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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查过词典,但我以为我对“尊严”一词的理解不会太离谱——所谓“尊严”,通俗地说,是一种被人尊重的权利。既然是“权利”,那就人人拥有,教师当然也不例外。但是,拥有权利和权利的实现是两码事。一次在飞机上,和邻座一名医生闲聊。当他得知我是教师后,说:“我俩的职业都有两个共同点——第一,都和人打交道;第二,社会声誉都不佳。”我笑了,心想“都和人打交道”并不准确,我每天面对的“人”充满活力,你每天面对的“人”能和我比吗?但他说医生和教师的社会声誉都不佳,我是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