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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兽首拍卖的闹剧
相对于价格虚高的兽首,其实有更多海量的、更有价值的文物有待回收,例如敦煌文物
当圆明园兽首被昔日的强盗摆上拍卖台,中国人确实有理由愤怒,这不仅是将中国近代史的灾难作价拍卖,还摆明了要利用中国的强盛,再来一次掠夺。考虑到法国之前对华种种不友好的姿态,这一举动很容易地指向同一个结论:法国就是剥夺了我们历史的强盗,也是我们现实中的敌人。
但复杂的政治和现实,从来都不能用宏大叙事来做简单推论。不妨从最基本的假设开始:法国人究竟该不该归还圆明园兽首?
答案是,完全应该,但有一个前提,即圆明园兽首为法国政府财产。对于佳士得这样的私人拍卖公司,处于三权分立制约下的政府既无权干涉拍卖过程,也无权没收符合法国国内法律的拍卖品。如果要经过官方的途径返还,并以此为契机解决两国矛盾,最好的办法,就是由法国政府主动出钱买下兽首,再送回中国。但这一举动,无疑会被法国社会解读为放弃信念,承认法国在对华关系上的立场错误,向中国政府自圣火事件后的政治压力进行总投降。这势必将引起法国社会对现行萨科齐政府的全面批判。
第二个问题,就是法国人拍卖兽首,是否说明了法国作为一个整体,有揭中国疮疤、对中国再次殖民的企图?兽首起拍价如此高昂,是否存在对中国敲诈的企图?
第一个答案是否定的。在法国《费加罗报》一篇名为《中国买家将拒绝付款》的新闻评论中,支持向中国返还兽首的意见,反而占有相当优势。也就是说,无论法国民众与中国民众在西藏问题、人权问题上可能有多少分歧,兽首返还的道理确实铁打不动的:是赃物,就是掠夺者的羞耻,也是法国文明史的污点;返还兽首是中国无比正当的要求,从道义上有着完全的正义立场。
有法国读者的评论表示,中国拒绝基金会将意识形态打包进返还条件非常正确,无论中国现状如何,对这种以意识形态做交换的赃物返还,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接受;还有读者表示,中国应该更强硬地对待佳士得这样的拍卖行,完全禁止他们在中国与香港的营业。这一切,都说明并不存在一个整体的、邪恶的法国,企图在圣火事件后再次羞辱中国。
易被忽视的是,此次兽首价格如此高昂,并非本身的收藏价值与日俱增,而恰恰因为中国人越来越有钱去买了。拍卖行知道,按照以往经验看,只要是圆明园兽首,中国方面出于抹消历史伤痕的心理,一定会尽力买下。中国越富有,兽首的符号价值就越高,这是一则悖论。既然中国人无论花多少钱都要买回兽首,那么不管起拍价定多少,总会有竞拍对手将价格抬上去。从这一点来说,拍卖行未必有故意敲诈的动机,虽然起拍价确实高得惊人。
第三个问题,就是民众和国家,究竟应该如何面对这一事件?
对于中国政府来说,为了收回流失国宝,与其强烈呼吁、关注,做舆论工作,不如踏踏实实地与他国就实际的回收法律问题进行谈判。此次法国法庭判决中方败诉,并非因为法国法庭存在不可见人的政治动机,而是因为准备实在过于仓促。据《南方周末》对赴法代理律师任晓红的采访来看,此次诉讼,上诉主体不合格(并非中国官方在法国注册的代表机构,无法代表中国人民意愿),材料准备也不合格(最后一天才拿到材料匆匆递上法庭)。
作为第一场为流失国宝在他国打的官司,这次失败的教训良多,足以作为日后类似法律活动的样本借鉴。国内应该做的,是要踏踏实实负起责任来,不能在空喊了3个月之后,毫无实质性的动作。
相对于价格虚高的兽首,其实有更多海量的、更有价值的文物有待回收,例如敦煌文物。中国的敦煌学者要考据材料,往往必须飞到英国、日本、美国、德国才能看到;材料的片面与短缺,使敦煌学研究一直面临先天不足的困境。与其回购兽首这样一个符号意义大于实际价值的文物,实在不如将要用在更需资金的领域。
而对民众来说,必须了解到,国际政治与商业,从来不是情绪化的是非选择题。政治的诡异之处就在于,有的话是说给别人听的,有的要求是一定会被拒绝的,有的号召是意在煽动的。与其一面倒地义愤填膺,进攻臆想中的敌人,不如踏踏实实地做事。
回归现实吧,文物只是文化的载体。而如刘小枫在《古罗马史》的前言中所述,一本古典历史教材,在50年代可以有1万5千册的印数,如今却起码下降三分之二,可见我国历史教育的衰退。读者诸君,你肯定没有两亿元去买兽首,但你肯定可以去买一本孟德斯鸠《法的精神》或者汤因比的《历史研究》。不要等文物回归了中国,文化却死掉了!
相对于价格虚高的兽首,其实有更多海量的、更有价值的文物有待回收,例如敦煌文物
当圆明园兽首被昔日的强盗摆上拍卖台,中国人确实有理由愤怒,这不仅是将中国近代史的灾难作价拍卖,还摆明了要利用中国的强盛,再来一次掠夺。考虑到法国之前对华种种不友好的姿态,这一举动很容易地指向同一个结论:法国就是剥夺了我们历史的强盗,也是我们现实中的敌人。
但复杂的政治和现实,从来都不能用宏大叙事来做简单推论。不妨从最基本的假设开始:法国人究竟该不该归还圆明园兽首?
答案是,完全应该,但有一个前提,即圆明园兽首为法国政府财产。对于佳士得这样的私人拍卖公司,处于三权分立制约下的政府既无权干涉拍卖过程,也无权没收符合法国国内法律的拍卖品。如果要经过官方的途径返还,并以此为契机解决两国矛盾,最好的办法,就是由法国政府主动出钱买下兽首,再送回中国。但这一举动,无疑会被法国社会解读为放弃信念,承认法国在对华关系上的立场错误,向中国政府自圣火事件后的政治压力进行总投降。这势必将引起法国社会对现行萨科齐政府的全面批判。
第二个问题,就是法国人拍卖兽首,是否说明了法国作为一个整体,有揭中国疮疤、对中国再次殖民的企图?兽首起拍价如此高昂,是否存在对中国敲诈的企图?
第一个答案是否定的。在法国《费加罗报》一篇名为《中国买家将拒绝付款》的新闻评论中,支持向中国返还兽首的意见,反而占有相当优势。也就是说,无论法国民众与中国民众在西藏问题、人权问题上可能有多少分歧,兽首返还的道理确实铁打不动的:是赃物,就是掠夺者的羞耻,也是法国文明史的污点;返还兽首是中国无比正当的要求,从道义上有着完全的正义立场。
有法国读者的评论表示,中国拒绝基金会将意识形态打包进返还条件非常正确,无论中国现状如何,对这种以意识形态做交换的赃物返还,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接受;还有读者表示,中国应该更强硬地对待佳士得这样的拍卖行,完全禁止他们在中国与香港的营业。这一切,都说明并不存在一个整体的、邪恶的法国,企图在圣火事件后再次羞辱中国。
易被忽视的是,此次兽首价格如此高昂,并非本身的收藏价值与日俱增,而恰恰因为中国人越来越有钱去买了。拍卖行知道,按照以往经验看,只要是圆明园兽首,中国方面出于抹消历史伤痕的心理,一定会尽力买下。中国越富有,兽首的符号价值就越高,这是一则悖论。既然中国人无论花多少钱都要买回兽首,那么不管起拍价定多少,总会有竞拍对手将价格抬上去。从这一点来说,拍卖行未必有故意敲诈的动机,虽然起拍价确实高得惊人。
第三个问题,就是民众和国家,究竟应该如何面对这一事件?
对于中国政府来说,为了收回流失国宝,与其强烈呼吁、关注,做舆论工作,不如踏踏实实地与他国就实际的回收法律问题进行谈判。此次法国法庭判决中方败诉,并非因为法国法庭存在不可见人的政治动机,而是因为准备实在过于仓促。据《南方周末》对赴法代理律师任晓红的采访来看,此次诉讼,上诉主体不合格(并非中国官方在法国注册的代表机构,无法代表中国人民意愿),材料准备也不合格(最后一天才拿到材料匆匆递上法庭)。
作为第一场为流失国宝在他国打的官司,这次失败的教训良多,足以作为日后类似法律活动的样本借鉴。国内应该做的,是要踏踏实实负起责任来,不能在空喊了3个月之后,毫无实质性的动作。
相对于价格虚高的兽首,其实有更多海量的、更有价值的文物有待回收,例如敦煌文物。中国的敦煌学者要考据材料,往往必须飞到英国、日本、美国、德国才能看到;材料的片面与短缺,使敦煌学研究一直面临先天不足的困境。与其回购兽首这样一个符号意义大于实际价值的文物,实在不如将要用在更需资金的领域。
而对民众来说,必须了解到,国际政治与商业,从来不是情绪化的是非选择题。政治的诡异之处就在于,有的话是说给别人听的,有的要求是一定会被拒绝的,有的号召是意在煽动的。与其一面倒地义愤填膺,进攻臆想中的敌人,不如踏踏实实地做事。
回归现实吧,文物只是文化的载体。而如刘小枫在《古罗马史》的前言中所述,一本古典历史教材,在50年代可以有1万5千册的印数,如今却起码下降三分之二,可见我国历史教育的衰退。读者诸君,你肯定没有两亿元去买兽首,但你肯定可以去买一本孟德斯鸠《法的精神》或者汤因比的《历史研究》。不要等文物回归了中国,文化却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