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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私募基金作为市场催化的重要产物,其发展在合理性的基础上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比如投资杠杆,信息不对称,界限模糊等。如何有效地解决我国私募基金监管中的政策漏洞和法律漏洞成了证券市场乃至各界人士关注的问题。本文就英国和日本两个国家关于基金监管的经验,对我国私募基金的监管提出了一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