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敢为人先”的浙江精神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领域,在民主政治领域同样如此。近些年来,浙江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多个“第一”被搬上了“地方政府创新”的领奖台,创新之多居全国前列,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海曙:居委会直选成功实施
2003年3月,宁波市海曙区59个社区全部实行居委会直接选举。专家称此次直选“是中国基层民主从农村走向城市的根本性标志”,“对我国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借鉴作用不可低估”。
海曙社区直选历时8个多月,167693名选民参加选举,参选率高达88.5%。为确保选举公开、公正、公平,海曙区邀请国内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小组,现场观摩和指导3个试点社区的直选全过程。
候选人提名程序、竞选程序和投票程序都比较规范。候选人提名权完全交給群众,政府不再指定、推荐或协商候选人;凡本人自愿报名,并有10名选民联名支持者,都可成为候选人。在竞选程序上,采取候选人先期与居民见面、发表竞选演说、接受群众询问等形式,还允许候选人到选民家串门,加深居民对候选人的了解。正式投票时,投票点设在室内,并设立秘密划票间。严格管理流动投票箱,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当场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海曙区成立了选举领导小组,在街道一级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在各个社区成立了由非本社区居民组成的选举办公室。这种做法,既按照政府统一规定规范操作,又使本社区人员在重要环节上回避,确保了选举的公正性。海曙区规定,即使户口不在区内,只要年满18周岁、在本社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温岭:诞生“民主恳谈”
“民主恳谈”是台州干部群众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中产生的具有原创性的基层民主形式。它被誉为“中国21世纪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道新曙光”。2004年台州市辖的温岭市荣获第二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经过9年的深化和完善,“民主恳谈”由最初的乡镇党委、政府与群众平等对话、沟通交流、共同协商,发展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公共事务的新型基层民主形式。
1999年6月,浙江全省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教育,温岭市松门镇是台州市的试点镇。为了使试点真正取得实效,该镇尝试采用了一种干群面对面沟通交流的形式,即“民主恳谈会”。2001年台州市委出台了《关于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全市全面推广。
2005年7月,温岭市新河镇将“民主恳谈”引入镇人大对预算的审查和监督,促进了“民主恳谈”与基层现行体制相融合。同年11月,该镇再次组织“民主恳谈”,讨论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这一举措被称为“中国公共财政预算改革的一次突破”。
2008年2月,温岭市泽国镇依据选民名单,利用Excel软件随机抽样产生民众代表,对镇2008年财政预算进行分组讨论。有专家认为,这种以现代科学统计的随机抽样形式选出民众代表,并通过民主恳谈的形式让群众参与财政预算的讨论,是温岭市的首创。
义乌:全国首位县市级外来建设者当选人大代表
2002年12月24日,义乌市后宅街道华灵拉链有限公司的外来建设者朱林飞,当选为义乌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成为全国首位县市级外来建设者人大代表。
义乌的探索实践表明,让外来建设者参与当地的人大代表选举,尊重和保护外来人员的政治权利,极大地增强了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和归属感。外来建设者代表积极履行职责,很好地发挥了联系选民的独特优势,他们提出的大量涉及外来建设者子女入学、民工子弟学校建设、外来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建议,得到政府的办理,较好地维护了外来建设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温岭:出台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2003年以来,温岭市在新河镇长屿羊毛衫行业率先开始探索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经过5年多坚持不懈的深化、完善、推广,探索出了一条依托行业工会和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成功模式,即一种稳定各方利益关系的新机制——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这种协商办法先由羊毛衫行业协会根据劳动的复杂程度和市场情况确定每道工序的工价,然后交给行业工会。行业工会则组织工人代表座谈并对工价进行商议,最后通过工人代表无记名投票确定工价。工人商议好的工价表由工会再返还给协会,由协会再次提出新工价。经过几轮协商,最后由双方签订协议书,对工资标准、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分配办法、工资支付办法都作出明确规定。
2007年1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浙江温岭市新河镇羊毛衫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主要做法》上批示:“温岭的做法可以总结推广。”2008年3月10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温岭市召开现场会,推广工资集体协商经验,计划用3年时间使全省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达到70%以上,国有集体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达到100%。
武义:“村务监督委员会”
2004年6月18日,武义县在后陈村创造性地设立了全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从而在村一级建立起村支部、村委会和村监委三委并立的治理制度架构。武义因此获得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授予的“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奖”。
该制度的基本构架可以概括为“一个机构、两项制度”。一个机构,即村务监督委员会。它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受村民代表会议委托独立行使村务监督权,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两项制度,即村务管理制度和村务监督制度,它是规范村务管理行为,开展有效监督的依据。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较好地弥补了以往村务决策、监督、管理上的结构性缺陷,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推进村务民主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余杭:首创村委会“自荐海选”
2005年3月27日,杭州市余杭区唐家埭村举行了“自荐海选”,这是一次轰动全国、首开先河的村委会选举,被视为“一场真正实现村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变革”。
早在2002年,余杭就推行了“海推直选”。这种方法摒弃了原先由组织提名候选人的程式,改由村民自己选取心目中的村委会班子成员。但在实践中,由于选举目标不确定、投票过于分散而选不出“当家人”,因此“自荐海选”模式应声出炉。
“自荐海选”由具备条件、有意竞选的选民进行“自荐”,并通过竞职演说等方式让村民进行选择。整个选举工作须经过推选村民代表、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会议授权、推选村选委会、讨论选举办法、选民登记、自荐报名、办理委托、竞职演讲、投票选举等10个环节。
这种对村民自我认同、贤能尊崇的有效鼓励,激发了村民的积极性。同时,因对选举程序进行了依法科学的设计和细化,故“自荐海选”被证明是一次顺应基层民主政治发展趋势、符合新农村建设实践要求的有益尝试。
瑞安:白莲村村民罢免村委会主任
浙江省瑞安市潘岱乡白莲村召开村民会议,依法对村委会主任何光寿进行了罢免。这是自1998年11月4日我国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村民首次依法对村委会主任进行罢免。
1998年8月,在瑞安市组织的清理村级财务过程中,潘岱乡白莲村暴露出了一些违规问题。针对该情况,该村村民联名向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了“关于依法罢免潘岱乡白莲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何光寿的书面报告”。
白莲村共有村民1000多人,有选举权的村民735人,其中在报告上签名要求罢免村委会主任的有221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规定。
此事引起了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瑞安市召集有关负责人进行了研究,还专门派出工作组多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宣传教育,做好罢免大会召开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让村民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在1999年4月9日举行的白莲村村民会议上,全体村民参加了会议。要求罢免村委会主任的村民代表李建楷向大家陈述了罢免提议,然后村委会主任何光寿向全体村民陈述自己的申辩意见。接着,投票表决开始。投票结果,超过全体选民一半以上的票数通过罢免提议,罢免成功。
工会维权义乌模式
2008年,第四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在北京揭晓,义乌市总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荣获该届奖项的最高奖——优胜奖。
新时期企业劳动关系的多样性、职工维权的复杂性、侵权行为的隐蔽性、劳资矛盾的可变性,呼唤和逼使工会组织以创新的手段填补农民工维权的“空白”和“盲点”。2000年10月,义乌市职工法律维权协会(2005年1月更名为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在全国率先成立,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区域性工会维权模式。
“工会维权义乌模式”是以社会化维权为基本途径,以职工法律维权中心为基本载体,以协商调节、参与仲裁、代理诉讼、法律援助为基本手段,融整体维护和具体维护于一体,覆盖劳动关系全过程、全领域的工会社会化维权新机制。
“工会维权义乌模式”的亮点在于“四大创新”,即维权主体、维权客体、维权机制、维权理念的创新,而“由弱到强、由单个部门的职责到社会资源集体联动”更是义乌模式的制度创新核心所在。
衢江:“一会制”破解村务决策难题
村务决策涉及农民利益,由于各家利益不同,往往使村干部在决策过程中左右为难;加上有的村干部民主意识薄弱,村务决策时常常干部说了算,致使矛盾纠纷增多。为此,衢州市衢江区于2003年开始探索“一會制”,改变过去“干部桌上拍板、群众边上看看”的状况。
所谓“一会制”,就是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村务大事,引导村民参与村务管理。这一制度包括5个程序:10%的村民联名可以提起决策决议,民意从决策一开始就介入;村“两委”权衡各方案的利弊后形成决策案;乡镇党委、政府从合法性以及总体规划上把关;再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一般事项经过半数代表通过,重大事项经过2/3以上的代表通过,议案才生效;最后是村务公开栏张贴决策案,告知全体村民,以便村民监督。
为保证“一会制”顺利实施,衢江区建立了“村干部质询评议制度”和“村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村民代表会议两次评议不合格的村干部,给予警告或公布评议结果。对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不按程序办事,独断专行,带来较大损失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追究其责任,直至依法罢免其职务。对表决时经常以自家利益为重的个别村民代表,则按照有关程序,由村民予以罢免。
“一会制”使村民对村务有了提议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意见分歧也在民主投票中得到化解,以往因为村务决策管理问题而引发的上访和群体上访现象大为减少。
村务公决:还原“草根”的权利
奉化市是浙江省推行村务公决制度的“先行者”,该市重大村务的公决方式有三种:村民(户主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党员、村干部、村民代表联席会议。除特大村务外,一般多采取村民代表大会或“联席会”的形式。
仙居县的“村事民决”自2001年开始,先后在全县731个行政村推行。“民决”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召开村民会议,必须有80%以上的18周岁以上村民或80%户的代表参加,赞成票达到实到人数的80%以上方可有效;二是采取流动票箱的方式。
“村务公决”调动了群众的参与热情,发挥了集体智慧,从而减少了工作上的失误,促进了农村工作的科学性。有学者认为,一次否决或修正有时比10次同意,更能显示民主的力量和价值,更能激发农民对民主权利的渴望。
余杭:创新村干部报酬民主评议制度
2003年,余杭区委、区政府制定下发《关于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报酬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余杭全区推行村干部民主评酬工作。该制度设计的初衷是把衡量村干部工作好差的尺子交给了村民,让他们来当“裁判”,改变了以往村干部报酬标准“上定下发”或“自定自发”的做法。
评议的具体程序是,先由镇乡(街道)干部向与会村民代表通报该村的工作实绩考核情况和村班子的述职评议情况,并根据村规模的大小和工作任务的轻重、村级经济及社会事业发展的现状、村级集体可分配收入总量等,客观、合理地提出该村村干部月基本报酬的建议标准,提交村民代表评议。
评议结果由会议推荐的监督人员进行汇总统计,去掉几个最高、最低分后的平均数作为村干部本年度月基本报酬的发放标准,当场向村民代表进行宣布,报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审核批准后,在村务公开栏中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布。
村干部报酬评议,让村民们真正知道村干部的报酬,能动态反映村民对村干部工作满意程度,有助于激发村干部潜力。同时,有助于村民的利益保护和利益表达,弥补对村干部法律监督和政府监督的不足。
温州模式演示民间商会新轨迹
1998年,温州市第一批民间商会——温州市三资企业联合会、温州食品工商企业同业公会、温州百货同业商会等宣告成立。从那时算起,温州的民间商会已经走过了10年的发展历程。
民间自治性、服务性及专业化的发展趋势是温州民间商会的三大特点。其中,民间自治性是其最突出的特点,也是其活力之源。服务性是民间商会的基本工作方式,也是其赢得威信的基础。而专业化是民间商会的发展趋势,也是其强化功能的必然选择。
温州民间商会有其独特作用:一是发挥组织和服务功能,办成了许多单个企业想办而又难以办成的事;二是发挥协调和管理功能,承接了一些政府做不到、做不好或不便去做的事;三是作为民间组织,在国际经贸交往中发挥独特的“前台”作用;四是参政议政,发挥“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
在温州这样一个务实氛围特别深厚的社会中,温州民间商会不仅为民间自发型的商会成长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而且也为带有“准政府部门”性质的行业协会的改革与转轨提供了一个可供参照的目标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