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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1995年《教师资格条例》颁布后,我国开始探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并于2001年开始全面推行。根据国务院1995年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我国将教师资格分为七大类,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占了两类,即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为了解教师资格制度在中等职业学校的实施效果,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笔者对北京、上海、天津、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河北、湖南等22个省(市、自治区)1D0所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问卷898份。
为保证调查信度,调查组采取了整群抽样与随机抽样相结合,抽样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在调查样本选择方面,特别考虑了经济、性别和年龄等因素。地域方面,覆盖了东部、中部和西部22个省(市、自治区);年龄方面,30岁以下的教师占22.6%,31至40岁的教师占55.8‰41至50岁的教师占19.6%,51岁以上的教师占2.0%;性别方面,男性教师占58.6%,女性教师占41.4%。
调查结果分析
教师资格制度落实情况
中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情况比较理想,但尚未全面落实教师职业准入制度。据调查,91.15%的中职教师拥有一种或一种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累积计算,68.33%的教师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7.49%的教师拥有实习指导教师资格,8.85%的教师尚未取得任何教师资格。但69.6%的教师是先上岗、后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只有30.4%的教师是先有教师资格证后上岗的。可见,作为教师的必要条件,中职学校较好地落实了教师资格制度,但尚未全面落实教师职业准入制度,特别是拥有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比例太低,而实际上承担实习指导教学任务的教师占了40.24%(含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业课教师兼实习指导教师),这说明大量的实习指导教师属于“无证上岗”。
教师结构性短缺影响了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效果。以实际所学专业统计,普通文化课教师与专业课教师的比例高于3:5,但以实际教学任务统计,普通文化课与专业课之比约为1:3至1:5。可见,中职学校存在专业课教师不足与普通文化课教师过剩的结构性矛盾。为此,职业院校普遍采取从行业(企业)聘请兼职教师、录用外聘教师、以普通文化课教师充任专业课教师等办法来缓解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这三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教师资格制度的精神和教师专业化要求。
中职教师对教师资格制度的态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作用得到了中职教师的普遍认可。据调查,62.81%的教师认为教师资格证书有利于招聘上岗,51.45%的教师认为有利于职务(职称)晋升,23.94%的教师认为有利于获得继续教育的机会,但也有12.36%的教师认为作用不明显。可见,在实践层面,教师资格制度对教师专业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中职教师普遍认为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比较适中,但对具体认定条件的看法存在一定差异。调查显示,75.6%的教师认为学历条件适中,93.5%的教师认为身体条件适中,74%的教师认为普通话条件适中,61.8%的教师认为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难度适中,61.8%的教师认为面试、试讲的难度适合。另外,中职教师对于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态度存在较大差异,既有18.7%的教师认为难度“偏高”,也有21.6%的教师认为难度“偏低”。
中职教师普遍反映部分认定环节缺乏有效性。中职教师对试讲、说课、面试的有效性普遍表示认可,认为有效或非常有效的比例分别高达92.5%、90.5%和81.9%。但78.1%的教师认为现有教师资格认定中所采取的思想品德的评价方法不能审核出真实情况,50.8%的教师认为教育学、心理学测试环节效果不明显,甚至有87.7%的教师直接表示没必要设此环节。
中职教师对改进教师资格制度的建议
改进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突出职业教育教学特点。调查中,当问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时,58.8%的教师选择了教师资格条件;12.5%的教师选择了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组成不合理。经过进一步的了解,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反映目前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主要是由领导和从事教育、语言研究的专家组成的,很少有教师所教专业方面的专家,忽视了专业的特殊性,不利于考核专业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另外,78.29%的教师认为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应充分考虑到职业教育的教学特点。可见,“职业教育教学特点”是中职教师最为关注的,也是目前教师资格认定中最突出的问题,而关于学历问题则更趋于理性,绝大多数教师并不主张提高学历条件。
加强教师候选人组织管理能力、动手实践能力的考核。中职教师普遍认为,随着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的不断提高,作为分流教育的职业教育,其生源质量和素质越来越差,因此,教师不仅要把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学生,更需要具有很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心理沟通能力来有效地管理学生,使学生能安于学习,不至于打架斗殴、违法乱纪,甚至有教师认为目前这方面的能力比教育教学能力更重要。另外,50%的教师认为应该增加实践动手能力的考核环节。
打破教师资格证书的终身制和一次性获得制。部分中职教师认为教师资格证书不应一次性获得,而应设定一个试用期,即教师通过了所有认定环节后,先颁发一个临时性的教师资格证书,试用一段时间后,经学校及专家委员会考核合格后,再颁发正式的教师资格证书。在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也不应终身有效,应定期进行注册,只有符合一定的注册附加条件(如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等)才能予以注册。
实习指导教师的认定标准应更加灵活。据调查,中职36.56%的专业课教师兼实习指导教师,另有3.68%的教师是单纯的实习指导教师,但拥有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只有7.49%。可见,绝大多数蒹实习指导的专业课教师并没有取得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因此,部分中职学校教师认为关于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应更具灵活性,如对于申请专业课教师资格的教师,增加一项或两项附加条款,是否能自动取得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而对于企业来的能工巧匠在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方面,是否可以更加突出实践技能的考核,而淡化其他方面的考核。
思考与建议
教师资格制度应突出职业教育教学特点。据中职教师反映,现行教师资格制度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突出职业教育教学特点,基本上是套用普通中学的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即“学历+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及基本师范技能”,但对于职业教育尤其突出的动手实践能力则欠考虑。因此,增加教师动手能力的考核,突出职业教育教学特点,是完善中职教师资格制度的关键。
解决合格教师来源是落实教师职业准入制度的关键。虽然国家要求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并 将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但我们的调查发现有近七成的中职教师是“先上岗,后取证”。这固然有教师职业准入制度执行不严、教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本身的缺陷等原因,但更为深层的原因是我国职业教育教师培养体系不健全,未能解决合格教师的来源问题。
据统计,2001年至2009年,招生人数年均增长率为10.18%,在校生年均增长率为10.88%,但2001年至2007年,专任教师年均增长率仅为1.17%,生师比由2001年的15.03:1上升至2007年的23.95:1。若按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16:1计算,2009年,我国中职专任教师的缺口达36万,尤其是缺乏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因此,要真正落实职业教育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则必须解决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解决合格教师来源问题。
应将兼职教师纳入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换言之,专任教师才需要取得教师资格,兼职教师则不需要。
目前兼职教师已成为职教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没有被纳入教师资格制度认定范围,实践中兼职教师的管理与任用往往偏离了教师资格制度的精神和专业化要求。一是虽然国家鼓励学校聘请行业企业的能工巧匠来校做兼职教师,但由于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经费有限,加之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主要是让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方面的法规),真正能来学校做兼职教师的,往往并不是企业的能工巧匠,这些人与教师资格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由于没有基本的资格准入要求,聘用兼职教师往往为权力“寻租”“设租”提供了方便,一些人不妨通过“拉关系”“走后门”来校任教。因此,有必要将兼职教师纳入教师资格认定范围,以规范兼职教师管理,确保兼职教师队伍质量。
逐步取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调查反映实习指导教师持证率非常低,这与制度本身的缺陷不无关系。目前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将实习指导教师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单列,并在认定时强调学历要求,这与现实情况存在较大矛盾。
首先,部分实习指导教师来自企业或留校毕业生,这部分教师有动手实践技能,但学历偏低,且由于缺乏正规的大学教育和师范训练,所以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试讲情况都不是很理想,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有一定困难;其次,目前越来越多的专业课教师兼任实习指导教师,因为许多专业课很难将理论与实训严格区分开来,有些是理论与实践一体化课程,要求教师不仅能教理论,而且能指导实训。
一般而言,专业课教师获得了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后,不太愿意再去申请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再次,一些学校对实习指导教师并不给予教师身份,而是将这部分人作为工人进行管理,一般不要求他们获取教师资格证书。在这种情况下,实习指导教师持证率低就不难理解了。因此,笔者建议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可以逐步取消。
思想品德测试可作为非正式制度处理。调查表明,中职教师普遍反映思想品德认定环节不能检验出真实情况。如何提高该环节的有效性确实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新课题,毕竟一个人的思想品德,很难通过一次测试,或通过单位负责人、街道(乡镇府)的证明材料反映出来。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原理,制度分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建议思想品德归为非正式制度的内容,即不一定纳入制度文本,而是作为一项约定俗成的非正式规范,只要是当老师,就一定会有思想品德方面的要求。如果纳入正式制度文本,但又没有好的认定方法,反而影响正式制度的有效性。
为了解教师资格制度在中等职业学校的实施效果,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笔者对北京、上海、天津、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河北、湖南等22个省(市、自治区)1D0所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问卷898份。
为保证调查信度,调查组采取了整群抽样与随机抽样相结合,抽样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在调查样本选择方面,特别考虑了经济、性别和年龄等因素。地域方面,覆盖了东部、中部和西部22个省(市、自治区);年龄方面,30岁以下的教师占22.6%,31至40岁的教师占55.8‰41至50岁的教师占19.6%,51岁以上的教师占2.0%;性别方面,男性教师占58.6%,女性教师占41.4%。
调查结果分析
教师资格制度落实情况
中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情况比较理想,但尚未全面落实教师职业准入制度。据调查,91.15%的中职教师拥有一种或一种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累积计算,68.33%的教师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7.49%的教师拥有实习指导教师资格,8.85%的教师尚未取得任何教师资格。但69.6%的教师是先上岗、后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只有30.4%的教师是先有教师资格证后上岗的。可见,作为教师的必要条件,中职学校较好地落实了教师资格制度,但尚未全面落实教师职业准入制度,特别是拥有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比例太低,而实际上承担实习指导教学任务的教师占了40.24%(含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业课教师兼实习指导教师),这说明大量的实习指导教师属于“无证上岗”。
教师结构性短缺影响了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效果。以实际所学专业统计,普通文化课教师与专业课教师的比例高于3:5,但以实际教学任务统计,普通文化课与专业课之比约为1:3至1:5。可见,中职学校存在专业课教师不足与普通文化课教师过剩的结构性矛盾。为此,职业院校普遍采取从行业(企业)聘请兼职教师、录用外聘教师、以普通文化课教师充任专业课教师等办法来缓解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这三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教师资格制度的精神和教师专业化要求。
中职教师对教师资格制度的态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作用得到了中职教师的普遍认可。据调查,62.81%的教师认为教师资格证书有利于招聘上岗,51.45%的教师认为有利于职务(职称)晋升,23.94%的教师认为有利于获得继续教育的机会,但也有12.36%的教师认为作用不明显。可见,在实践层面,教师资格制度对教师专业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中职教师普遍认为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比较适中,但对具体认定条件的看法存在一定差异。调查显示,75.6%的教师认为学历条件适中,93.5%的教师认为身体条件适中,74%的教师认为普通话条件适中,61.8%的教师认为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难度适中,61.8%的教师认为面试、试讲的难度适合。另外,中职教师对于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态度存在较大差异,既有18.7%的教师认为难度“偏高”,也有21.6%的教师认为难度“偏低”。
中职教师普遍反映部分认定环节缺乏有效性。中职教师对试讲、说课、面试的有效性普遍表示认可,认为有效或非常有效的比例分别高达92.5%、90.5%和81.9%。但78.1%的教师认为现有教师资格认定中所采取的思想品德的评价方法不能审核出真实情况,50.8%的教师认为教育学、心理学测试环节效果不明显,甚至有87.7%的教师直接表示没必要设此环节。
中职教师对改进教师资格制度的建议
改进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突出职业教育教学特点。调查中,当问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时,58.8%的教师选择了教师资格条件;12.5%的教师选择了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组成不合理。经过进一步的了解,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反映目前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主要是由领导和从事教育、语言研究的专家组成的,很少有教师所教专业方面的专家,忽视了专业的特殊性,不利于考核专业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另外,78.29%的教师认为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应充分考虑到职业教育的教学特点。可见,“职业教育教学特点”是中职教师最为关注的,也是目前教师资格认定中最突出的问题,而关于学历问题则更趋于理性,绝大多数教师并不主张提高学历条件。
加强教师候选人组织管理能力、动手实践能力的考核。中职教师普遍认为,随着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的不断提高,作为分流教育的职业教育,其生源质量和素质越来越差,因此,教师不仅要把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学生,更需要具有很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心理沟通能力来有效地管理学生,使学生能安于学习,不至于打架斗殴、违法乱纪,甚至有教师认为目前这方面的能力比教育教学能力更重要。另外,50%的教师认为应该增加实践动手能力的考核环节。
打破教师资格证书的终身制和一次性获得制。部分中职教师认为教师资格证书不应一次性获得,而应设定一个试用期,即教师通过了所有认定环节后,先颁发一个临时性的教师资格证书,试用一段时间后,经学校及专家委员会考核合格后,再颁发正式的教师资格证书。在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也不应终身有效,应定期进行注册,只有符合一定的注册附加条件(如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等)才能予以注册。
实习指导教师的认定标准应更加灵活。据调查,中职36.56%的专业课教师兼实习指导教师,另有3.68%的教师是单纯的实习指导教师,但拥有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只有7.49%。可见,绝大多数蒹实习指导的专业课教师并没有取得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因此,部分中职学校教师认为关于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应更具灵活性,如对于申请专业课教师资格的教师,增加一项或两项附加条款,是否能自动取得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而对于企业来的能工巧匠在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方面,是否可以更加突出实践技能的考核,而淡化其他方面的考核。
思考与建议
教师资格制度应突出职业教育教学特点。据中职教师反映,现行教师资格制度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突出职业教育教学特点,基本上是套用普通中学的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即“学历+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及基本师范技能”,但对于职业教育尤其突出的动手实践能力则欠考虑。因此,增加教师动手能力的考核,突出职业教育教学特点,是完善中职教师资格制度的关键。
解决合格教师来源是落实教师职业准入制度的关键。虽然国家要求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并 将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但我们的调查发现有近七成的中职教师是“先上岗,后取证”。这固然有教师职业准入制度执行不严、教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本身的缺陷等原因,但更为深层的原因是我国职业教育教师培养体系不健全,未能解决合格教师的来源问题。
据统计,2001年至2009年,招生人数年均增长率为10.18%,在校生年均增长率为10.88%,但2001年至2007年,专任教师年均增长率仅为1.17%,生师比由2001年的15.03:1上升至2007年的23.95:1。若按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16:1计算,2009年,我国中职专任教师的缺口达36万,尤其是缺乏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因此,要真正落实职业教育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则必须解决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解决合格教师来源问题。
应将兼职教师纳入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换言之,专任教师才需要取得教师资格,兼职教师则不需要。
目前兼职教师已成为职教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没有被纳入教师资格制度认定范围,实践中兼职教师的管理与任用往往偏离了教师资格制度的精神和专业化要求。一是虽然国家鼓励学校聘请行业企业的能工巧匠来校做兼职教师,但由于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经费有限,加之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主要是让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方面的法规),真正能来学校做兼职教师的,往往并不是企业的能工巧匠,这些人与教师资格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由于没有基本的资格准入要求,聘用兼职教师往往为权力“寻租”“设租”提供了方便,一些人不妨通过“拉关系”“走后门”来校任教。因此,有必要将兼职教师纳入教师资格认定范围,以规范兼职教师管理,确保兼职教师队伍质量。
逐步取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调查反映实习指导教师持证率非常低,这与制度本身的缺陷不无关系。目前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将实习指导教师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单列,并在认定时强调学历要求,这与现实情况存在较大矛盾。
首先,部分实习指导教师来自企业或留校毕业生,这部分教师有动手实践技能,但学历偏低,且由于缺乏正规的大学教育和师范训练,所以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试讲情况都不是很理想,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有一定困难;其次,目前越来越多的专业课教师兼任实习指导教师,因为许多专业课很难将理论与实训严格区分开来,有些是理论与实践一体化课程,要求教师不仅能教理论,而且能指导实训。
一般而言,专业课教师获得了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后,不太愿意再去申请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再次,一些学校对实习指导教师并不给予教师身份,而是将这部分人作为工人进行管理,一般不要求他们获取教师资格证书。在这种情况下,实习指导教师持证率低就不难理解了。因此,笔者建议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可以逐步取消。
思想品德测试可作为非正式制度处理。调查表明,中职教师普遍反映思想品德认定环节不能检验出真实情况。如何提高该环节的有效性确实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新课题,毕竟一个人的思想品德,很难通过一次测试,或通过单位负责人、街道(乡镇府)的证明材料反映出来。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原理,制度分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建议思想品德归为非正式制度的内容,即不一定纳入制度文本,而是作为一项约定俗成的非正式规范,只要是当老师,就一定会有思想品德方面的要求。如果纳入正式制度文本,但又没有好的认定方法,反而影响正式制度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