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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过去,我国在公共事务管理领域过分依赖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但政府职能是有限的,尤其是当下处在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期,此时社会其他主体参与社会公众事务的重要性就显现了出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简称NGO)起步较晚,但是其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发挥的作用却不容小视。本文以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为例,阐述了我国NGO对推动乡村发展的重要性,对其推动乡村发展及其问题进行研究,对其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NGO;滋根;乡村发展;研究
有数据统计,目前中国的NGO只有10%是正式注册的。非政府组织的“身份”是其是否能顺利进行项目运行的重要依据。本文所提到的非政府组织是拥有一定的“官方背景”的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简称中国滋根)。其成立于1995年,是在中国民政部正式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滋根的宗旨是“以人为中心,可持续的发展”,作为我国本土NGO组织之一,为推进我国乡村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一、NGO参与我国乡村发展的重要性
(一)NGO提供公共物品的效率高,能有效推进乡村发展
我国的NGO一直致力于公益事业,努力推进社会建设与发展。乡村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乡村发展尤其是乡村教育发展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公共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NGO作为民间组织,组织内成员是在强烈的公益意识和服务他人使命的召唤下进行组织活动,并且NGO可以有组织、有规划地安排筹资的利用。因此,相对落后的乡村地区便成了NGO服务的重点目标。NGO能够为乡村地区提供教育资源、卫生服务和公共物品,可以有效改进乡村地区的基础性建设,推进乡村地区发展。
(二)有利于弥补“政府失灵”,使乡村地区的民众享受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西方的社会学理论认为,当政府不能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市场又着眼于利润而不愿提供公共服务时, NGO作为“第三部门”可以较好地协调政府和社会利益的冲突,有针对性地提供公共服务,弥补市场失灵的不足。虽然我国政府一直在大力推行新农村建设,但是我国乡村数量多、发展不平衡、乡村地区经济情况很不乐观,政府不能全面照顾到每一个方面。NGO有针对性地根据本地区的发展情况和公共基础设施分配状况来提供公共服务,更好地弥补了政府对乡村地区配置的不足。
二、推进乡村发展的现状
(一)滋根推动乡村发展的项目
1.促进教育事业
基础教育是滋根的关注重点,对基础教育的资助一直占滋根总支出的3/4左右。滋根在教育方面的投资有学校教育、成人教育、公共教育等。在学校教育方面,为乡村中小学提供助学金,改进课堂设施,开展营养项目等,旨在“以教育促发展”,给予乡村贫困儿童更多的入学机会并享受更好的学习环境。在成人教育方面,重点是乡村教师的培训,旨在改进乡村教师的教育哲学、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促进他们将学校教学和乡村文化相联系。在公共教育方面,通过试点建设、政策倡导等方式,提高公众对相关议题的关注,扩大公共影响,推动各界人士主动参与到推动乡村发展的事业中来。
2.打工者社区
乡村发展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外出打工者及打工者子女(留守儿童)的问题。滋根坚持以人为本,为了帮助打工者群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打工者群体中找到合作伙伴并建立打工者社区,在社区内开展成人教育及打工者子女教育。打工者社区尽量围绕着打工子弟学校,缓解留守儿童问题。并且,在打工者社区服务方面还建立了一些创新项目,如互惠公益店、流动儿童助学关怀项目等。该举措针对我国一直着力解决的打工者与留守儿童问题,在政府工作的薄弱点加强滋根这一非政府组织的力量。
3.推动村庄发展,打造“参与式扶贫”平台
滋根在长期的项目实践中发展出来的“一校一村”项目群,打造了一个“参与式扶贫”的平台。“一村一校”计划是以学校为中心,以村庄为单位,支持学校和村庄的基本需求。针对特定的焦点群体,如妇女、留守儿童、老人和外出务工者,根据他们的特点和需求进行有针对性地支持。鼓励推广村校互动,整合学校、社区和家庭的教育功能时间“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的理念;支持卫生、环境教育鼓励村民参与政务,改善家园生活质量,鼓励发展本土文化等。在项目进程中,对当地本土化的公益力量和资源也进行了一个有效整合,实现了城乡互动、村校互动、村民互动,不同项目之间也互相促进成为一个整体,从而促进了整个村庄的发展。
4.其他项目
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2011年度项目及经费如下表所示。
(二)中国滋根推进乡村发展的优势及障碍分析
1.自身的优势
(1)成立时间早,已注册,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很多草根NGO在国内运作困难的原因就是注册难,无法得到一个“合法”的身份。滋根自身最大的优势就是已于1996年在国家民政部正式注册,拥有独立的企业法人地位。其业务指导单位是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和中国教育国际交流会,均是国家的权威机构。作为已经注册的NGO,滋根对其工作范围有清楚的界定,并且拥有公开募捐的权利,拥有免税资格,拥有独立的人事任免权、财权和决策权,在国家政策上可以享受非政府组织的优惠待遇。这就保证了滋根运作过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并且免去了税费,可以更多地投入到公益项目中去,为乡村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2)理事会成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根据中国滋根官方网站发布的2010-2012年理事会成员名录,其理事会成员均是政府、高校、企业等权威人士,在高校权威人士中,大多为有社会学、教育管理学背景的教授与副教授。这就为中国滋根的权威与专业性奠定了基础。政府内权威人士可以使滋根的项目运行得到权威部门的支持,组织运作相对容易,在项目申请或资金批准上相对简单;企业高层加入理事会可以为滋根的运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管理层的高校知识分子为滋根的项目运行提供了专业的理论支撑,有利于实现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海外海内两头参与,改变生活和命运
滋根共有四个姐妹团体,分别是美国滋根基金会、台湾滋根基金会、香港滋根基金会和北京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海内外的滋根人员共同努力,为了“民间互助,滋润根本”的宗旨,促进乡村发展和推动民间互助。海外滋根人员和义工负责基金会的发展、筹款、管理、宣传和联系。海外海内的两头参与,使滋根的援助范围拓展国内外,体现其广博包容的人本情怀。
2.面临的障碍
(1)规模偏小,人员流动性大,专业型人才缺乏
虽然滋根的会员包括在全国教育和发展领域的领导、专家、学者,以及各行各业的热心人士,但是中国滋根总共只有156名工作人员,在山西、河北等省的重点项目县,滋根会派驻一两个常驻工作人员,还会发展一些当地退休人员或热心人士做基层联络员。由此可见,滋根的规模相对偏小,常驻工作人员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缺乏协助,离退休人员和热心人士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这也是滋根目前面临的一大障碍。
(2)地方官员的政绩思想不利于理念与精神的传播
像滋根这类的NGO致力于公益事业,做慈善项目,促进地区发展,但是它们最原始的目标却常常被地方官员要求改变,这也就导致了“作秀”、“政绩工程”等词汇亦开始与某些NGO发生关系。以滋根来说,地方官员往往希望滋根能“给大钱、办简单的事”,最好是能出成果的事,修建操场和教学楼等,但滋根希望从当地村民最基本的需求出发。当地方官员不认同NGO的理念时,合作就会变得困难,沟通成本也会相应提高。所以,NGO如何去传播公益理念、服务理念,体现NGO的奉献精神、民主精神,在与当地官员沟通及改变其政绩化的思想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国内NGO各自为政,合作沟通不到位
在中国滋根最先进入的几个贫困县,后来陆续有其他NGO组织进入,为了避免资源消耗,滋根撤出了最初的几个“阵地”。我国的NGO在一些方面都是各自为政,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在自己的领域做公益,没有形成一股力量。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的环保NGO已经突破了3500个,不可否认的是它们都在环保方面做出了贡献,但是很少看到环保NGO之间的合作。对于机会、名声及物资,NGO们虽然口头上都不说,但私下里很少有人会放弃,因为大多数NGO都面临着生存压力,急于得到基金会和公众的认可,所以会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
三、我国NGO未来发展的建议
(一)增加工作人员数量,吸引更多专业的高素质人才
首先,我国尚缺乏NGO专业人才培训机制,致使NGO市场缺乏竞争,难以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其次,在大多数自上而下的NGO中,工作人员大多来自政府机构,其中许多是从一线退下来的离退休人员,人员老化状况突出。最后,中国现行人事制度上的壁垒限制了优秀人才进人NGO。在很多NGO,几乎没有固定的人才渠道,定员和编制极为有限,主要依靠志愿者开展活动。NGO需要吸引高素质专业型人才,一方面,高等教育相应的学科不断增加,这为现实生活中复杂的问题提供了更多解决方法的理论依据,NGO工作人员的学习能力和知识掌握也是其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业内也存在着从业人员“正常化”的强烈要求,这意味着从业者将NGO作为一种职业而非献爱心、做贡献。
(二)努力建立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竞争与合作关系
一方面既要求多元竞争,权利分化,另一方面又强调多元合作、权力整合。政府在推动社会发展方面的职责主要是制定政策并进行监控,政府与NGO良好的合作关系是NGO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必要前提。NGO要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发挥出更大作用,首先必须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NGO与政府之间是平等的供给主体关系,既是合作伙伴又是竞争对手。政府应该充分利用NGO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优势,将社会管理权力适当地转移到NGO,让NGO在完善的法律框架下实现自主自治,努力为NGO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营造出和谐的环境。
(三)NGO之间要加强合作沟通,创新跨领域合作
据中国发展简报2011年发布的NGO名录来看,收录的NGO名录中有99个是致力于推动农村发展的,包括中国滋根在内。这些拥有共同关注领域的NGO之间应加强了解与合作,增强与政府合作的行动能力,并且利用其共同的影响力来号召更多的爱心组织、人士关注农村发展,共同为农村发展献策献力。还可以跨领域合作,创新NGO在推进农村发展的项目模式,如环保NGO与推动农村发展的NGO相互合作,就可以在环保方面做的更为专业到位,从而更好地促进了农村的发展。 跨领域合作可以更好地推进全面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田奕奕.我国公益型NGO的困境及改进对策研究[D].苏州大学,2011.
[2]古桂琴.中国NGO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6(01).
[3]霍卫华.NGO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模式探析[J].华章,2012(20).
关键词:NGO;滋根;乡村发展;研究
有数据统计,目前中国的NGO只有10%是正式注册的。非政府组织的“身份”是其是否能顺利进行项目运行的重要依据。本文所提到的非政府组织是拥有一定的“官方背景”的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简称中国滋根)。其成立于1995年,是在中国民政部正式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滋根的宗旨是“以人为中心,可持续的发展”,作为我国本土NGO组织之一,为推进我国乡村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一、NGO参与我国乡村发展的重要性
(一)NGO提供公共物品的效率高,能有效推进乡村发展
我国的NGO一直致力于公益事业,努力推进社会建设与发展。乡村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乡村发展尤其是乡村教育发展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公共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NGO作为民间组织,组织内成员是在强烈的公益意识和服务他人使命的召唤下进行组织活动,并且NGO可以有组织、有规划地安排筹资的利用。因此,相对落后的乡村地区便成了NGO服务的重点目标。NGO能够为乡村地区提供教育资源、卫生服务和公共物品,可以有效改进乡村地区的基础性建设,推进乡村地区发展。
(二)有利于弥补“政府失灵”,使乡村地区的民众享受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西方的社会学理论认为,当政府不能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市场又着眼于利润而不愿提供公共服务时, NGO作为“第三部门”可以较好地协调政府和社会利益的冲突,有针对性地提供公共服务,弥补市场失灵的不足。虽然我国政府一直在大力推行新农村建设,但是我国乡村数量多、发展不平衡、乡村地区经济情况很不乐观,政府不能全面照顾到每一个方面。NGO有针对性地根据本地区的发展情况和公共基础设施分配状况来提供公共服务,更好地弥补了政府对乡村地区配置的不足。
二、推进乡村发展的现状
(一)滋根推动乡村发展的项目
1.促进教育事业
基础教育是滋根的关注重点,对基础教育的资助一直占滋根总支出的3/4左右。滋根在教育方面的投资有学校教育、成人教育、公共教育等。在学校教育方面,为乡村中小学提供助学金,改进课堂设施,开展营养项目等,旨在“以教育促发展”,给予乡村贫困儿童更多的入学机会并享受更好的学习环境。在成人教育方面,重点是乡村教师的培训,旨在改进乡村教师的教育哲学、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促进他们将学校教学和乡村文化相联系。在公共教育方面,通过试点建设、政策倡导等方式,提高公众对相关议题的关注,扩大公共影响,推动各界人士主动参与到推动乡村发展的事业中来。
2.打工者社区
乡村发展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外出打工者及打工者子女(留守儿童)的问题。滋根坚持以人为本,为了帮助打工者群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打工者群体中找到合作伙伴并建立打工者社区,在社区内开展成人教育及打工者子女教育。打工者社区尽量围绕着打工子弟学校,缓解留守儿童问题。并且,在打工者社区服务方面还建立了一些创新项目,如互惠公益店、流动儿童助学关怀项目等。该举措针对我国一直着力解决的打工者与留守儿童问题,在政府工作的薄弱点加强滋根这一非政府组织的力量。
3.推动村庄发展,打造“参与式扶贫”平台
滋根在长期的项目实践中发展出来的“一校一村”项目群,打造了一个“参与式扶贫”的平台。“一村一校”计划是以学校为中心,以村庄为单位,支持学校和村庄的基本需求。针对特定的焦点群体,如妇女、留守儿童、老人和外出务工者,根据他们的特点和需求进行有针对性地支持。鼓励推广村校互动,整合学校、社区和家庭的教育功能时间“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的理念;支持卫生、环境教育鼓励村民参与政务,改善家园生活质量,鼓励发展本土文化等。在项目进程中,对当地本土化的公益力量和资源也进行了一个有效整合,实现了城乡互动、村校互动、村民互动,不同项目之间也互相促进成为一个整体,从而促进了整个村庄的发展。
4.其他项目
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2011年度项目及经费如下表所示。
(二)中国滋根推进乡村发展的优势及障碍分析
1.自身的优势
(1)成立时间早,已注册,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很多草根NGO在国内运作困难的原因就是注册难,无法得到一个“合法”的身份。滋根自身最大的优势就是已于1996年在国家民政部正式注册,拥有独立的企业法人地位。其业务指导单位是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和中国教育国际交流会,均是国家的权威机构。作为已经注册的NGO,滋根对其工作范围有清楚的界定,并且拥有公开募捐的权利,拥有免税资格,拥有独立的人事任免权、财权和决策权,在国家政策上可以享受非政府组织的优惠待遇。这就保证了滋根运作过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并且免去了税费,可以更多地投入到公益项目中去,为乡村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2)理事会成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根据中国滋根官方网站发布的2010-2012年理事会成员名录,其理事会成员均是政府、高校、企业等权威人士,在高校权威人士中,大多为有社会学、教育管理学背景的教授与副教授。这就为中国滋根的权威与专业性奠定了基础。政府内权威人士可以使滋根的项目运行得到权威部门的支持,组织运作相对容易,在项目申请或资金批准上相对简单;企业高层加入理事会可以为滋根的运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管理层的高校知识分子为滋根的项目运行提供了专业的理论支撑,有利于实现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海外海内两头参与,改变生活和命运
滋根共有四个姐妹团体,分别是美国滋根基金会、台湾滋根基金会、香港滋根基金会和北京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海内外的滋根人员共同努力,为了“民间互助,滋润根本”的宗旨,促进乡村发展和推动民间互助。海外滋根人员和义工负责基金会的发展、筹款、管理、宣传和联系。海外海内的两头参与,使滋根的援助范围拓展国内外,体现其广博包容的人本情怀。
2.面临的障碍
(1)规模偏小,人员流动性大,专业型人才缺乏
虽然滋根的会员包括在全国教育和发展领域的领导、专家、学者,以及各行各业的热心人士,但是中国滋根总共只有156名工作人员,在山西、河北等省的重点项目县,滋根会派驻一两个常驻工作人员,还会发展一些当地退休人员或热心人士做基层联络员。由此可见,滋根的规模相对偏小,常驻工作人员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缺乏协助,离退休人员和热心人士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这也是滋根目前面临的一大障碍。
(2)地方官员的政绩思想不利于理念与精神的传播
像滋根这类的NGO致力于公益事业,做慈善项目,促进地区发展,但是它们最原始的目标却常常被地方官员要求改变,这也就导致了“作秀”、“政绩工程”等词汇亦开始与某些NGO发生关系。以滋根来说,地方官员往往希望滋根能“给大钱、办简单的事”,最好是能出成果的事,修建操场和教学楼等,但滋根希望从当地村民最基本的需求出发。当地方官员不认同NGO的理念时,合作就会变得困难,沟通成本也会相应提高。所以,NGO如何去传播公益理念、服务理念,体现NGO的奉献精神、民主精神,在与当地官员沟通及改变其政绩化的思想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国内NGO各自为政,合作沟通不到位
在中国滋根最先进入的几个贫困县,后来陆续有其他NGO组织进入,为了避免资源消耗,滋根撤出了最初的几个“阵地”。我国的NGO在一些方面都是各自为政,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在自己的领域做公益,没有形成一股力量。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的环保NGO已经突破了3500个,不可否认的是它们都在环保方面做出了贡献,但是很少看到环保NGO之间的合作。对于机会、名声及物资,NGO们虽然口头上都不说,但私下里很少有人会放弃,因为大多数NGO都面临着生存压力,急于得到基金会和公众的认可,所以会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
三、我国NGO未来发展的建议
(一)增加工作人员数量,吸引更多专业的高素质人才
首先,我国尚缺乏NGO专业人才培训机制,致使NGO市场缺乏竞争,难以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其次,在大多数自上而下的NGO中,工作人员大多来自政府机构,其中许多是从一线退下来的离退休人员,人员老化状况突出。最后,中国现行人事制度上的壁垒限制了优秀人才进人NGO。在很多NGO,几乎没有固定的人才渠道,定员和编制极为有限,主要依靠志愿者开展活动。NGO需要吸引高素质专业型人才,一方面,高等教育相应的学科不断增加,这为现实生活中复杂的问题提供了更多解决方法的理论依据,NGO工作人员的学习能力和知识掌握也是其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业内也存在着从业人员“正常化”的强烈要求,这意味着从业者将NGO作为一种职业而非献爱心、做贡献。
(二)努力建立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竞争与合作关系
一方面既要求多元竞争,权利分化,另一方面又强调多元合作、权力整合。政府在推动社会发展方面的职责主要是制定政策并进行监控,政府与NGO良好的合作关系是NGO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必要前提。NGO要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发挥出更大作用,首先必须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NGO与政府之间是平等的供给主体关系,既是合作伙伴又是竞争对手。政府应该充分利用NGO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优势,将社会管理权力适当地转移到NGO,让NGO在完善的法律框架下实现自主自治,努力为NGO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营造出和谐的环境。
(三)NGO之间要加强合作沟通,创新跨领域合作
据中国发展简报2011年发布的NGO名录来看,收录的NGO名录中有99个是致力于推动农村发展的,包括中国滋根在内。这些拥有共同关注领域的NGO之间应加强了解与合作,增强与政府合作的行动能力,并且利用其共同的影响力来号召更多的爱心组织、人士关注农村发展,共同为农村发展献策献力。还可以跨领域合作,创新NGO在推进农村发展的项目模式,如环保NGO与推动农村发展的NGO相互合作,就可以在环保方面做的更为专业到位,从而更好地促进了农村的发展。 跨领域合作可以更好地推进全面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田奕奕.我国公益型NGO的困境及改进对策研究[D].苏州大学,2011.
[2]古桂琴.中国NGO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6(01).
[3]霍卫华.NGO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模式探析[J].华章,2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