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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河流合作机制致力于协调流域内各国利益、化解彼此矛盾和促进合作善治,实现跨界河流合作机制有效性对提升跨界河流的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合作机制互动的视角,作者提出的嵌套式机制同时满足了权力、制度、身份认同和外部因素四个条件,有利于提升跨界河流合作机制的有效性.嵌套式机制是指由跨界河流合作机制与将其功能嵌套在内的区域政治经济共同体组成的联动结构,主要包括议题桥接与结构桥接两个关键作用过程.前者涉及信息共享、协调磋商和议题塑造与整合路径的搭建,后者则指遵约规范和争端解决路径的塑造.通过分析保护多瑙河国际委员会、湄公河委员会和尼罗河流域倡议组织三个案例,可以看出由跨界河流合作机制与区域政治经济共同体组成的嵌套式机制的完整程度与跨界河流合作机制的有效性呈正相关.嵌套式机制揭示了区域一体化深度和广度对跨界河流合作机制有效性的影响,为理解区域政治经济共同体与具体的功能性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互动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