促该行业进行整改。当前各大门户网站都在显著位置开设了“网站不文明内容举报”栏目,据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提供的“2017年5月全国网络举报受理情况”数据来看,今年5月受理违法和不良信息有效举报312.1万件,环比、同比分别增长约7.1%和25.4%。其中,腾讯、新浪、百度、阿里巴巴等主要商業网站受理违法和不良信息有效举报207.4万件,处置或向执法部门转交199.4万件。可见网民举报已成为网络空间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受众有望成为网络违法行为的重要监督者。
网络广告伦理问题的解决将是一个长期和复杂的过程,当务之急是加快推进网络广告的立法工作,同时需要网络广告活动过程中的各大主体及相关部门共同合作,多渠道完善监管体系,还要加强网络广告行业自律、提高网民媒介素养,这样才能共同推进网络广告这一行业的长久、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徐鸣.责任伦理视角下的网络广告探究[J].装饰,2015(9).
[2]张洪红.移动互联网视野下的广告伦理问题研究[J].今传媒,2016(8).
[3]周建青.伦理学视野下新媒体影像传播的社会伦理问题探析[J].现代传播, 2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