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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只处罚对向犯的一方而不处罚另外一方的,是片面对向犯。对于片面对向犯的处罚边界问题,有立法者意思说、实质说、可罚的规范目的说以及折中说四种主张,这四种主张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客观归责理论为片面对向犯的处罚边界问题提供了可行的方案,只有在不被处罚的一方制造了不被允许的危险且与被处罚一方一同实现了该危险时,不被处罚者的行为才具有可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