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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工资制度改革,目前大多数煤炭企业已总结出了一套覆盖企业内部所有部门、班组、岗位甚至每个成员的具体绩效考核办法,使每个成员的最终收入基本与其工作绩效结合起来。尽管这种考核办法已经较为科学合理,但因为煤炭企业是高度分工协作的行业,一个部门、一个班组乃至一个岗位、一个人的工作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都可能影响到其他部门、班组、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或工作质量,这样势必影响其绩效考核结果,从而导致受影响的部门或人员收入减少。因此,在实施现行绩效考核办法的基础上,还应建立一种制度,而由造成其他部门、班组、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