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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明确禁止六种与有偿补课有关的行为。《规定》要求,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l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