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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人是万物的尺度,人给自然界立法……类似的观点,早在几千年前,西方哲人就有过表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在自己主宰的世界里,给自己的世界制定规矩,这是每个人的自由。但在社会这个共同体里,对法律条文品头论足,这样的权利人人都有。至于社会立法的资格,历来是少数人的特权。互联网时代,网络舆论意欲给某个行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