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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位音乐教师来说,学音乐和教音乐的理由不仅出于理性的思考,更在于他内心深处所拥有的对音乐、教育和学生难以割舍的爱,正是这种深刻的爱构成了音乐教师的教学基调。在这里,爱不仅仅是一件关乎情感的事情,更是一种意向和行动,孕育着音乐教师的教学勇气,支撑着音乐教师的职业理想与专业追求。著名音乐教育家柯达伊曾谆谆告诫我们:音乐不是少数人的享受,它是人的一种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1]如果说音乐家使“声音的世界”成为“音乐的世界”,那么,音乐教师则使这个音乐的世界向孩子们敞开,从此“知道”音乐世界的美妙绝伦,并由此拥有一个热爱音乐的人生。因此,唤醒学生热爱音乐,师生彼此成为知音,这应该是音乐教师努力追求的教学基调。
一、爱:音乐教师的情感基调
一堂好的音乐课,音乐教师对音乐、对教育、对学生的热爱之情会充盈整个课堂,并成为他在教学过程中的情感基调。这种爱的情感在潜移默化中滋润着孩子的心灵,呼唤着孩子对音乐的热爱。笔者试从三个方面来理解音乐教师的情感基调。
其一是爱音乐。音乐教师对音乐的热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情感品质,而是对音乐的一种独特的、难以用语言表达的东西,它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存在于教师个人的内心世界。教师没有对音乐执著的热爱,没有视音乐为自己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将无从激起学生对音乐的热爱。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对音乐的热爱浸润着课堂,作为一种气氛弥漫于教学过程之中,并以爱的光芒触动学生去体验和感受音乐作品,进而打动学生的心灵。
教师只有对音乐抱有真正的热爱,才会不断地追求与钻研,才会对音乐产生独有的领悟与感受。关于音乐教师热爱音乐的巨大价值,柯达伊曾经给予高度肯定:“你热爱音乐,你传播着音乐教育,无论在工作中或在家庭里,你燃起那支音乐教育的灯光,这支灯光是那样的温暖和光明,它使你的生活和其他人的生活更加美好。”[2]
其二是爱教育。此种爱源自于第一种爱,音乐教师真正热爱音乐时,自然会产生让别人也拥有美好感受的欲望,并希望把这种对音乐的爱传承、发扬下去;教师也才会期望通过音乐教育这一传授途径,使学生获得音乐文化的真谛。做教师意味着生命中有了一种召唤,它是一种教育的召唤,也是一种使命的召唤。音乐教师通过热爱音乐教育承担起音乐文化传承的使命,也就是倾心向学生传递他对音乐的热爱,培养学生渴望高尚音乐的情感,并将这种渴望持续其终生。
我国著名音乐教育家李叔同先生就是这方面的杰出榜样。在丰子恺先生的回忆中,“李先生上音乐课必早到,黑板上早已清楚地写好本节课内所应写的东西。上课铃响时,他站起身来,深深一鞠躬,课就开始了。李先生用这样的态度来教我们音乐,因此我们上音乐课时,觉得比其他一切课更严肃了。同时对于音乐教师李叔同先生,比对其他教师更敬仰了。音乐科,在他未到以前,是学生所忽视的。自他任教以后,就忽然被我们重视起来,几乎把全校学生的注意力都牵引过去了。课余但闻琴声歌声”。[3]以自身的努力奠定音乐教育的尊严,李叔同是音乐教师的典范。现实生活中,一些音乐教师常常抱怨自己的学科不受重视。其实,孩子们正是通过音乐教师来理解音乐学科的,因此音乐教师必须通过自身的专业素养来树立音乐教育的学科尊严。
其三是热爱学生。正是因为热爱学生,音乐教师要让学生尽早地体验音乐生活。柯达伊曾经深情地回忆他儿时的第一次音乐体验:“那个夏日的黄昏,房间里充满了晚霞微红的金色光线,我的父母在演奏音乐。我当时大约有三四岁的样子,躺在地板上靠近钢琴腿的地方。就在那时,我得到了第一次、而且是非常深刻的音乐的印象。后来我知道了这首作品是莫扎特的F大调小提琴奏鸣曲。如果那天我的父母演奏的是流行的通俗音乐的话,相信我的今天不会成为一个音乐家,确切地说,我根本不会成为一个音乐家。”[4]柯达伊在此向我们呈现了一个音乐家的幼年音乐生活,早期的音乐体验开启了一个孩子的音乐人生。
在一般意义上,健全儿童都应该具有自然、健康的音乐感觉,音乐是他们交流的方式、情感的表现。但是,如果不是音乐爱好者或这方面的专业人士,一般的父母很少能够对儿童的音乐能力给予特殊的关注。音乐教师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一种专业责任,即如果一个孩子在早期缺乏正确的音乐教育,就可能丧失音乐体验的最佳时机。长此以往,孩子身上自然的音乐感觉就可能停止发展,他们对音乐的感受也可能变得麻木和迟钝,他们其中的大部分人也许会从此度过没有音乐的一生。因此,音乐教师有责任关注正在成长的学生,引导他们进入音乐生活世界。
总之,热爱音乐、热爱教育、热爱学生是一位优秀音乐教师应具备的品格。爱音乐是前提之爱,爱教育是责任之爱,爱学生是生命之爱,后一种也是前两种爱的延续:“教师期望音乐文化通过音乐教育途径真正传授给受教育者,必须爱他的教育对象,并且全部地接受他(她),从他(她)的身心发展、文化继承、个性培养、创作力的开发等诸方面考虑,将自己对音乐对学生的全部的爱,通过各种方式与手段全部地倾注给受教育的‘客体’,将他们培养成有血有肉、有感情、有自我、有创造、有音乐文化素养的新型公民。”[5]
二、知音:音乐教师的教学角色
“高山流水遇知音”,这一流传千年的音乐故事曾经感动了很多人,正是出于对音乐的共同热爱,成就了俞伯牙和钟子期两人友谊的佳话。音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要努力追求这种境界。对音乐教师而言,要从两个方面理解自己作为知音的角色:音乐教师既是音乐作品的知音,又是学生的知音。只有这样,音乐教师才能开启一个孩子的音乐人生。
一方面,音乐教师是音乐作品的知音,他要让作品的“意义”显现出来。作为审美的对象来看,音乐的世界不是一个既成的事实的世界,而是一个可能的世界。音乐家用音乐作品在“说”一个世界,或者说让这个世界自己“说”出来。“听”音乐不仅是听“音响”,而且是一种“理解”。只有“理解”了,才是“听懂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音乐”只为“知音”而存在。[6]因此,音乐教师作为一个欣赏者,首先要真正理解音乐家与音乐作品之间的相互关系,不要用概念的方式去分析和解读作品,而是一个完整的人直接去体验音乐作品。
在课堂上,当教师用竹笛深情地吹奏《彩云追月》的时候,孩子们也渐渐地进入音乐境界,陶醉其中。此时此刻,师生都感到与音乐融为一体了,不需要用任何语言来强调母语音乐的价值,音乐已经感染了课堂上的每一个人。
另一方面,音乐教师是作品与学生的沟通者,他召唤学生进入音乐的生活世界。奥地利哲学家舒茨说:“一段乐曲是一个具有意义的关系域,对于作曲家来说它具有意义,这意义可以为听者所理解,表演者的任务在于正确解释这个意义。”[7]可见,音乐教师的任务就在于正确地向学生诠释音乐作品的意义。但是,这里的“意义”不同于语言系统中的运用。音乐没有表述功能,无论是一段音乐或是一个音乐主题,都不具有语义的性质。所以说,人们无法对音乐中的意义进行证实或证伪。虽然,音乐的呈现有一套形式和规则,但是,对于音乐体验来说,这一切是无关紧要的。一个乐句、一个旋律,甚至一段音乐停止了,但它们在体验着音乐的人的意识中并没有消失,而是存留于他们对音乐的体验中。例如,在特定情境中,人们的耳边可能回响起以前欣赏过的音乐曲目。
在课堂上,音乐教师通过各种教学媒介把音乐作品中的“世界”“说”出来给学生“听”,也就是让学生欣赏作品,理解作品中蕴含的一个“音乐的世界”、一个“美的世界”。这里的“听”不仅是感觉性的,更是一种理解性的,其意义不仅在于“悦耳”,更在于理解其中“意义”。总之,音乐教师要真正建立音乐作品与学生的关系,也就是要让学生与作品之间真正形成“说”与“听”的关系。“听”不是“听”见了“声音”,而是“懂得”了“意义”。[8]
在这里,可以看到音乐教师作为知音角色的作用,他促成音乐作品和学生之间形成一种“对话”关系。“对话”就是不同的人“说”同一件“事”,这也是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真正“交往”,并且学生由此进入了一个音乐的生活世界。
三、专业信念:对音乐教育的专业理解
没有信念就不能称其为教育,充其量只是教学的技术而已。音乐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所做的每一件事,就是将自己的专业信念付诸实践。这种专业信念也正是在爱音乐和爱孩子基础之上的情感升华,源自于音乐与人的本然联系。
音乐和人的生命本体有着密切的关系,人的生命中不能没有音乐,没有音乐就没有完满的人生,人类灵魂的有些地方只能通过音乐来照亮。正是在这种信念的支持下,柯达伊能够为不同程度的学生写出上千首歌唱和读谱练习的作品。李叔同先生在从教生涯中,一直努力实践其音乐教育的信念,他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让学生们感受到音乐教育是极其严肃的伟大事业。
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的学校教育中,由于应试为主的知识教育对艺术教育的挤压,广大音乐教师已经缺乏内心的平静。在一定程度上,一些音乐教师表现出对音乐价值、音乐教育价值和专业信仰的自我怀疑,并由此担忧自己的内在价值。这既影响他们对自己专业价值的理解,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他们对自己人生价值的理解。
因此,作为音乐教师,有必要形成对专业信念的深刻理解,进而深入理解自己职业生涯的使命和意义。首先要明确一点:“教音乐和学音乐的堂堂正正的理解,恰恰就在于人的最深刻的价值。”[9]孔子早就用诗、礼、乐来比喻人生的境界。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
一、爱:音乐教师的情感基调
一堂好的音乐课,音乐教师对音乐、对教育、对学生的热爱之情会充盈整个课堂,并成为他在教学过程中的情感基调。这种爱的情感在潜移默化中滋润着孩子的心灵,呼唤着孩子对音乐的热爱。笔者试从三个方面来理解音乐教师的情感基调。
其一是爱音乐。音乐教师对音乐的热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情感品质,而是对音乐的一种独特的、难以用语言表达的东西,它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存在于教师个人的内心世界。教师没有对音乐执著的热爱,没有视音乐为自己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将无从激起学生对音乐的热爱。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对音乐的热爱浸润着课堂,作为一种气氛弥漫于教学过程之中,并以爱的光芒触动学生去体验和感受音乐作品,进而打动学生的心灵。
教师只有对音乐抱有真正的热爱,才会不断地追求与钻研,才会对音乐产生独有的领悟与感受。关于音乐教师热爱音乐的巨大价值,柯达伊曾经给予高度肯定:“你热爱音乐,你传播着音乐教育,无论在工作中或在家庭里,你燃起那支音乐教育的灯光,这支灯光是那样的温暖和光明,它使你的生活和其他人的生活更加美好。”[2]
其二是爱教育。此种爱源自于第一种爱,音乐教师真正热爱音乐时,自然会产生让别人也拥有美好感受的欲望,并希望把这种对音乐的爱传承、发扬下去;教师也才会期望通过音乐教育这一传授途径,使学生获得音乐文化的真谛。做教师意味着生命中有了一种召唤,它是一种教育的召唤,也是一种使命的召唤。音乐教师通过热爱音乐教育承担起音乐文化传承的使命,也就是倾心向学生传递他对音乐的热爱,培养学生渴望高尚音乐的情感,并将这种渴望持续其终生。
我国著名音乐教育家李叔同先生就是这方面的杰出榜样。在丰子恺先生的回忆中,“李先生上音乐课必早到,黑板上早已清楚地写好本节课内所应写的东西。上课铃响时,他站起身来,深深一鞠躬,课就开始了。李先生用这样的态度来教我们音乐,因此我们上音乐课时,觉得比其他一切课更严肃了。同时对于音乐教师李叔同先生,比对其他教师更敬仰了。音乐科,在他未到以前,是学生所忽视的。自他任教以后,就忽然被我们重视起来,几乎把全校学生的注意力都牵引过去了。课余但闻琴声歌声”。[3]以自身的努力奠定音乐教育的尊严,李叔同是音乐教师的典范。现实生活中,一些音乐教师常常抱怨自己的学科不受重视。其实,孩子们正是通过音乐教师来理解音乐学科的,因此音乐教师必须通过自身的专业素养来树立音乐教育的学科尊严。
其三是热爱学生。正是因为热爱学生,音乐教师要让学生尽早地体验音乐生活。柯达伊曾经深情地回忆他儿时的第一次音乐体验:“那个夏日的黄昏,房间里充满了晚霞微红的金色光线,我的父母在演奏音乐。我当时大约有三四岁的样子,躺在地板上靠近钢琴腿的地方。就在那时,我得到了第一次、而且是非常深刻的音乐的印象。后来我知道了这首作品是莫扎特的F大调小提琴奏鸣曲。如果那天我的父母演奏的是流行的通俗音乐的话,相信我的今天不会成为一个音乐家,确切地说,我根本不会成为一个音乐家。”[4]柯达伊在此向我们呈现了一个音乐家的幼年音乐生活,早期的音乐体验开启了一个孩子的音乐人生。
在一般意义上,健全儿童都应该具有自然、健康的音乐感觉,音乐是他们交流的方式、情感的表现。但是,如果不是音乐爱好者或这方面的专业人士,一般的父母很少能够对儿童的音乐能力给予特殊的关注。音乐教师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一种专业责任,即如果一个孩子在早期缺乏正确的音乐教育,就可能丧失音乐体验的最佳时机。长此以往,孩子身上自然的音乐感觉就可能停止发展,他们对音乐的感受也可能变得麻木和迟钝,他们其中的大部分人也许会从此度过没有音乐的一生。因此,音乐教师有责任关注正在成长的学生,引导他们进入音乐生活世界。
总之,热爱音乐、热爱教育、热爱学生是一位优秀音乐教师应具备的品格。爱音乐是前提之爱,爱教育是责任之爱,爱学生是生命之爱,后一种也是前两种爱的延续:“教师期望音乐文化通过音乐教育途径真正传授给受教育者,必须爱他的教育对象,并且全部地接受他(她),从他(她)的身心发展、文化继承、个性培养、创作力的开发等诸方面考虑,将自己对音乐对学生的全部的爱,通过各种方式与手段全部地倾注给受教育的‘客体’,将他们培养成有血有肉、有感情、有自我、有创造、有音乐文化素养的新型公民。”[5]
二、知音:音乐教师的教学角色
“高山流水遇知音”,这一流传千年的音乐故事曾经感动了很多人,正是出于对音乐的共同热爱,成就了俞伯牙和钟子期两人友谊的佳话。音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要努力追求这种境界。对音乐教师而言,要从两个方面理解自己作为知音的角色:音乐教师既是音乐作品的知音,又是学生的知音。只有这样,音乐教师才能开启一个孩子的音乐人生。
一方面,音乐教师是音乐作品的知音,他要让作品的“意义”显现出来。作为审美的对象来看,音乐的世界不是一个既成的事实的世界,而是一个可能的世界。音乐家用音乐作品在“说”一个世界,或者说让这个世界自己“说”出来。“听”音乐不仅是听“音响”,而且是一种“理解”。只有“理解”了,才是“听懂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音乐”只为“知音”而存在。[6]因此,音乐教师作为一个欣赏者,首先要真正理解音乐家与音乐作品之间的相互关系,不要用概念的方式去分析和解读作品,而是一个完整的人直接去体验音乐作品。
在课堂上,当教师用竹笛深情地吹奏《彩云追月》的时候,孩子们也渐渐地进入音乐境界,陶醉其中。此时此刻,师生都感到与音乐融为一体了,不需要用任何语言来强调母语音乐的价值,音乐已经感染了课堂上的每一个人。
另一方面,音乐教师是作品与学生的沟通者,他召唤学生进入音乐的生活世界。奥地利哲学家舒茨说:“一段乐曲是一个具有意义的关系域,对于作曲家来说它具有意义,这意义可以为听者所理解,表演者的任务在于正确解释这个意义。”[7]可见,音乐教师的任务就在于正确地向学生诠释音乐作品的意义。但是,这里的“意义”不同于语言系统中的运用。音乐没有表述功能,无论是一段音乐或是一个音乐主题,都不具有语义的性质。所以说,人们无法对音乐中的意义进行证实或证伪。虽然,音乐的呈现有一套形式和规则,但是,对于音乐体验来说,这一切是无关紧要的。一个乐句、一个旋律,甚至一段音乐停止了,但它们在体验着音乐的人的意识中并没有消失,而是存留于他们对音乐的体验中。例如,在特定情境中,人们的耳边可能回响起以前欣赏过的音乐曲目。
在课堂上,音乐教师通过各种教学媒介把音乐作品中的“世界”“说”出来给学生“听”,也就是让学生欣赏作品,理解作品中蕴含的一个“音乐的世界”、一个“美的世界”。这里的“听”不仅是感觉性的,更是一种理解性的,其意义不仅在于“悦耳”,更在于理解其中“意义”。总之,音乐教师要真正建立音乐作品与学生的关系,也就是要让学生与作品之间真正形成“说”与“听”的关系。“听”不是“听”见了“声音”,而是“懂得”了“意义”。[8]
在这里,可以看到音乐教师作为知音角色的作用,他促成音乐作品和学生之间形成一种“对话”关系。“对话”就是不同的人“说”同一件“事”,这也是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真正“交往”,并且学生由此进入了一个音乐的生活世界。
三、专业信念:对音乐教育的专业理解
没有信念就不能称其为教育,充其量只是教学的技术而已。音乐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所做的每一件事,就是将自己的专业信念付诸实践。这种专业信念也正是在爱音乐和爱孩子基础之上的情感升华,源自于音乐与人的本然联系。
音乐和人的生命本体有着密切的关系,人的生命中不能没有音乐,没有音乐就没有完满的人生,人类灵魂的有些地方只能通过音乐来照亮。正是在这种信念的支持下,柯达伊能够为不同程度的学生写出上千首歌唱和读谱练习的作品。李叔同先生在从教生涯中,一直努力实践其音乐教育的信念,他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让学生们感受到音乐教育是极其严肃的伟大事业。
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的学校教育中,由于应试为主的知识教育对艺术教育的挤压,广大音乐教师已经缺乏内心的平静。在一定程度上,一些音乐教师表现出对音乐价值、音乐教育价值和专业信仰的自我怀疑,并由此担忧自己的内在价值。这既影响他们对自己专业价值的理解,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他们对自己人生价值的理解。
因此,作为音乐教师,有必要形成对专业信念的深刻理解,进而深入理解自己职业生涯的使命和意义。首先要明确一点:“教音乐和学音乐的堂堂正正的理解,恰恰就在于人的最深刻的价值。”[9]孔子早就用诗、礼、乐来比喻人生的境界。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