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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交,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技术群迅猛发展,以其“第一生产力”的巨大作用,将人类社会的历史推进到崭新的信息时代,并以前所未有的渗透作用促进人类社会各个领域发生深刻的变革。如何从刑事立法角度保护好无线电频谱这一有限的自然资源的安全,是关系到我国国家安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笔者根据有关法律,来论述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刑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