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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于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从评估指标的设定、评估的方法与程序、评估的对象和内容以及评估主体的信息局限性等五方面探讨了目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后果,并提出了几点改善建议,希望对相关的风险评估工作有所启示。
关键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D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1
一、引言
随着我国进入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许多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也随之出现,如因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事件引发的群体性或暴力抗迁事件不断激化着社会矛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其中,引起社会矛盾激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社会稳定风险,对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必然引起了党和政府的关注。自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为了加强和谐社会的建设在我国很多地区相继出台了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办法。但是目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很多地区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风险评估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不仅影响着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且影响着对社会稳定风险的及时有效处理。因此,为了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我们有必要对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后果进行探讨。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后果
从广义上来说,社会稳定风险主要是指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子系统与社会系统的依赖关系,这三个子系统内出现的任何风险都会对整个社会造成影响,导致社会动荡和社会不安。
1.在指标设定上,没有严格遵循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视角。在目前的风险评估工作中并没有严格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视角来设定相关指标,使得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对风险做出正确的评估。首先,我们都清楚风险存在着不确定性,是损失出现的可能性,与问题是截然不同的。但是目前很多评估指标的内容评估的是问题,而非风险,对于风险评估与问题评估没有进行严格的区分。其次,现行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一些评估指标并不直接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而是考虑到了项目的可行性。但是项目可行性的出发点更多的是基于社会经济而非社会稳定。两者并不严格的区分使得在很多问题上偏离了社会稳定的轨道,将风险评估工作局限在了经济方面。
2.评估方法与程序作为合法化机制存在着局限性。目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通过民意调查与听证会两种方式展开。这两种评估方法可以使有关部门对自身的相关行政行为在特定地区的舆论反应进行一定程度的了解,而且对于暴力抗法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也能起到防止作用,但这仅仅是在社会稳定风险的现实性一面。民意调查与听证会方法却很难准确预测或预防社会稳定风险的非现实一面,如网络媒体的质疑、不满和批判等社会舆论及其对个人风险认知的影响等。目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法与程序存在的局限性使得相关部门并不是总能收集到有效的信息,对于一些非现实性的社会舆论却是没有办法进行及时、准确的预测和预防。
3.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对象上,没有区分事项与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同时兼顾目标存在的风险和事项实施方案存在的风险。其中目标是由事项确定的,而达到目标的路径却是方案确定的,两者有显著的差别。一个事项能通过不止一种的方案来实施,不同方案存在着不同的风险。若是对事项与方案不进行区分,就会容易根据一个方案的风险评估而对整个事项进行否定。这有可能会引起评估的简单化结论,或是因为修改评估方案而不得不进行低效率的反复评估。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存在着局限性。首先我国还缺乏相关的涉及公民重大利益的行政程序法律,使得一些行政程序、法律权威缺失,阻碍着合法性评估的进行,一些关键性的制度需要建立。其次,合理性评估工作仍然存在着困难,对与民众有关的切身利益很难进行顺利地评估。合理性评估在农村和城市地区的进行都存在着阻碍,例如对被征收土地后的农民的基本生存如何进行保障,对房屋拆迁后的居民如何进行补偿,体制本身的局限性阻碍了这些问题的解决。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体存在信息局限性。目前地方政府的信息负担能力的局限性使得风险评估主体对于社会不稳定的准确信息很难进行获取。首先,评估主体自己评自己时的独立性不足,在评估时很容易把自己的倾向性意见参与进去,在评估过程中很难尽可能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最后易得出有利于自己的结论。其次,在實际的评估工作中很少就涉及到人们的主观意愿和主张的客观线索提出要求,导致得出的结果主观性过强。第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要用相对精确的语言来描述和分析,但是目前的评估中很多时候对于评估事项的规定和政府之外的主体的参与表述比较模糊,而且评估的具体指标可操作性不强。
三、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建议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有专门的组织和人员来负责,还要有一些专家库等智囊团。在进行评估工作时,要切实明确职责,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身上,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其次,在进行评估时要积极主动地使用先进评估技术,认真做好数据收集、指标修正和评估报告等工作,形成科学完备的评估程序。此外还要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科学可行的评估体系。第三,要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可以对这项工作进行宣传,使民众正确认识到风险评估的重要性。还要鼓励民众积极参与评估工作,让其认识到这项工作攸关自身利益的。此外,要充分考虑各方相关利益主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尽最大可能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结束语
总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于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风险评估的对象、主体、内容、指标及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问题,影响着问题和风险的有效、及时解决。因此,我们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切实加强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参考文献:
[1]张振生.关于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中的几个问题[J].中国工程咨询,2011(09):17-18.
[2]卢守亭.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路径研究[A]//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题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2012:7.
[3]王晓芸.浅议基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该处理的五对关系[J].行政与法,2013(07):49-52.
关键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D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1
一、引言
随着我国进入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许多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也随之出现,如因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事件引发的群体性或暴力抗迁事件不断激化着社会矛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其中,引起社会矛盾激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社会稳定风险,对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必然引起了党和政府的关注。自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为了加强和谐社会的建设在我国很多地区相继出台了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办法。但是目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很多地区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风险评估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不仅影响着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且影响着对社会稳定风险的及时有效处理。因此,为了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我们有必要对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后果进行探讨。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后果
从广义上来说,社会稳定风险主要是指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子系统与社会系统的依赖关系,这三个子系统内出现的任何风险都会对整个社会造成影响,导致社会动荡和社会不安。
1.在指标设定上,没有严格遵循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视角。在目前的风险评估工作中并没有严格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视角来设定相关指标,使得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对风险做出正确的评估。首先,我们都清楚风险存在着不确定性,是损失出现的可能性,与问题是截然不同的。但是目前很多评估指标的内容评估的是问题,而非风险,对于风险评估与问题评估没有进行严格的区分。其次,现行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一些评估指标并不直接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而是考虑到了项目的可行性。但是项目可行性的出发点更多的是基于社会经济而非社会稳定。两者并不严格的区分使得在很多问题上偏离了社会稳定的轨道,将风险评估工作局限在了经济方面。
2.评估方法与程序作为合法化机制存在着局限性。目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通过民意调查与听证会两种方式展开。这两种评估方法可以使有关部门对自身的相关行政行为在特定地区的舆论反应进行一定程度的了解,而且对于暴力抗法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也能起到防止作用,但这仅仅是在社会稳定风险的现实性一面。民意调查与听证会方法却很难准确预测或预防社会稳定风险的非现实一面,如网络媒体的质疑、不满和批判等社会舆论及其对个人风险认知的影响等。目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法与程序存在的局限性使得相关部门并不是总能收集到有效的信息,对于一些非现实性的社会舆论却是没有办法进行及时、准确的预测和预防。
3.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对象上,没有区分事项与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同时兼顾目标存在的风险和事项实施方案存在的风险。其中目标是由事项确定的,而达到目标的路径却是方案确定的,两者有显著的差别。一个事项能通过不止一种的方案来实施,不同方案存在着不同的风险。若是对事项与方案不进行区分,就会容易根据一个方案的风险评估而对整个事项进行否定。这有可能会引起评估的简单化结论,或是因为修改评估方案而不得不进行低效率的反复评估。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存在着局限性。首先我国还缺乏相关的涉及公民重大利益的行政程序法律,使得一些行政程序、法律权威缺失,阻碍着合法性评估的进行,一些关键性的制度需要建立。其次,合理性评估工作仍然存在着困难,对与民众有关的切身利益很难进行顺利地评估。合理性评估在农村和城市地区的进行都存在着阻碍,例如对被征收土地后的农民的基本生存如何进行保障,对房屋拆迁后的居民如何进行补偿,体制本身的局限性阻碍了这些问题的解决。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体存在信息局限性。目前地方政府的信息负担能力的局限性使得风险评估主体对于社会不稳定的准确信息很难进行获取。首先,评估主体自己评自己时的独立性不足,在评估时很容易把自己的倾向性意见参与进去,在评估过程中很难尽可能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最后易得出有利于自己的结论。其次,在實际的评估工作中很少就涉及到人们的主观意愿和主张的客观线索提出要求,导致得出的结果主观性过强。第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要用相对精确的语言来描述和分析,但是目前的评估中很多时候对于评估事项的规定和政府之外的主体的参与表述比较模糊,而且评估的具体指标可操作性不强。
三、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建议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有专门的组织和人员来负责,还要有一些专家库等智囊团。在进行评估工作时,要切实明确职责,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身上,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其次,在进行评估时要积极主动地使用先进评估技术,认真做好数据收集、指标修正和评估报告等工作,形成科学完备的评估程序。此外还要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科学可行的评估体系。第三,要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可以对这项工作进行宣传,使民众正确认识到风险评估的重要性。还要鼓励民众积极参与评估工作,让其认识到这项工作攸关自身利益的。此外,要充分考虑各方相关利益主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尽最大可能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结束语
总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于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风险评估的对象、主体、内容、指标及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问题,影响着问题和风险的有效、及时解决。因此,我们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切实加强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参考文献:
[1]张振生.关于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中的几个问题[J].中国工程咨询,2011(09):17-18.
[2]卢守亭.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路径研究[A]//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题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2012:7.
[3]王晓芸.浅议基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该处理的五对关系[J].行政与法,2013(07):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