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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要求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要求领导人的职务行为必须服从于宪法与法律。由于我国历史上长期人治思想的影响,领导职务行为中的“乱作为”与“不作为”现象不仅为数不少,有些性质还相当严重。因此,必须推行领导职务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从行为前的“自我控制”、行为中的“监督控制”和行为后的“惩罚矫正”入手,规范领导干部的职务行为,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