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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人生存离不开衣食住行,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就要有居住的地方,这就需要有房子,住宅建筑有其具体目的和使用要求,在建筑中叫功能。住宅建筑有很多式样,但功能在其中起到的作用是最重要的。
关键词 住宅 空间 功能
原始人类为了避风雨、御寒暑和防止其它自然现象或野兽的侵袭,需要有一个赖以栖身的场所--空间,这就是建筑的起源。
人生存离不开衣食住行,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就要有居住的地方,这就需要有房子,住宅建筑有其具体目的和使用要求,在建筑中叫功能。住宅建筑有很多式样,但功能在其中起到的作用是最重要的。单个房间是组成建造最基本的单位,它主要包括空间的形状、大小、比例关系,都必须适合功能的要求,所有一切都是为了建造一个功能合理的住宅,
每一个家庭都生活在有限的空间里,无论其住宅面积的大与小,都面临合理组织空间的问题,在设计过程中要注重以下几个原则:
一、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
住宅内部空间组成包括起居室、卧室、厨房、餐厅、卫生间、过厅、过道、阳台等。这些空间首要满足人的日常生活需要,也要兼顾使人的精神得到满足,同时还要考虑它的安全性以及经济性,其设计应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1、住宅空间舒适性原则
好的环境有好的心情,随着人们对生活要求的提高,住宅室内的舒适性直接关乎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在影响舒适性的因素中,住宅的朝向是一个关键因素,应该尽量争取使一个或多个卧室朝向朝南,这样可以得到较多的日照并能使空气流通通畅。同样根据各个房屋的性质及其与环境的关系,合理布置位置,既保证生活的私密性又能满足生活的方便性。
2、合理划分功能区原则
住宅空间是一定的,需要合理划分区间来满足不同的使用要求和功能。使公私分离、动静分区,确保住宅居住舒适、功能良好发挥。同时使过道流畅,减少干扰,提高室内空间综合利用率。
3、灵活性原则
对室内空间进行组合时,在设计当中可以将某些功能区连接或是合并。在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稳定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固定的实体墙,这样就会使房屋空间变得开敞而不封闭。可以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功能的变化而改变空间的尺寸及形态,使其满足灵活隔断和多种用途等功能的要求。
二、各个住宅房间的设计要求
1、起居室
起居室也叫客厅,是居住者生活、起居、娱乐、会客的主要空间,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有较好的朝向和视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干12m2:
国家建设部发布的《2000年小康型城市住宅科技产业的工程城市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建议的起居厅使用面积已达18~25m2,并明确提出"实现公私分离,食寝分离,居寝分离"的使用质量要求。随着人们经济生活好转,住宅条件的改善和人们对家庭精神生活的要求提高,人们对住房内厅的使用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住户希望成为起居、就餐、娱乐、接待客人、家庭团聚等活动的中心,是一个公共活动的共用空间。目前,城市住宅起居厅的面积多数已接近或达到这一标准范围。
2、卧室
卧室主要用于人们睡眠、休息、更衣、梳妆等活动的场所,是住宅中私密性最高的地方。卧室除了休息外还可以考虑读书、看电视功能,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双人卧室为10m2,单人卧室为6m2。卧室宜集中布置在较隐蔽的安静空间,并且应当隔声良好,应注意防止视线的干扰。形状应规整,便于家具设备的布置。卧室的面积大小主要应该看家具设备布置的需要,太大的卧室会造成空虚感,也不利于节能。因此,
3、厨房
厨房是供居住者进行烹饪活动的空间,厨房是污染最严重的地方。厨房的功能已从过去单一的烹调行为发展为集仓储、加工、清洗、烹饪和配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空间。厨房的设计应有足够的面积,良好的通风、排烟、排气,减少对室内环境的污染和影响。规定:一类和二类住宅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2,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大小尺寸应满足设备设施布置的需要,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0.9m;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m,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2.2m。
4、餐厅
餐厅的设计应满足家庭成员同时进餐以及家庭宴会的需要,可以和厨房合设或分设。餐厅和厨房合设同一空间,面积利用充分,但受油烟影响大,适于住宅面积不大的中小套型住宅;独立设置的餐室面积要求比较大。适合大中套型住宅。对于面积不大的餐室,可与起居室连成一体,扩大空间感,或用简洁的落地玻璃隔断等分隔,独立餐室面积一般8-14m2,空间接近方形为佳。
5、卫生间
卫生间是供居住者进行方便、洗浴、盆洗等活动的空间。(规范)规定"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卫生间的数量应根据居住的人数和住户的生活习惯来确定,原则上宜多不宜少。卫生间的位置在住宅中应靠近卧室,并应有可靠的通风措施,尽且争取天然采光,应注意私密性的要求,避免视线干扰。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①设座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②设座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m2;③设座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
6、阳台
阳台是居住空间的一种延伸,主要为楼层住户提供室外活动的空间,还可结合凉晒衣物等活动。这就要求阳台有充足的直射阳光,良好的自然通风。按照阳台功能可分为生活阳台和服务阳台。服务阳台主要与厨房相连,可作为厨房的延伸,便于摆放杂物、放置拖把、扫帚等清洁用具,面积大约2m2。生活阳台宜与客厅、卧室相连,是内部空间向外部空间的延伸;阳台不宜过深,否则影响居室采光,一般最小净宽为1.1m。
综上所述,建筑设计人员在住宅设计过程中,在现有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关政策条件下,对整个建筑设计进行构思、分析和规划,对建筑中各房间功能进行全面的分析,在有限的居住面积中合理组织、搭配各功能空间,充分考虑建筑与人、建筑与环境的关系。精心设计出以人为本的人居住宅,为广大住户营造更好、更舒适的居住环境。
关键词 住宅 空间 功能
原始人类为了避风雨、御寒暑和防止其它自然现象或野兽的侵袭,需要有一个赖以栖身的场所--空间,这就是建筑的起源。
人生存离不开衣食住行,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就要有居住的地方,这就需要有房子,住宅建筑有其具体目的和使用要求,在建筑中叫功能。住宅建筑有很多式样,但功能在其中起到的作用是最重要的。单个房间是组成建造最基本的单位,它主要包括空间的形状、大小、比例关系,都必须适合功能的要求,所有一切都是为了建造一个功能合理的住宅,
每一个家庭都生活在有限的空间里,无论其住宅面积的大与小,都面临合理组织空间的问题,在设计过程中要注重以下几个原则:
一、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
住宅内部空间组成包括起居室、卧室、厨房、餐厅、卫生间、过厅、过道、阳台等。这些空间首要满足人的日常生活需要,也要兼顾使人的精神得到满足,同时还要考虑它的安全性以及经济性,其设计应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1、住宅空间舒适性原则
好的环境有好的心情,随着人们对生活要求的提高,住宅室内的舒适性直接关乎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在影响舒适性的因素中,住宅的朝向是一个关键因素,应该尽量争取使一个或多个卧室朝向朝南,这样可以得到较多的日照并能使空气流通通畅。同样根据各个房屋的性质及其与环境的关系,合理布置位置,既保证生活的私密性又能满足生活的方便性。
2、合理划分功能区原则
住宅空间是一定的,需要合理划分区间来满足不同的使用要求和功能。使公私分离、动静分区,确保住宅居住舒适、功能良好发挥。同时使过道流畅,减少干扰,提高室内空间综合利用率。
3、灵活性原则
对室内空间进行组合时,在设计当中可以将某些功能区连接或是合并。在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稳定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固定的实体墙,这样就会使房屋空间变得开敞而不封闭。可以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功能的变化而改变空间的尺寸及形态,使其满足灵活隔断和多种用途等功能的要求。
二、各个住宅房间的设计要求
1、起居室
起居室也叫客厅,是居住者生活、起居、娱乐、会客的主要空间,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有较好的朝向和视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干12m2:
国家建设部发布的《2000年小康型城市住宅科技产业的工程城市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建议的起居厅使用面积已达18~25m2,并明确提出"实现公私分离,食寝分离,居寝分离"的使用质量要求。随着人们经济生活好转,住宅条件的改善和人们对家庭精神生活的要求提高,人们对住房内厅的使用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住户希望成为起居、就餐、娱乐、接待客人、家庭团聚等活动的中心,是一个公共活动的共用空间。目前,城市住宅起居厅的面积多数已接近或达到这一标准范围。
2、卧室
卧室主要用于人们睡眠、休息、更衣、梳妆等活动的场所,是住宅中私密性最高的地方。卧室除了休息外还可以考虑读书、看电视功能,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双人卧室为10m2,单人卧室为6m2。卧室宜集中布置在较隐蔽的安静空间,并且应当隔声良好,应注意防止视线的干扰。形状应规整,便于家具设备的布置。卧室的面积大小主要应该看家具设备布置的需要,太大的卧室会造成空虚感,也不利于节能。因此,
3、厨房
厨房是供居住者进行烹饪活动的空间,厨房是污染最严重的地方。厨房的功能已从过去单一的烹调行为发展为集仓储、加工、清洗、烹饪和配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空间。厨房的设计应有足够的面积,良好的通风、排烟、排气,减少对室内环境的污染和影响。规定:一类和二类住宅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2,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大小尺寸应满足设备设施布置的需要,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0.9m;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m,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2.2m。
4、餐厅
餐厅的设计应满足家庭成员同时进餐以及家庭宴会的需要,可以和厨房合设或分设。餐厅和厨房合设同一空间,面积利用充分,但受油烟影响大,适于住宅面积不大的中小套型住宅;独立设置的餐室面积要求比较大。适合大中套型住宅。对于面积不大的餐室,可与起居室连成一体,扩大空间感,或用简洁的落地玻璃隔断等分隔,独立餐室面积一般8-14m2,空间接近方形为佳。
5、卫生间
卫生间是供居住者进行方便、洗浴、盆洗等活动的空间。(规范)规定"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卫生间的数量应根据居住的人数和住户的生活习惯来确定,原则上宜多不宜少。卫生间的位置在住宅中应靠近卧室,并应有可靠的通风措施,尽且争取天然采光,应注意私密性的要求,避免视线干扰。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①设座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②设座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m2;③设座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
6、阳台
阳台是居住空间的一种延伸,主要为楼层住户提供室外活动的空间,还可结合凉晒衣物等活动。这就要求阳台有充足的直射阳光,良好的自然通风。按照阳台功能可分为生活阳台和服务阳台。服务阳台主要与厨房相连,可作为厨房的延伸,便于摆放杂物、放置拖把、扫帚等清洁用具,面积大约2m2。生活阳台宜与客厅、卧室相连,是内部空间向外部空间的延伸;阳台不宜过深,否则影响居室采光,一般最小净宽为1.1m。
综上所述,建筑设计人员在住宅设计过程中,在现有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关政策条件下,对整个建筑设计进行构思、分析和规划,对建筑中各房间功能进行全面的分析,在有限的居住面积中合理组织、搭配各功能空间,充分考虑建筑与人、建筑与环境的关系。精心设计出以人为本的人居住宅,为广大住户营造更好、更舒适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