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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是小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重要选择形式。国有小企业(包括已经实行“改、转、租”的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分立的车间和部门,集体企业,乡、镇、村办企业和街道办企业,新办的小型企业都适合于按照股份合作制进行改制或组建。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经完成了或正在进行股份合作制的改制工作,这对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扩大经营规模,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改制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进行更深入的讨论。其中,股权如何设置是突出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