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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于2004年7月通过驾驶考试.取得了C1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6年.即应在2010年7月9日前申请换领新驾驶证。期满后,我因疏忽而一直未申请换证。结果2011年7月11日我的驾驶证被车辆管理所以“逾期未换”为由注销了。这个结果是我朋友在浏览车管所网上公告得知的。我觉得车管所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我事先告知。请问,未经告知便注销我的驾驶资格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