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从学校和教育基金会之间独立而又不独立的矛盾地位说起,通过介绍不同的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以及不同制度下的会计处理方式,并咨询多个学校教育基金会的实际做法,引出本文的结论: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固定资产管理应由学校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来进行统一管理,并且确定明确的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来计提折旧,从而进行月度的折旧摊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