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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苏联从斯大林时期开始有了特权,并逐步制度化,从而形成了特权阶层。特权大致分两块。一是“职务待遇”,包括吃(疗养食堂)、住(国家别墅)、行(专车)、服侍(秘书、警卫、厨师、护士等)、购物(特供商店)及医疗级别、旅游、观看演出、出国、子女教育等方方面面。二是“第二工资”,又叫“津贴袋”,是不为社会所知的暗中“红包”,是特权中最肥最实惠的一块,最高层享受“克里姆林宫津贴”,次一些的领取“个人薪金”(郭春生《勃列日涅夫18年》,以下未注明的均出自该书)。特权按官职高低区分,官职愈高特权愈大。勃列日涅夫时期,党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