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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级人民银行内部设立内审部门,并由其发挥对央行监管及服务工作再监督的作用,是人民银行总行为加强基层行内控制度管理、提高基层行监管和服务工作质量、加大货币政策贯彻和实施力度的重要举措。但从近几年县级人民银行内审工作运作的整体情况看,由于受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内审工作的职能没有得到切实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