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黑龙江省五常市县乡两级人大中,试行“议辞”,探索代表退出新机制,让不能履职、不愿履职的人大代表及时退出人大代表队伍。
人大代表拥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目前,在面对人大代表违法犯罪或不能履行代表职务时,法律上的退出机制有请辞和罢免两条途径。对于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这并不是问题,但对于县、乡两级直选代表,则是一个很大的麻烦。在相关代表不主动请辞时,想要维护代表队伍的纯洁性,就不得不行使罢免程序,而罢免直选代表的程序因成本巨大,在实际中很难操作。
近年来,黑龙江省五常市县乡两级人大中,试行“议辞”,即对个别履职严重不合格,或严重背离代表身份的代表,由代表小组组织小组其他代表和部分选民代表与其座谈,评价其履职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其代表职务的去留提出意见,在代表退出机制方面探索新出口,让不能履职、不愿履职的人大代表及时退出人大代表队伍。
直选代表退出新出口
2014年 11月,五常市安家镇在组织筹备人代会前,镇卫生院副院长、信用社主任等 4名人大代表因为工作原因调离了本乡镇,对原选区的选民的代表性大大降低,另有 3名村干部因为工作调整,离开了原岗位,对履行代表职责产生了抵触情绪,这些情况在选民当中引起一片质疑声:他们都不履职,怎么还让他们当代表呢?
安家镇人大及时将这一情况反馈到五常市人大常委会,在五常市人大常委会指导下,该镇人大启动了“议辞”程序。
2014年 12月 2日,安家镇第二代表小组召开“议辞会”。参加“议辞会”的有第二代表小组的 9名人大代表,还有 20多名选民代表。“议辞会”的主要内容是就代表小组中的代表齐某某“履职是否合格”,以及其“是否应辞去代表职务”展开小组内部评价、讨论。
齐某是安家镇某村村干部,因工作调整,离开了村干部岗位,此后,外出打工,常年在外地。一年多来,没有参加过镇人代会以及镇人大组织的任何活动,也没有提交过任何建议意见等。
“议辞会”率先对齐某进行了“履职是否合格”的评价,齐某被一边倒地评价为“不合格”。在“是否应辞去代表职务”的讨论中,除 1名选民代表表示“再给他一个机会”外,其余代表和选民都持“应该辞去代表职务”的观点。
面对“议辞会”上汹涌的民意,齐某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不停地擦着额头上沁出的汗,羞愧地说:“我以为当代表就是一个荣誉,心思也没往履职上去。现在明白了,我的确辜负了老百姓对我的信任,我请求辞去人大代表。”
那一段时间,安家镇的“议辞会”接连召开,7名因工作原因或个人原因,出现履职问题的人大代表,都相继请辞。对此,一名请辞的“老代表”感慨道:“通过‘议辞会’,我看清了自己和其他代表的履职差距,真的不合格。请辞,比起罢免来,也算给自己留点‘面子’吧!”
2015年 3月 23日的安家镇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安家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全体代表提出《关于终止齐某等 7名代表资格的议案》,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全体代表审议后,表决通过,免去了齐某等 7人的代表资格。
对此,五常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跃冲说:“‘议辞会’不只是让‘不合格’代表了解自己的失职,还让其明白自己不请辞,选民还可以罢免你。不过,那样的话,因启动罢免程序而增加政治成本,会让你更加失去民心,再次竞选代表就更难了。”
代表“失联”,“议辞”亮剑
五常市民乐朝鲜族乡是知名的侨乡,与韩国交往密切,劳务输出或探亲十分活跃,致使个别人大代表不能正常履职,甚至出现“失联”现象。
2014年 11月,民乐朝鲜族乡人大在总结“双联系、双报到”活动中,发现代表履职档案里有 4名代表的履职记录连续3个季度“干干净净”。代表小组负责人坦言,这几名人大代表因出国务工或探亲,“失联”了。民乐朝鲜族乡人大将这一情况及时反映到五常市人大常委会,并召开“议辞会”,对“失联”代表资格依法进行确认。
“议辞会”在 4名代表所在的代表小组召开。
因为 4名代表都处于“失联”状态,“议辞会”采取了视频模式,视频的一方是 4名代表所在的代表小组其他代表和选民代表,另一方是身在国外的 4名代表。
代表小组的代表和选民代表们摆事实、举实例、讲道理,情绪激昂,却又不失恳切,视频另一端的代表很快意识到自己履职上的不足,考虑到接下来几年内很难回国,无法履行代表职责的现实,遂逐一提出“请辞”。
五常市营城子满族乡人大代表伊某在任期内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群众反响很大。乡人大对其进行约谈,伊某认为:“我违反了政策不假,但在其他方面有贡献,总能将功抵过吧!”随后,伊某所在的代表小组召开了“议辞会”。代表小组的另外 7名代表一致认为伊某没能带头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29名参加“议辞会”的选民代表则“一边倒”地表示,伊某应辞去代表职务……
面对激昂的民声,伊某表示:“看来,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怀有‘功过相抵’的想法是行不通的。我有负选民的期望,我请辞代表职务。”
“议辞”的五常实践,为直选代表退出开启又一条通道。对此,马跃冲表示:“选民的要求很简单,做代表就要履职尽责,否则就不配做代表。‘议辞会’能够让选民‘纠错’,自然受到他们欢迎。我个人觉得,这是一种新的民主尝试,应该获得肯定。”
一种有益的民主尝试
2013年 7月,五常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代表谈履职、群众点测评”活动方案。方案规定,任期内有计划地安排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述职,接受选民点评和测评。对于测评满意度低于 60%的人大代表,要启动相应的罢免程序,审议是否继续其代表资格。
2013年至今,五常市 24个乡镇人大集中召开 5次“代表谈履职、群众点测评”活动,有 217名县级人大代表和 1126名乡级人大代表回到原选区进行述职,并接受选民的测评。活动中,有 14名乡级人大代表的满意度没有达到60%以上。在述职大会上,对被选民称呼为“四不代表”的张某的代表资格进行讨论。参加会议的 62名选民中有 56名认为张某不适合担任人大代表。
随即,张某所在红旗满族乡第二代表小组启动“议辞会”,张某对其他代表的意见,以及选民代表们要求他辞去代表职务不以为然。随后,红旗满族乡人大报请五常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启动罢免程序,经过选区选民表决,依法罢免了张某五常市第五届人大代表职务。
“议辞会”后,另外 13名代表主动请辞代表职务。
五常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顺表示:“人大代表的地位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代表职务和资格的终止只能依法进行。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或犯有严重错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的代表,法律上,除了罢免和代表请辞外,并无太好的办法。‘议辞会’这一形式,借助代表小组和选民代表的‘评议’作用,开启了代表退出的又一条通道,尤其是针对直选代表,是一个有益尝试。”
人大代表拥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目前,在面对人大代表违法犯罪或不能履行代表职务时,法律上的退出机制有请辞和罢免两条途径。对于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这并不是问题,但对于县、乡两级直选代表,则是一个很大的麻烦。在相关代表不主动请辞时,想要维护代表队伍的纯洁性,就不得不行使罢免程序,而罢免直选代表的程序因成本巨大,在实际中很难操作。
近年来,黑龙江省五常市县乡两级人大中,试行“议辞”,即对个别履职严重不合格,或严重背离代表身份的代表,由代表小组组织小组其他代表和部分选民代表与其座谈,评价其履职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其代表职务的去留提出意见,在代表退出机制方面探索新出口,让不能履职、不愿履职的人大代表及时退出人大代表队伍。
直选代表退出新出口
2014年 11月,五常市安家镇在组织筹备人代会前,镇卫生院副院长、信用社主任等 4名人大代表因为工作原因调离了本乡镇,对原选区的选民的代表性大大降低,另有 3名村干部因为工作调整,离开了原岗位,对履行代表职责产生了抵触情绪,这些情况在选民当中引起一片质疑声:他们都不履职,怎么还让他们当代表呢?
安家镇人大及时将这一情况反馈到五常市人大常委会,在五常市人大常委会指导下,该镇人大启动了“议辞”程序。
2014年 12月 2日,安家镇第二代表小组召开“议辞会”。参加“议辞会”的有第二代表小组的 9名人大代表,还有 20多名选民代表。“议辞会”的主要内容是就代表小组中的代表齐某某“履职是否合格”,以及其“是否应辞去代表职务”展开小组内部评价、讨论。
齐某是安家镇某村村干部,因工作调整,离开了村干部岗位,此后,外出打工,常年在外地。一年多来,没有参加过镇人代会以及镇人大组织的任何活动,也没有提交过任何建议意见等。
“议辞会”率先对齐某进行了“履职是否合格”的评价,齐某被一边倒地评价为“不合格”。在“是否应辞去代表职务”的讨论中,除 1名选民代表表示“再给他一个机会”外,其余代表和选民都持“应该辞去代表职务”的观点。
面对“议辞会”上汹涌的民意,齐某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不停地擦着额头上沁出的汗,羞愧地说:“我以为当代表就是一个荣誉,心思也没往履职上去。现在明白了,我的确辜负了老百姓对我的信任,我请求辞去人大代表。”
那一段时间,安家镇的“议辞会”接连召开,7名因工作原因或个人原因,出现履职问题的人大代表,都相继请辞。对此,一名请辞的“老代表”感慨道:“通过‘议辞会’,我看清了自己和其他代表的履职差距,真的不合格。请辞,比起罢免来,也算给自己留点‘面子’吧!”
2015年 3月 23日的安家镇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安家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全体代表提出《关于终止齐某等 7名代表资格的议案》,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全体代表审议后,表决通过,免去了齐某等 7人的代表资格。
对此,五常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跃冲说:“‘议辞会’不只是让‘不合格’代表了解自己的失职,还让其明白自己不请辞,选民还可以罢免你。不过,那样的话,因启动罢免程序而增加政治成本,会让你更加失去民心,再次竞选代表就更难了。”
代表“失联”,“议辞”亮剑
五常市民乐朝鲜族乡是知名的侨乡,与韩国交往密切,劳务输出或探亲十分活跃,致使个别人大代表不能正常履职,甚至出现“失联”现象。
2014年 11月,民乐朝鲜族乡人大在总结“双联系、双报到”活动中,发现代表履职档案里有 4名代表的履职记录连续3个季度“干干净净”。代表小组负责人坦言,这几名人大代表因出国务工或探亲,“失联”了。民乐朝鲜族乡人大将这一情况及时反映到五常市人大常委会,并召开“议辞会”,对“失联”代表资格依法进行确认。
“议辞会”在 4名代表所在的代表小组召开。
因为 4名代表都处于“失联”状态,“议辞会”采取了视频模式,视频的一方是 4名代表所在的代表小组其他代表和选民代表,另一方是身在国外的 4名代表。
代表小组的代表和选民代表们摆事实、举实例、讲道理,情绪激昂,却又不失恳切,视频另一端的代表很快意识到自己履职上的不足,考虑到接下来几年内很难回国,无法履行代表职责的现实,遂逐一提出“请辞”。
五常市营城子满族乡人大代表伊某在任期内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群众反响很大。乡人大对其进行约谈,伊某认为:“我违反了政策不假,但在其他方面有贡献,总能将功抵过吧!”随后,伊某所在的代表小组召开了“议辞会”。代表小组的另外 7名代表一致认为伊某没能带头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29名参加“议辞会”的选民代表则“一边倒”地表示,伊某应辞去代表职务……
面对激昂的民声,伊某表示:“看来,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怀有‘功过相抵’的想法是行不通的。我有负选民的期望,我请辞代表职务。”
“议辞”的五常实践,为直选代表退出开启又一条通道。对此,马跃冲表示:“选民的要求很简单,做代表就要履职尽责,否则就不配做代表。‘议辞会’能够让选民‘纠错’,自然受到他们欢迎。我个人觉得,这是一种新的民主尝试,应该获得肯定。”
一种有益的民主尝试
2013年 7月,五常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代表谈履职、群众点测评”活动方案。方案规定,任期内有计划地安排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述职,接受选民点评和测评。对于测评满意度低于 60%的人大代表,要启动相应的罢免程序,审议是否继续其代表资格。
2013年至今,五常市 24个乡镇人大集中召开 5次“代表谈履职、群众点测评”活动,有 217名县级人大代表和 1126名乡级人大代表回到原选区进行述职,并接受选民的测评。活动中,有 14名乡级人大代表的满意度没有达到60%以上。在述职大会上,对被选民称呼为“四不代表”的张某的代表资格进行讨论。参加会议的 62名选民中有 56名认为张某不适合担任人大代表。
随即,张某所在红旗满族乡第二代表小组启动“议辞会”,张某对其他代表的意见,以及选民代表们要求他辞去代表职务不以为然。随后,红旗满族乡人大报请五常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启动罢免程序,经过选区选民表决,依法罢免了张某五常市第五届人大代表职务。
“议辞会”后,另外 13名代表主动请辞代表职务。
五常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顺表示:“人大代表的地位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代表职务和资格的终止只能依法进行。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或犯有严重错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的代表,法律上,除了罢免和代表请辞外,并无太好的办法。‘议辞会’这一形式,借助代表小组和选民代表的‘评议’作用,开启了代表退出的又一条通道,尤其是针对直选代表,是一个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