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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急着回到H市,因为我害怕像忘记自己一样忘记叶秋的脸。我曾经以为很多事情一辈子都不会忘却,但是时间很可怕,会冲淡一切。四五年的光景,我已经忘记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忘记在一起做过的很多事情……或许有些细节我已经好好地将它们安放在黑白的文档里,但那好像已经和我自己的人生没有什么关系了。我现在能清晰回忆起的只有很深很深的怀念,但或许有一天,我会连这一点脆弱的怀念也失去,而后叶秋于我而言和每一个擦肩而过的旅客再也没有任何不同。兰因觉得记不记得其实没有那么重要,心脏要持续跳动,我们要一直呼吸,这才是真切的生活。但是忘却是一种对人生更为奢侈的挥霍。如果我不能记住那些对我而言很重要的人和事物,如果我放任自己被生活的麻木磨蚀而后同化,如果我习惯了这种苍白和漠然,那么我等同于没有活过。东北女人的丈夫说他十年前去北京打工,住在一间极小的地下室,除了一张折叠床和床头柜之外再也放不下任何东西。那段时间他白天在工地干活,晚上回到那张小床上倒头就睡。直到半个月后遇见了一个老乡,两个人打招呼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那么久都没有跟别人讲过一句话。他不是无话可说,他只是忘记了。时间里带着一种慢性毒药一般的惯性,将我们原本拥有的东西在尚未被察觉时无声无息地摧毁。我不愿如此,但我又不能确定是否在时间的河里我终将如此。
2.
三四点钟,我趴在面前那张小方桌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火车到站后又上来了很多人,我身边的空位再度被填上。我无心地转头看了一眼,一下子看到了叶秋的脸。周围突然像静音了一般哑然无声。我相信自己仍然耽溺在一个浅薄的梦境中,眼前的叶秋有二十一岁的脸孔和十八岁少年的眼神,看着我微微笑着。他穿着一件很厚的蓝色冲锋衣,衣袖的褶子里还有雪化掉之后晶莹的小水珠。他说:“哟,这么巧呀,回家去?”“嗯,想回去看看。你怎么在这儿?”“我也想……回去看看。”他眼睛里亮晶晶的笑意黯淡了一下:“每年都在变,再不回去就认不出了。再过个几年,可能连原本是什么样子也忘了吧。”我知道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了,但我还是很愉快地接受了叶秋在我身边坐着的现实。他还是跟以前一样絮絮叨叨,有点小自恋,笑起来好看极了。精确地描述我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弟,但我很久很久以前就觉得,如果我上辈子有一个亲兄弟,那一定就是叶秋。他聪明得让人嫉妒,喜欢开各种招人揍他的玩笑,有时候看着有点贱兮兮的。我不管别人给了他怎样的定语,他是参与了我整个少年时代,和我一起成长的哥哥。他曾经是我心里一个关于少年的图腾……我已经二十五岁,他还有一双十八岁的眼睛。叶秋不会被时间抹去,我是这么觉得。即便如此,我还是感到一阵突如其来的惶恐,伸手去捉他的袖口。我只愿这一刻被无限地拖长,最好火车永远也不要停,天永远也不要亮……“我觉得自己开始变老了……”我嗫嚅着说。“所有人都在变老。”叶秋的眼睛很黑,沉静地看着我,没有笑。他好像是想伸出手来摸摸我的头发,但是手抬了抬又放下了。“哪有人会一直停留在少年时代呢?变老是活着的证明。留着一颗少年的心不要忘却,那就已经很好了。”“我不行……我已经在忘记了。”“你只是不愿意往前走。如果对失去的光阴无法释怀,那么创造新的回忆也是徒劳的。”叶秋的神情好像是在看着十八岁的我。他伸手替我理了理衣领,那一刻我终于看清他没有影子。
3.
阿文到车站来接我。他初中时代就很聒噪,我们开着小面包车穿过面目全非的县城时,一路都没有冷场。我听他讲旧日的好友这几年逐渐都有了不同的人生,唏嘘不已。人生比想象得要长很多,然而讨生活也比想象来得不易。车子从县城渐渐驶向县郊,很多回忆经由阿文之口像烟火一般不间断地在脑海中浮现。叶秋曾经摔下来胳膊骨折的树被雷劈成了两半,后来砍去了;过去最喜欢在里面玩耍的小庙已经被整个夷平;我们赤着脚跑过的那片绿油油的麦田,如今完全从地面上消失,也许在这些高大的单元楼下面还有它们残存的,早已化成泥土的遗骸。还有我们的老宅子,已经被划在拆迁的范围里。阿文停下车,我看见门口挂着的红灯笼早已在岁月里发白破旧,门前的两个石墩已经辨不出当初凿刻着怎样的花纹。我没有去开门,只透过锈迹斑驳的铁门门缝看到里面乱长着齐膝的荒草,白雪下面露出枯黄的草梗和变成深黑的落叶。房子后面那条河早就干涸了,只有积雪和碎石在河道里安静而嘲讽地看着我。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叶秋已经告诉我这些失去都是一种必然,连同我们的年岁一起……我能抓住的也只有回忆。从时间的宏观角度来看,这是一种对旧物的革新和社会的进步,我没有立场去挽留一棵树和一个覆满荒草的院落,我也没有能力挽回我无拘无束的年少时,人本来也不能真正拥有什么。我们把一些东西放进口袋,又把另外一些掏出来舍弃,若非如此,脚步太沉重,无法往前走。
4.
傳说做七的习俗是因为人的记忆以七天为一个单位。在每一个七天里,鬼魂慢慢忘记自己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慢慢忘记好友、至亲、珍重的和擦肩而过的一切,而后才能往生。遗忘是等同于死亡的一种形式,因为我还活着,所以即便失去,也要拼命地记住自己曾经拥有过的一切。那天,我沿着那条干枯的河走了很久,终于在天黑之前走到了山脚下。四处都是灰秃秃的,我翻过几个田埂,看到柿子树下面一个小小的坟堆,上面零星有些颜色尚且红艳的鞭炮碎屑。我知道下面埋着一只骨灰盒,棺材里放了些零碎的小东西。鞭炮也许是阿文放的,也许是别人放的,那都和我没有关系。我跌跌撞撞地走过去,在墓碑前面坐了下来,盯着上面的名字。叶秋,叶秋。我到现在还是有点不信,这货他怎么会生了一场病就死了呢。这又不是小说,也不是幻觉,这是血淋淋的真实,我不得不信。我知道有液体从眼眶中流下来割破了容颜,我抱住自己的膝盖,几乎用尽全身的力气在哭,撕裂的哭声碰触到冰冷的灰色天空,痛苦却畅快淋漓。在这个时候,我突然想到了南锣鼓巷里那一丛白色的绣球花,想到叶秋他抓着我的手说,你可得往前走了。
我得往前走了,不然不知道前面会有什么。但是我想带着我失去的东西一起,带着叶秋,带着我干枯的河流和荒凉的院落,带着我的少年光阴一起。我不愿有一日慌慌张张地冲进河流捕捉到掌心透明的水痕,纵然人生缩写成两个字的话也许就是徒然。或许当我白发苍苍的时候还能把小孙儿抱在膝上,天南海北地讲一些奇妙的历史故事,而把命运惨痛的这一节完全略去。我会握着他的手教他拿稳毛笔,然后在宣纸上落书“云淡风轻”这四个字……雪花从渐渐沉入黑暗的天穹飘落下来。我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冰凉的石碑。
(作者系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13级学生)
我急着回到H市,因为我害怕像忘记自己一样忘记叶秋的脸。我曾经以为很多事情一辈子都不会忘却,但是时间很可怕,会冲淡一切。四五年的光景,我已经忘记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忘记在一起做过的很多事情……或许有些细节我已经好好地将它们安放在黑白的文档里,但那好像已经和我自己的人生没有什么关系了。我现在能清晰回忆起的只有很深很深的怀念,但或许有一天,我会连这一点脆弱的怀念也失去,而后叶秋于我而言和每一个擦肩而过的旅客再也没有任何不同。兰因觉得记不记得其实没有那么重要,心脏要持续跳动,我们要一直呼吸,这才是真切的生活。但是忘却是一种对人生更为奢侈的挥霍。如果我不能记住那些对我而言很重要的人和事物,如果我放任自己被生活的麻木磨蚀而后同化,如果我习惯了这种苍白和漠然,那么我等同于没有活过。东北女人的丈夫说他十年前去北京打工,住在一间极小的地下室,除了一张折叠床和床头柜之外再也放不下任何东西。那段时间他白天在工地干活,晚上回到那张小床上倒头就睡。直到半个月后遇见了一个老乡,两个人打招呼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那么久都没有跟别人讲过一句话。他不是无话可说,他只是忘记了。时间里带着一种慢性毒药一般的惯性,将我们原本拥有的东西在尚未被察觉时无声无息地摧毁。我不愿如此,但我又不能确定是否在时间的河里我终将如此。
2.
三四点钟,我趴在面前那张小方桌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火车到站后又上来了很多人,我身边的空位再度被填上。我无心地转头看了一眼,一下子看到了叶秋的脸。周围突然像静音了一般哑然无声。我相信自己仍然耽溺在一个浅薄的梦境中,眼前的叶秋有二十一岁的脸孔和十八岁少年的眼神,看着我微微笑着。他穿着一件很厚的蓝色冲锋衣,衣袖的褶子里还有雪化掉之后晶莹的小水珠。他说:“哟,这么巧呀,回家去?”“嗯,想回去看看。你怎么在这儿?”“我也想……回去看看。”他眼睛里亮晶晶的笑意黯淡了一下:“每年都在变,再不回去就认不出了。再过个几年,可能连原本是什么样子也忘了吧。”我知道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了,但我还是很愉快地接受了叶秋在我身边坐着的现实。他还是跟以前一样絮絮叨叨,有点小自恋,笑起来好看极了。精确地描述我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弟,但我很久很久以前就觉得,如果我上辈子有一个亲兄弟,那一定就是叶秋。他聪明得让人嫉妒,喜欢开各种招人揍他的玩笑,有时候看着有点贱兮兮的。我不管别人给了他怎样的定语,他是参与了我整个少年时代,和我一起成长的哥哥。他曾经是我心里一个关于少年的图腾……我已经二十五岁,他还有一双十八岁的眼睛。叶秋不会被时间抹去,我是这么觉得。即便如此,我还是感到一阵突如其来的惶恐,伸手去捉他的袖口。我只愿这一刻被无限地拖长,最好火车永远也不要停,天永远也不要亮……“我觉得自己开始变老了……”我嗫嚅着说。“所有人都在变老。”叶秋的眼睛很黑,沉静地看着我,没有笑。他好像是想伸出手来摸摸我的头发,但是手抬了抬又放下了。“哪有人会一直停留在少年时代呢?变老是活着的证明。留着一颗少年的心不要忘却,那就已经很好了。”“我不行……我已经在忘记了。”“你只是不愿意往前走。如果对失去的光阴无法释怀,那么创造新的回忆也是徒劳的。”叶秋的神情好像是在看着十八岁的我。他伸手替我理了理衣领,那一刻我终于看清他没有影子。
3.
阿文到车站来接我。他初中时代就很聒噪,我们开着小面包车穿过面目全非的县城时,一路都没有冷场。我听他讲旧日的好友这几年逐渐都有了不同的人生,唏嘘不已。人生比想象得要长很多,然而讨生活也比想象来得不易。车子从县城渐渐驶向县郊,很多回忆经由阿文之口像烟火一般不间断地在脑海中浮现。叶秋曾经摔下来胳膊骨折的树被雷劈成了两半,后来砍去了;过去最喜欢在里面玩耍的小庙已经被整个夷平;我们赤着脚跑过的那片绿油油的麦田,如今完全从地面上消失,也许在这些高大的单元楼下面还有它们残存的,早已化成泥土的遗骸。还有我们的老宅子,已经被划在拆迁的范围里。阿文停下车,我看见门口挂着的红灯笼早已在岁月里发白破旧,门前的两个石墩已经辨不出当初凿刻着怎样的花纹。我没有去开门,只透过锈迹斑驳的铁门门缝看到里面乱长着齐膝的荒草,白雪下面露出枯黄的草梗和变成深黑的落叶。房子后面那条河早就干涸了,只有积雪和碎石在河道里安静而嘲讽地看着我。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叶秋已经告诉我这些失去都是一种必然,连同我们的年岁一起……我能抓住的也只有回忆。从时间的宏观角度来看,这是一种对旧物的革新和社会的进步,我没有立场去挽留一棵树和一个覆满荒草的院落,我也没有能力挽回我无拘无束的年少时,人本来也不能真正拥有什么。我们把一些东西放进口袋,又把另外一些掏出来舍弃,若非如此,脚步太沉重,无法往前走。
4.
傳说做七的习俗是因为人的记忆以七天为一个单位。在每一个七天里,鬼魂慢慢忘记自己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慢慢忘记好友、至亲、珍重的和擦肩而过的一切,而后才能往生。遗忘是等同于死亡的一种形式,因为我还活着,所以即便失去,也要拼命地记住自己曾经拥有过的一切。那天,我沿着那条干枯的河走了很久,终于在天黑之前走到了山脚下。四处都是灰秃秃的,我翻过几个田埂,看到柿子树下面一个小小的坟堆,上面零星有些颜色尚且红艳的鞭炮碎屑。我知道下面埋着一只骨灰盒,棺材里放了些零碎的小东西。鞭炮也许是阿文放的,也许是别人放的,那都和我没有关系。我跌跌撞撞地走过去,在墓碑前面坐了下来,盯着上面的名字。叶秋,叶秋。我到现在还是有点不信,这货他怎么会生了一场病就死了呢。这又不是小说,也不是幻觉,这是血淋淋的真实,我不得不信。我知道有液体从眼眶中流下来割破了容颜,我抱住自己的膝盖,几乎用尽全身的力气在哭,撕裂的哭声碰触到冰冷的灰色天空,痛苦却畅快淋漓。在这个时候,我突然想到了南锣鼓巷里那一丛白色的绣球花,想到叶秋他抓着我的手说,你可得往前走了。
我得往前走了,不然不知道前面会有什么。但是我想带着我失去的东西一起,带着叶秋,带着我干枯的河流和荒凉的院落,带着我的少年光阴一起。我不愿有一日慌慌张张地冲进河流捕捉到掌心透明的水痕,纵然人生缩写成两个字的话也许就是徒然。或许当我白发苍苍的时候还能把小孙儿抱在膝上,天南海北地讲一些奇妙的历史故事,而把命运惨痛的这一节完全略去。我会握着他的手教他拿稳毛笔,然后在宣纸上落书“云淡风轻”这四个字……雪花从渐渐沉入黑暗的天穹飘落下来。我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冰凉的石碑。
(作者系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13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