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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高等教育正在经历着向大众化发展的艰难转折,与此同时,由于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出现了办学资源短缺、师资力量不足、专业结构落后等方面的矛盾,研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发展和构建已经势在必行。
[关键词]高等教育 质量保障 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我国高等教育的运行环境与运行机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过去政府包办一切的管理模式逐步被打破,高校开始面向社会与市场,自主办学,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办学主体,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正在经历着向大众化的艰难转折。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出现了办学资源短缺、师资力量不足、专业结构落后等方面的矛盾,而质量是高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高等教育能否大众化的关键所在。因此,对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发展和构建研究已经势在必行。
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起步不久,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而且由于长期以来由政府直接管理的高等教育管理组织在评估方式上极为重视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评估,政府在高教评估方面占有绝对的权威性。这种带有明显中央集权制特点的模式随着高等教育制度的不断深化和发展已经越来越显示出不适应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没有明确的认识。在我国特别是建国几十年来,高等教育价值取向始终是社会价值占主导地位,个人价值与学术价值几乎无立身之地。这种教育价值取向的基本模式和基本思维方法在我国教育事业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在建国之初,做出这种教育价值的选择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它忽略了教育的自身倾向,忽视了教育的特殊性,忽视了教育的个人价值,因此把它作为一个教育价值取向的完整内容和思想方法的基本模式是不合适的,缺乏科学性的。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主体单一。从我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现状看,虽然除政府外,高校、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已逐步参与到质量保障中来,但中央政府始终把握着质量保障的绝对影响力,其他保障主体能发挥的保障力不大,也缺少足够的积极性。在高等教育评估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和学校的作用不明,功能不清,缺乏制度保障,不能适应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法规建设落后。在目前高等教育已經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下,我国实行的依然是1990年10月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教育评估暂行规定》,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与保障不能规范化发展,不能很好的与国际高等教育接轨,落后于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阻滞了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的步伐。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理论研究滞后。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理论研究滞后,表现在三个方面:认识上以偏概全,如把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等同于精英质量保障体系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思想和制度上因循守旧,如根深蒂固的应试人才培养模式;操作上停留在经验层面等等。
忽视了质量文化建设。从我国开展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十多年的历史来看,很多质量评价活动的失败都与质量文化的建设有关。很多相关人员对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有抱怨与指责,社会各界、政府和高校之间相互不信任,专家判断方法和客观评价方法有矛盾,这些都与质量文化建设不足有关。另外,高校规模迅速扩张,造成教育资源短缺;高校师资素质不高,学生学习动力不足及就业压力也是主要因素。加之专业建设、学科专业结构、课程设置存在不少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必然会制约高校扩招成果的最大化,制约教育效益的提高。
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发展趋势
近2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经历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因此,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价值体系也要随之转移,以适应发展的需要。我国精英教育质量体系在以下三个方面值得充分肯定:一是形成了学问至上、学术自由、大师中心的学术价值取向;二是按知识结构体系设置了门类齐全的专业和学科;三是建立了百里挑一、宁缺毋滥的人才选拔机制,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培养了大批精英人才。但在大众化背景下,这一体系的缺陷同样明显,即它只能为国家培养少数精英,更多的也许是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人才将被高等教育拒之门外。因此,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实现以下根本性转变:
培养标准从一元到多元。由大学仅崇尚学术、学者、学科,只培养科学家式的精英人才转变为除了精英人才之外,还培养各类专门技术人才和普通建设者。
培养模式从封闭到开放。从埋头办学到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办学,从专业和学科完全按知识结构体系设置到结合各类人才培养需要设置。
选拔标准从僵化到灵活。除了精英型的统一录取标准,还有大众型的特色录取标准。这种转变不仅是大众化本身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对我国社会发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这一深刻社会变革的必然反映。在计划经济时代,高等教育以学术、学者、学科为中心,高校是人才培育的唯一主体,大学的质量就是社会的质量。而在市场经济时代,大学除了传授高深学问,培养科学家型的社会精英以外,还承担着传授一般学问培养各类专门技术人才和普通建设者的重任,用人市场也成为人才培育的主体之一,所以大学的培养标准必须满足社会发展的不同侧面、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质量要求。
构建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模式的设想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对象是高等教育质量。在大众化教育阶段,不同的高等教育形式和层次,有不同的质量内涵和标准,需要有多样性的质量观做指导,去建构多种形式的质量保障体系,以使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各就各位,各得其所,在满足不同层面的社会需求方面办出特色。教育质量是教育事业的生命线,在数量规模迅速扩大之后,如何提高教育质量,调整学科结构,提高办学效益就成为更加紧迫的任务。高等教育质量形成于高校内部,但却离不开外部的支持、监控和指导。因此,探讨高等教育保证体制的构建,须从内部保证、外部监督两个角度进行审视。
高等教育内部:学校的自主保证。计划经济下质量高低并不重要,高等学校既没有招生的压力,更没有就业的压力。这种情况既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也是精英教育时代的特征。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代后,情况完全发生了变化,除少数重点高等学校外,绝大部分高等学校面临招生与就业的双重压力,办学质量的高低决定着大部分高等学校的生存与发展。质量成为所有高等学校的生命线,这就要求高等学校能主动地、积极地强化质量的自律意识,并建立起制度化的质量保证运行机制。这种保障机制包括两个部分——教育资源输入保障和教学过程保障。在教育资源输入保障中,应该强化质量意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增加教学投入,保障教学质量。教学过程保障应由教学质量管理系统、教学质量信息系统组成。其运行系统如下:
教学质量管理系统。由两条管理线组成,一条线为: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务处-院(系)-教研室-教师;另一条线为: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工部(处)-院(系)-学生班-学生。两条线有平行、有交叉、有分工、有协作,共同对教与学进行指挥、执行、检查、评估等职能。
教学质量信息系统。建立多渠道的信息反馈。一是自上而下的教学检查、汇报制度,二是在学生中设信息员,反馈教师教学活动情况,三是评教评学活动、师生座谈会等。校内教学活动信息以教务处为中枢建立,由领导、教师、学生、督导员、信息员组成的信息网络。校外信息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中枢,通过用人单位、校友和董事会单位以及人才市场的要求信息,建立社会方面对学校毕业生质量的反馈信息网络。
高等教育外部:调控督导机制。督导机制应由政府和社会参与。在教育质量保证方面,政府将由过去“行政管理”方式转变为“政府调控”的方式发挥作用,由过去的“统包统揽”转变为“多边共治”;由中介机构组织实施外部评估,由过去的管制转变为现在的服务,政府要为高等院校提供支持和服务。在社会监督方面,要建立中介性的评估组织,它的特点在于:一是相对独立性,它既不代表学校,也不代表政府,有权在有关法律指导确定评估标准、评估方式以及发表评估结果,其质量保证活动不受政府的直接控制和干预,因此有可能比较客观、公正;二是权威性,它集中了一批高素质的教育评估专家,掌握了比较多的教育评估信息,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同时,也要发挥大众媒介在质量保证中的作用。
构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保证高等教育质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消费者的需要,还必须有政府和社会对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的外部监督系统,要内外并举,以内为主,以外促内,建立以学校为基础、以社会为重点、以政府为主导的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保证体系。
[关键词]高等教育 质量保障 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我国高等教育的运行环境与运行机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过去政府包办一切的管理模式逐步被打破,高校开始面向社会与市场,自主办学,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办学主体,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正在经历着向大众化的艰难转折。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出现了办学资源短缺、师资力量不足、专业结构落后等方面的矛盾,而质量是高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高等教育能否大众化的关键所在。因此,对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发展和构建研究已经势在必行。
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起步不久,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而且由于长期以来由政府直接管理的高等教育管理组织在评估方式上极为重视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评估,政府在高教评估方面占有绝对的权威性。这种带有明显中央集权制特点的模式随着高等教育制度的不断深化和发展已经越来越显示出不适应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没有明确的认识。在我国特别是建国几十年来,高等教育价值取向始终是社会价值占主导地位,个人价值与学术价值几乎无立身之地。这种教育价值取向的基本模式和基本思维方法在我国教育事业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在建国之初,做出这种教育价值的选择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它忽略了教育的自身倾向,忽视了教育的特殊性,忽视了教育的个人价值,因此把它作为一个教育价值取向的完整内容和思想方法的基本模式是不合适的,缺乏科学性的。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主体单一。从我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现状看,虽然除政府外,高校、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已逐步参与到质量保障中来,但中央政府始终把握着质量保障的绝对影响力,其他保障主体能发挥的保障力不大,也缺少足够的积极性。在高等教育评估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和学校的作用不明,功能不清,缺乏制度保障,不能适应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法规建设落后。在目前高等教育已經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下,我国实行的依然是1990年10月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教育评估暂行规定》,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与保障不能规范化发展,不能很好的与国际高等教育接轨,落后于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阻滞了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的步伐。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理论研究滞后。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理论研究滞后,表现在三个方面:认识上以偏概全,如把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等同于精英质量保障体系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思想和制度上因循守旧,如根深蒂固的应试人才培养模式;操作上停留在经验层面等等。
忽视了质量文化建设。从我国开展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十多年的历史来看,很多质量评价活动的失败都与质量文化的建设有关。很多相关人员对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有抱怨与指责,社会各界、政府和高校之间相互不信任,专家判断方法和客观评价方法有矛盾,这些都与质量文化建设不足有关。另外,高校规模迅速扩张,造成教育资源短缺;高校师资素质不高,学生学习动力不足及就业压力也是主要因素。加之专业建设、学科专业结构、课程设置存在不少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必然会制约高校扩招成果的最大化,制约教育效益的提高。
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发展趋势
近2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经历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因此,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价值体系也要随之转移,以适应发展的需要。我国精英教育质量体系在以下三个方面值得充分肯定:一是形成了学问至上、学术自由、大师中心的学术价值取向;二是按知识结构体系设置了门类齐全的专业和学科;三是建立了百里挑一、宁缺毋滥的人才选拔机制,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培养了大批精英人才。但在大众化背景下,这一体系的缺陷同样明显,即它只能为国家培养少数精英,更多的也许是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人才将被高等教育拒之门外。因此,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实现以下根本性转变:
培养标准从一元到多元。由大学仅崇尚学术、学者、学科,只培养科学家式的精英人才转变为除了精英人才之外,还培养各类专门技术人才和普通建设者。
培养模式从封闭到开放。从埋头办学到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办学,从专业和学科完全按知识结构体系设置到结合各类人才培养需要设置。
选拔标准从僵化到灵活。除了精英型的统一录取标准,还有大众型的特色录取标准。这种转变不仅是大众化本身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对我国社会发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这一深刻社会变革的必然反映。在计划经济时代,高等教育以学术、学者、学科为中心,高校是人才培育的唯一主体,大学的质量就是社会的质量。而在市场经济时代,大学除了传授高深学问,培养科学家型的社会精英以外,还承担着传授一般学问培养各类专门技术人才和普通建设者的重任,用人市场也成为人才培育的主体之一,所以大学的培养标准必须满足社会发展的不同侧面、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质量要求。
构建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模式的设想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对象是高等教育质量。在大众化教育阶段,不同的高等教育形式和层次,有不同的质量内涵和标准,需要有多样性的质量观做指导,去建构多种形式的质量保障体系,以使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各就各位,各得其所,在满足不同层面的社会需求方面办出特色。教育质量是教育事业的生命线,在数量规模迅速扩大之后,如何提高教育质量,调整学科结构,提高办学效益就成为更加紧迫的任务。高等教育质量形成于高校内部,但却离不开外部的支持、监控和指导。因此,探讨高等教育保证体制的构建,须从内部保证、外部监督两个角度进行审视。
高等教育内部:学校的自主保证。计划经济下质量高低并不重要,高等学校既没有招生的压力,更没有就业的压力。这种情况既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也是精英教育时代的特征。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代后,情况完全发生了变化,除少数重点高等学校外,绝大部分高等学校面临招生与就业的双重压力,办学质量的高低决定着大部分高等学校的生存与发展。质量成为所有高等学校的生命线,这就要求高等学校能主动地、积极地强化质量的自律意识,并建立起制度化的质量保证运行机制。这种保障机制包括两个部分——教育资源输入保障和教学过程保障。在教育资源输入保障中,应该强化质量意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增加教学投入,保障教学质量。教学过程保障应由教学质量管理系统、教学质量信息系统组成。其运行系统如下:
教学质量管理系统。由两条管理线组成,一条线为: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务处-院(系)-教研室-教师;另一条线为: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工部(处)-院(系)-学生班-学生。两条线有平行、有交叉、有分工、有协作,共同对教与学进行指挥、执行、检查、评估等职能。
教学质量信息系统。建立多渠道的信息反馈。一是自上而下的教学检查、汇报制度,二是在学生中设信息员,反馈教师教学活动情况,三是评教评学活动、师生座谈会等。校内教学活动信息以教务处为中枢建立,由领导、教师、学生、督导员、信息员组成的信息网络。校外信息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中枢,通过用人单位、校友和董事会单位以及人才市场的要求信息,建立社会方面对学校毕业生质量的反馈信息网络。
高等教育外部:调控督导机制。督导机制应由政府和社会参与。在教育质量保证方面,政府将由过去“行政管理”方式转变为“政府调控”的方式发挥作用,由过去的“统包统揽”转变为“多边共治”;由中介机构组织实施外部评估,由过去的管制转变为现在的服务,政府要为高等院校提供支持和服务。在社会监督方面,要建立中介性的评估组织,它的特点在于:一是相对独立性,它既不代表学校,也不代表政府,有权在有关法律指导确定评估标准、评估方式以及发表评估结果,其质量保证活动不受政府的直接控制和干预,因此有可能比较客观、公正;二是权威性,它集中了一批高素质的教育评估专家,掌握了比较多的教育评估信息,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同时,也要发挥大众媒介在质量保证中的作用。
构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保证高等教育质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消费者的需要,还必须有政府和社会对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的外部监督系统,要内外并举,以内为主,以外促内,建立以学校为基础、以社会为重点、以政府为主导的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保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