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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参与式预算引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一个实践新趋势。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相关政策中大都制定了预算要求和规则,但针对参与式预算的相关规定还存在观点模糊、思路不清晰、措施较为笼统、参与层次标准低等问题。基于政策文本分析和案例的研究发现,公民参与意识和能力不足、政府不愿意割权、公民难以达成共识、程序不中立、社会组织自我选择困难等是出现以上问题的重要原因。解决问题的对策应重点从公民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政府权力的变移、公共精神的塑造、程序正义以及社会组织自立能力的增强等方面着手。此外,如何将参与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