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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2010年6月成为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省区以来,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立足边疆特色,紧抓云南“桥头堡”建设的战略契机,本着“尊重市场、防范风险、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原则,积极推动业务的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为全面了解和掌握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现状,笔者进行了实地调研。
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快速发展
结算量较快增长,贸易结算额占比远超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11年10月末,全省银行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249.2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进出口结算金额173.38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进出口结算金额22.25亿元人民币;资本项下收支合计53.53亿元人民币。尤其是2011年以来,业务量增长更加迅速,截至10月末,跨境人民币结算额190.04亿元人民币,占2010年6月试点开展以来业务量的76%,其中货物贸易124.5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和其它经常项目12亿元人民币;资本项下结算取得突破,结算额达53.6亿元人民币。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额占同期外贸进出口总额的15.8%,远高于6.7%的全国平均水平。
人民币结算地域范围快速拓展。从2011年的统计数据来看,云南跨境人民币结算地域范围已从2010年的8个国家(韩国、老挝、蒙古、缅甸、泰国、越南、新加坡、香港)扩展至包括欧美国家在内的23个国家。其中,与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的人民币结算额在总额的占比,分别名列第四、第五、第六位,三国结算量占总额的23%。
贸易项下人民币结算收入大于支出。从全国来看,跨境人民币结算总收入远小于总支出,尽管收付比从2010年的1:5.5,降低至2011年的1:2.6,但总体仍然延续了人民币流出规模超过流入的特征。但从云南省自试点以来的统计数据来看,全省人民币收入153.6亿元人民币,支出66.14亿元人民币,收入大于支出,收付比1:0.43,与全国的总体情况恰恰相反。其原因与云南省边境省份特点以及贸易伙伴国分布密切相关。首先,云南毗邻国家缅、老、越等外汇储备较为匮乏,但上述国家在和中国的民间贸易中有大量人民币留存,这为境外进口方以人民币支付提供了来源,是人民币收入大于支出的主要原因。其次,由于当前人民币对周边国家货币兑换渠道不畅,导致双边经济往来中很大一部分资金通过“地摊银行”结算,不能纳入到统计监测数据中来,导致数据失真。这一点可以从中缅结算中窥见一斑,对缅收支差额解释了云南省收支差中80%的部分,但实际情况是边境地区特别是边贸中对缅甸进口多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渠道多通过“地摊银行”。
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集中。自试点开始至2011年10月,从各州市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在全省结算量的比重看,昆明、德宏和红河三个州市占比达到了92%、但至今还有两个州市未发生业务,这主要是云南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及各州市地理位置不同造成的。
存在的问题
沟通协调机制尚不完善。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的有效推进涉及到商务、工商、海关、税务等多个部门。但是,目前各个部门之间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信息交流等日常工作机制,也未建立起信息共享平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的高效开展。
配套政策未及时跟进。例如对于跨境贸易中人民币报关外币结算或外币报关人民币结算的情况,目前出口核销和退税等方面的管理政策和操作流程尚未明确,增加了企业使用人民币的顾虑,极大地打击了出口企业参与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积极性。
部分基层商业银行认识还不到位。基层商业银行普遍认为与经营外币结算业务相比,本币结算不存在汇差,结算收益甚微,加之目前基层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较小,涉及跨境人民币结算的程序较多、操作复杂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部分基层商业银行在向企业宣传及开展业务时热情不高。
云南外贸企业竞争能力偏弱。调研发现,虽然进出口企业对跨境人民币结算比较认同,但由于云南省的出口产品主要为机电产品和农副产品,科技含量及附加值相对较低,缺乏竞争力,这就造成了进出口企业在与外商谈判中普遍处于劣势,结算币种的选择权更多掌握在外方手中,制约了人民币在跨境贸易中的使用。
云南边境海关成本高,影响结算量。调研中发现,云南部分口岸通关费用高、手续繁,甚至边检刻意刁难,造成企业绕道进出口现象。虽然老挝距版纳州府仅100多公里,但由于各类收费高、手续繁,许多进出口企业宁愿选择从老挝到越南,再到广西,最后到云南或其他地区的迂回路线。如:普洱一家从事石斛进口的企业反映,尽管公司距离中缅边境仅100多公里,但由于从缅甸进口的石斛在普洱要经过多次开箱检查、被多次收取费用,所以公司最终只得选择缅甸——越南——广西—江苏的迂回路径。玉溪、版纳的企业也多有此类反应。
金融配套服务滞后,阻碍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一是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兑换困难。缅、老、越等国家银行业发展滞后,银行业务规模小、服务功能弱,银行结算网点少、费用高等成为双边银行间清算渠道的障碍。二是部分国家汇率波动大,导致银行间很难开展货币兑换业务。如:缅甸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相差100多倍,老挝银行兑出货币价格高于市场价格25%左右。越南盾大幅贬值频繁。上述原因造成了云南边境地区现钞收付成为主要结算方式,跨境人民币结算仅能依靠个人在云南境内开立的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NRA)或者“地摊银行”实现。三是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受限,影响人民币流出国外。如:在勐腊农行开户的某矿业公司,每年需通过银行汇款至老方约7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矿石收购款、工人工资等日常开支,但老方收款行无法满足如此“巨大”的提现需求。最后,勐腊农行只得疏通海关,赔本为其大客户专门运送现钞至老挝,满足其现钞解付需求。
政策缺乏细化,业务人员对政策的掌握、认识有偏差,致使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非试点企业退税政策可操作性不强。现有政策规定以现金结算的不得享受退税,出口必须以银行转账为结算方式,并出具转账收入凭证。而大量从事边境贸易的出口企业,主要以现金结算。他们为了享受退税,不得不以外汇结算。二是现行试点企业制度不利跨境人民币结算进一步推广。不少非试点企业反映,实行试点企业审批制,对非试点企业是不公平竞争,增加了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出口付汇成本,更是错失了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的良机。
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简称RCPMIS)有待优化。反映在系统操作主界面使用比较繁琐。业务人员操作难,使用速度也较其他系统慢;系统没有设置试点企业业务统计模块,对区分试点企业业务量与非试点企业业务量时统计难度较大;跨境人民币结算统计模式不够完善,难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
政策建议
一是加强对外交流,拓展境内外高层次货币合作。针对当前人民币在境外流通范围有限、接受程度不高的现状,应积极开展国家间高层次的货币合作,如: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快与周边国家签订货币互换协议的步伐等,从政策层面进一步疏通人民币跨境流动渠道。
二是加快人民币回流机制的建设,建立人民币跨境双向流动的循环路径。以香港为基点,加快人民币境外投资产品的创新,充分发挥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在人民币跨境流动中扮演的枢纽作用,进一步便利以人民币进行的投资和贸易。
三是放宽人民币对非国际主要储备货币的兑换业务的管制,加快兑换点的审批进度,便利人民币与非国际主要储备货币兑换业务的开展,并以此增加人民币的可获得性,提升人民币国际认知度。
四是强化沟通协调,形成跨部门政策合力。在推进业务过程中,要注重加强与海关、税务、商务等业务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企业货物进出口报关、结算、退税等各环节通畅,及时向上反映和帮助企业解决跨境人民币结算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是及时配套或完善相关的管理政策,并且自上而下不断明确和细化核销和退税等业务操作流程。
六是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提升社会参与各方对跨境人民币使用的认知度和积极性。商业银行作为跨境人民币使用推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建议从国家战略和长远利益出发,做好对客户的政策讲解和业务宣传工作,摸清、培育和引导客户对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需求,为推动跨境人民币使用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七是建议企业积极修炼内功,完善体系建设,强化内部管理,通过产业品质升级和发展自主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增强人民币定价能力。
八是健全业务信息化管理。升级跨境人民币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录入方便、快捷,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完善对汇率的监测和信息相关的收集,形成完整的信息流,加大对数据分析、研究,为完善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参考。
九是有选择地下放部分外事权,以便边境省会中支在总行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在支持地方发展,创建良好金融环境,加强边境省份中心支行与毗邻国家央行的交流合作中将发挥积极作用。
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快速发展
结算量较快增长,贸易结算额占比远超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11年10月末,全省银行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249.2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进出口结算金额173.38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进出口结算金额22.25亿元人民币;资本项下收支合计53.53亿元人民币。尤其是2011年以来,业务量增长更加迅速,截至10月末,跨境人民币结算额190.04亿元人民币,占2010年6月试点开展以来业务量的76%,其中货物贸易124.5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和其它经常项目12亿元人民币;资本项下结算取得突破,结算额达53.6亿元人民币。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额占同期外贸进出口总额的15.8%,远高于6.7%的全国平均水平。
人民币结算地域范围快速拓展。从2011年的统计数据来看,云南跨境人民币结算地域范围已从2010年的8个国家(韩国、老挝、蒙古、缅甸、泰国、越南、新加坡、香港)扩展至包括欧美国家在内的23个国家。其中,与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的人民币结算额在总额的占比,分别名列第四、第五、第六位,三国结算量占总额的23%。
贸易项下人民币结算收入大于支出。从全国来看,跨境人民币结算总收入远小于总支出,尽管收付比从2010年的1:5.5,降低至2011年的1:2.6,但总体仍然延续了人民币流出规模超过流入的特征。但从云南省自试点以来的统计数据来看,全省人民币收入153.6亿元人民币,支出66.14亿元人民币,收入大于支出,收付比1:0.43,与全国的总体情况恰恰相反。其原因与云南省边境省份特点以及贸易伙伴国分布密切相关。首先,云南毗邻国家缅、老、越等外汇储备较为匮乏,但上述国家在和中国的民间贸易中有大量人民币留存,这为境外进口方以人民币支付提供了来源,是人民币收入大于支出的主要原因。其次,由于当前人民币对周边国家货币兑换渠道不畅,导致双边经济往来中很大一部分资金通过“地摊银行”结算,不能纳入到统计监测数据中来,导致数据失真。这一点可以从中缅结算中窥见一斑,对缅收支差额解释了云南省收支差中80%的部分,但实际情况是边境地区特别是边贸中对缅甸进口多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渠道多通过“地摊银行”。
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集中。自试点开始至2011年10月,从各州市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在全省结算量的比重看,昆明、德宏和红河三个州市占比达到了92%、但至今还有两个州市未发生业务,这主要是云南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及各州市地理位置不同造成的。
存在的问题
沟通协调机制尚不完善。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的有效推进涉及到商务、工商、海关、税务等多个部门。但是,目前各个部门之间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信息交流等日常工作机制,也未建立起信息共享平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的高效开展。
配套政策未及时跟进。例如对于跨境贸易中人民币报关外币结算或外币报关人民币结算的情况,目前出口核销和退税等方面的管理政策和操作流程尚未明确,增加了企业使用人民币的顾虑,极大地打击了出口企业参与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积极性。
部分基层商业银行认识还不到位。基层商业银行普遍认为与经营外币结算业务相比,本币结算不存在汇差,结算收益甚微,加之目前基层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较小,涉及跨境人民币结算的程序较多、操作复杂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部分基层商业银行在向企业宣传及开展业务时热情不高。
云南外贸企业竞争能力偏弱。调研发现,虽然进出口企业对跨境人民币结算比较认同,但由于云南省的出口产品主要为机电产品和农副产品,科技含量及附加值相对较低,缺乏竞争力,这就造成了进出口企业在与外商谈判中普遍处于劣势,结算币种的选择权更多掌握在外方手中,制约了人民币在跨境贸易中的使用。
云南边境海关成本高,影响结算量。调研中发现,云南部分口岸通关费用高、手续繁,甚至边检刻意刁难,造成企业绕道进出口现象。虽然老挝距版纳州府仅100多公里,但由于各类收费高、手续繁,许多进出口企业宁愿选择从老挝到越南,再到广西,最后到云南或其他地区的迂回路线。如:普洱一家从事石斛进口的企业反映,尽管公司距离中缅边境仅100多公里,但由于从缅甸进口的石斛在普洱要经过多次开箱检查、被多次收取费用,所以公司最终只得选择缅甸——越南——广西—江苏的迂回路径。玉溪、版纳的企业也多有此类反应。
金融配套服务滞后,阻碍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一是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兑换困难。缅、老、越等国家银行业发展滞后,银行业务规模小、服务功能弱,银行结算网点少、费用高等成为双边银行间清算渠道的障碍。二是部分国家汇率波动大,导致银行间很难开展货币兑换业务。如:缅甸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相差100多倍,老挝银行兑出货币价格高于市场价格25%左右。越南盾大幅贬值频繁。上述原因造成了云南边境地区现钞收付成为主要结算方式,跨境人民币结算仅能依靠个人在云南境内开立的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NRA)或者“地摊银行”实现。三是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受限,影响人民币流出国外。如:在勐腊农行开户的某矿业公司,每年需通过银行汇款至老方约7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矿石收购款、工人工资等日常开支,但老方收款行无法满足如此“巨大”的提现需求。最后,勐腊农行只得疏通海关,赔本为其大客户专门运送现钞至老挝,满足其现钞解付需求。
政策缺乏细化,业务人员对政策的掌握、认识有偏差,致使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非试点企业退税政策可操作性不强。现有政策规定以现金结算的不得享受退税,出口必须以银行转账为结算方式,并出具转账收入凭证。而大量从事边境贸易的出口企业,主要以现金结算。他们为了享受退税,不得不以外汇结算。二是现行试点企业制度不利跨境人民币结算进一步推广。不少非试点企业反映,实行试点企业审批制,对非试点企业是不公平竞争,增加了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出口付汇成本,更是错失了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的良机。
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简称RCPMIS)有待优化。反映在系统操作主界面使用比较繁琐。业务人员操作难,使用速度也较其他系统慢;系统没有设置试点企业业务统计模块,对区分试点企业业务量与非试点企业业务量时统计难度较大;跨境人民币结算统计模式不够完善,难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
政策建议
一是加强对外交流,拓展境内外高层次货币合作。针对当前人民币在境外流通范围有限、接受程度不高的现状,应积极开展国家间高层次的货币合作,如: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快与周边国家签订货币互换协议的步伐等,从政策层面进一步疏通人民币跨境流动渠道。
二是加快人民币回流机制的建设,建立人民币跨境双向流动的循环路径。以香港为基点,加快人民币境外投资产品的创新,充分发挥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在人民币跨境流动中扮演的枢纽作用,进一步便利以人民币进行的投资和贸易。
三是放宽人民币对非国际主要储备货币的兑换业务的管制,加快兑换点的审批进度,便利人民币与非国际主要储备货币兑换业务的开展,并以此增加人民币的可获得性,提升人民币国际认知度。
四是强化沟通协调,形成跨部门政策合力。在推进业务过程中,要注重加强与海关、税务、商务等业务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企业货物进出口报关、结算、退税等各环节通畅,及时向上反映和帮助企业解决跨境人民币结算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是及时配套或完善相关的管理政策,并且自上而下不断明确和细化核销和退税等业务操作流程。
六是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提升社会参与各方对跨境人民币使用的认知度和积极性。商业银行作为跨境人民币使用推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建议从国家战略和长远利益出发,做好对客户的政策讲解和业务宣传工作,摸清、培育和引导客户对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需求,为推动跨境人民币使用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七是建议企业积极修炼内功,完善体系建设,强化内部管理,通过产业品质升级和发展自主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增强人民币定价能力。
八是健全业务信息化管理。升级跨境人民币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录入方便、快捷,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完善对汇率的监测和信息相关的收集,形成完整的信息流,加大对数据分析、研究,为完善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参考。
九是有选择地下放部分外事权,以便边境省会中支在总行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在支持地方发展,创建良好金融环境,加强边境省份中心支行与毗邻国家央行的交流合作中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