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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认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归国家渐有,故劳动产品也必然归国家所有。实际并非如此。马克思主义认为,产品的所有权不是以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为基础的,而是以劳动为基础的:从产品来源看,产品是企业内联合劳动创造的,不是生产资料带来的;从经营活动主体看,产品是企业独立经营活动的成果,并不是全民所有制的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统一经营的产物;从产品价值看,产品应全部属于企业,而不是归国家与企业共有。因此,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占有劳动产品是不合理的,创造物质产品的劳动者占有劳动产品才是历史的必然。全民所有制经济改革必须以此为理论基础,建立起以企业自主、所有者分利、政府调节为内容的新体制,确立企业真正的商品生产者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