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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劳动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大型企业集团:根据《安徽省企业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劳社字[2000]66号)规定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200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如下:一、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上年增长的企业。二、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7%,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预警线,一般不应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