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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前不久.某私营企业为赶制一批服装,安排工人每天工作12个小时。我和姐妹们由于连续4天加班,非常疲劳.就拒绝继续加班,没想到厂方竟然指使保安辱骂、殴打我们,非要我们加班不可,还不准我们走出工厂大门。我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厂方要我们赔偿损失,我们只得忍着伤痛继续加班。请问:厂方的要求合法吗?其行为是否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