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侵害婚姻关系不仅违反了公序良俗,而且破坏了一个家庭的幸福、和谐、圆满的婚姻生活。若因婚姻关系遭受侵害,致财产上遭受损害或精神上蒙受痛苦时,可否向通奸、姘居之配偶,尤其是侵害婚姻关系之第三人请求赔偿呢?我国现行有关立法尚未确立保护婚姻关系的相关制度。这一立法上的疏漏,无疑给追究侵害婚姻关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留下了空白。因此,研究婚姻关系之法律保护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