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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少数民族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逐渐形成了多种生态伦理观,这种生态伦理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不谋而合。在现代化进程中应传承与创新少数民族生态伦理观念,从意识层面、制度层面和实践层面三维角度完善少数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路径,探索出生态伦理与环境保护的共赢模式。
【关键词】生态伦理;环境保护;价值意义;实现路径;共赢模式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少数民族生态伦理观来自于习俗禁忌、宗教信仰、民约乡规和习惯法等传统文化形式,是生态文化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万物有灵认识观、天人合一自然观、尊重规律和谐观、适度开发发展观等方面,自古至今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环境保护起着重要作用。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环境资源遭到极大破坏。在现代化进程中深入研究少数民族生存方式中所孕育的生态伦理观念,对于党和政府制定正确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探索出生态伦理与环境保护的共赢模式。现综述如下。
一、生态伦理观
从截至目前的研究来看,学界认为,少数民族生态伦理作为一种具体形式的少数民族生态文化,是有着特定形态的,是一种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观念和伦理文化,也是在适应和改造自然环境过程中,各少数民族形成起来的一种以伦理的方式对待自然界及自然物的意识、观念、态度和行为模式。由于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学界对这一伦理内涵的理解也存在差异。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伦理观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万物有灵认识观
古代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文明丰富多彩。绝大部分属于农业文明与狩猎文明,对自然的依赖性很大,并时常受到自然威胁,所以他们寄希望于某种力量,对自然力和自然现象产生了各种虚幻的理解和崇敬,形成了“万物有灵”的概念和认识观,并以巫术、图腾、自然崇拜等形式表现出来。
(二)天人合一自然观
在长期生产和生活的过程中以及与当地环境资源的不断调适中,各少数民族逐渐形成了各有特色又殊途同归的一种人与自然共生共荣、协调发展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如纳西族认为人和自然是同父异母兄弟的这种生态文化观;藏族认为人与自然混融一体等。由此,善待自然就成为各少数民族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和谐模式。
(三)尊重规律和谐观
由于生存环境的不可选择性及其对人活动的限制,决定了各少数民族在从事物质生产过程中自发尊重规律、适应环境,在促进适度多样化利用资源,实现低水平持续发展的同时,也形成了在减少污染、绿色消费、较少破坏环境资源等方面维系生态平衡,以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观。
(四)适度开发发展观
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大多数少数民族在遭遇一些不常见的自然现象或者灾害时,如果不能科学解释,就会经常受到主观的误导,会神化自然界与自然物,形成一种当人类对资源开发超过一定限度时,大自然会发起报复。因而,人们逐渐形成了敬畏自然的适度开发的发展观。
二、环境保护的现状
由于历史、地理、文化等因素的制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由于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民族地区的环境资源受到了严重破坏,生态系统十分脆弱;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公众较少数民族生态伦理观念淡薄;产业结构滞后、科技创新能力较弱。
因此,在环境保护如此的现状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等理论与少数民族生态伦理观念不谋而合,发挥生态伦理的价值,制定与完善适合少数民族发展的政策与形式已迫在眉睫。
三、少数民族生态伦理与环境保护之关系
(一)生态伦理观的必要性及价值
中国的自然地理特征、民族历史文化等是当前环境保护不应忽视的现实国情,在有限的自然资源条件下,关注人与生境之间的和谐共生,追求人类社会获得可持续发展,我国各少数民族孕育了的生态物质文化、生态精神文化与生态制度文化,这些文化通过当地人民的运用,能够保护地区环境资源,可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的。
生态伦理的价值也就在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环境资源良性发展和我国生态多样化;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开展。
(二)环境资源的开发对生态伦理的影响
在生产方式上,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各少数民族逐步放弃了以维持低水平持续发展模式的适度多样化利用资源的方式,而是以机器化大生产为依托而代之,通过大规模开发利用资源追求高水平的富裕生活的模式。当生产发展突破这一动态脆弱平衡走向工业化而大量消耗自然资源时,该模式就被打破,其传统生态伦理随之受到抑制而在现代化进程中逐渐流失。
四、共赢模式
鉴于相对滞后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加之环境和生态伦理遭受威胁,我国应建设一个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生态文明社会。同时,需要传承和创新这些生态伦理,从而转变为一种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新型生态伦理。
(一)意识层面:弘扬生态伦理观,提高公众生态伦理的意识
在看待人与自然上,应重新认识自然资源具有存量的有限性、分布的地域性、结构的有机性和利用的不可逆性等特点和价值。从个人角度看,提高生态教育宣传力度,树立正确的绿色生态观;从企业角度看,加强对企业生态伦理的认知;从政府角度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生态教育培训;从社会角度看,动员媒体引导大众对生态伦理的追求。
(二)制度层面:完善法律法规,创新体制机制
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国家和地方都要尽快着手相关立法工作的开展,结合具体情况,草拟出台综合性法律法规。健全司法机制,形成生态保护司法专门化。总之,对于国家环境保护的建设,应在制度层面给予支持和保障,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在对待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资源开发和其他汉族地区资源开发的政策上,既要符合全国整体发展进程,也要做到實事求是、因地制宜,不能持“全国一刀切”的模式,忽视甚至不顾当地的生态伦理。 (三)实践层面:创新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发展
在生产方式上,由粗放型、数量型向集约型和效益型转变。一是加快绿色生态发展,致力于发展低污染、高附加值的高科技农产品等,实现“产品—废弃物—新资源”的循环流动;二是努力搞朝阳产业,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不可更新的非再生资源的耗竭速度不超过寻求作为其替代品的可更新资源的速度,并营造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
五、结语
综上,我们探索如何解决生态危机,共谋人与自然共生与和谐的方式,就要传承与创新各民族的生态伦理观念,从多方面探索其实现路径,以期达到共赢模式。到那时,现实会正如马克思所预言的那样:“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自己与自然的物质交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交换。”
参考文献:
[1]王景华,刘东英.少数民族生态伦理思想研究述评[J].民族论坛,2013(11).
[2]马宗保,马晓琴.论回族文化中的生态知识[J].开发研究,2005(6).
[3]曾易.试论少数民族生态伦理的价值[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4]姚霖.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管窥[J].青海民族研究,2014(1).
[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5).
[6]安颖.论少数民族生态文化与自然资源保护的关系[J].学术交流,2011(2).
[7]贺金瑞,熊坤新.民族伦理学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331.
[8]郭家骥.生态环境与云南藏族的文化适应[J].民族研究,2003(1).
[9]郭家骥.生态文化论[J].云南社会科学,2005(6).
[10]李本书.民族生態伦理观念的批判与重建[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
[11]吴丽娟.东北少数民族生态文化变迁中的体系危机与维度转换[J].满族研究,2011(1).
作者简介:贺靓(1993-),女,汉族,河北唐山市人,民族学硕士研究生,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2016级民族学专业,研究方向:民族学;范景武(1964-),男,汉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教授,哲学博士,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研究方向为民族文化、社区治理。
【关键词】生态伦理;环境保护;价值意义;实现路径;共赢模式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少数民族生态伦理观来自于习俗禁忌、宗教信仰、民约乡规和习惯法等传统文化形式,是生态文化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万物有灵认识观、天人合一自然观、尊重规律和谐观、适度开发发展观等方面,自古至今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环境保护起着重要作用。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环境资源遭到极大破坏。在现代化进程中深入研究少数民族生存方式中所孕育的生态伦理观念,对于党和政府制定正确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探索出生态伦理与环境保护的共赢模式。现综述如下。
一、生态伦理观
从截至目前的研究来看,学界认为,少数民族生态伦理作为一种具体形式的少数民族生态文化,是有着特定形态的,是一种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观念和伦理文化,也是在适应和改造自然环境过程中,各少数民族形成起来的一种以伦理的方式对待自然界及自然物的意识、观念、态度和行为模式。由于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学界对这一伦理内涵的理解也存在差异。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伦理观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万物有灵认识观
古代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文明丰富多彩。绝大部分属于农业文明与狩猎文明,对自然的依赖性很大,并时常受到自然威胁,所以他们寄希望于某种力量,对自然力和自然现象产生了各种虚幻的理解和崇敬,形成了“万物有灵”的概念和认识观,并以巫术、图腾、自然崇拜等形式表现出来。
(二)天人合一自然观
在长期生产和生活的过程中以及与当地环境资源的不断调适中,各少数民族逐渐形成了各有特色又殊途同归的一种人与自然共生共荣、协调发展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如纳西族认为人和自然是同父异母兄弟的这种生态文化观;藏族认为人与自然混融一体等。由此,善待自然就成为各少数民族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和谐模式。
(三)尊重规律和谐观
由于生存环境的不可选择性及其对人活动的限制,决定了各少数民族在从事物质生产过程中自发尊重规律、适应环境,在促进适度多样化利用资源,实现低水平持续发展的同时,也形成了在减少污染、绿色消费、较少破坏环境资源等方面维系生态平衡,以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观。
(四)适度开发发展观
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大多数少数民族在遭遇一些不常见的自然现象或者灾害时,如果不能科学解释,就会经常受到主观的误导,会神化自然界与自然物,形成一种当人类对资源开发超过一定限度时,大自然会发起报复。因而,人们逐渐形成了敬畏自然的适度开发的发展观。
二、环境保护的现状
由于历史、地理、文化等因素的制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由于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民族地区的环境资源受到了严重破坏,生态系统十分脆弱;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公众较少数民族生态伦理观念淡薄;产业结构滞后、科技创新能力较弱。
因此,在环境保护如此的现状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等理论与少数民族生态伦理观念不谋而合,发挥生态伦理的价值,制定与完善适合少数民族发展的政策与形式已迫在眉睫。
三、少数民族生态伦理与环境保护之关系
(一)生态伦理观的必要性及价值
中国的自然地理特征、民族历史文化等是当前环境保护不应忽视的现实国情,在有限的自然资源条件下,关注人与生境之间的和谐共生,追求人类社会获得可持续发展,我国各少数民族孕育了的生态物质文化、生态精神文化与生态制度文化,这些文化通过当地人民的运用,能够保护地区环境资源,可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的。
生态伦理的价值也就在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环境资源良性发展和我国生态多样化;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开展。
(二)环境资源的开发对生态伦理的影响
在生产方式上,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各少数民族逐步放弃了以维持低水平持续发展模式的适度多样化利用资源的方式,而是以机器化大生产为依托而代之,通过大规模开发利用资源追求高水平的富裕生活的模式。当生产发展突破这一动态脆弱平衡走向工业化而大量消耗自然资源时,该模式就被打破,其传统生态伦理随之受到抑制而在现代化进程中逐渐流失。
四、共赢模式
鉴于相对滞后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加之环境和生态伦理遭受威胁,我国应建设一个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生态文明社会。同时,需要传承和创新这些生态伦理,从而转变为一种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新型生态伦理。
(一)意识层面:弘扬生态伦理观,提高公众生态伦理的意识
在看待人与自然上,应重新认识自然资源具有存量的有限性、分布的地域性、结构的有机性和利用的不可逆性等特点和价值。从个人角度看,提高生态教育宣传力度,树立正确的绿色生态观;从企业角度看,加强对企业生态伦理的认知;从政府角度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生态教育培训;从社会角度看,动员媒体引导大众对生态伦理的追求。
(二)制度层面:完善法律法规,创新体制机制
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国家和地方都要尽快着手相关立法工作的开展,结合具体情况,草拟出台综合性法律法规。健全司法机制,形成生态保护司法专门化。总之,对于国家环境保护的建设,应在制度层面给予支持和保障,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在对待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资源开发和其他汉族地区资源开发的政策上,既要符合全国整体发展进程,也要做到實事求是、因地制宜,不能持“全国一刀切”的模式,忽视甚至不顾当地的生态伦理。 (三)实践层面:创新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发展
在生产方式上,由粗放型、数量型向集约型和效益型转变。一是加快绿色生态发展,致力于发展低污染、高附加值的高科技农产品等,实现“产品—废弃物—新资源”的循环流动;二是努力搞朝阳产业,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不可更新的非再生资源的耗竭速度不超过寻求作为其替代品的可更新资源的速度,并营造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
五、结语
综上,我们探索如何解决生态危机,共谋人与自然共生与和谐的方式,就要传承与创新各民族的生态伦理观念,从多方面探索其实现路径,以期达到共赢模式。到那时,现实会正如马克思所预言的那样:“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自己与自然的物质交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交换。”
参考文献:
[1]王景华,刘东英.少数民族生态伦理思想研究述评[J].民族论坛,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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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颖.论少数民族生态文化与自然资源保护的关系[J].学术交流,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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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郭家骥.生态文化论[J].云南社会科学,2005(6).
[10]李本书.民族生態伦理观念的批判与重建[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
[11]吴丽娟.东北少数民族生态文化变迁中的体系危机与维度转换[J].满族研究,2011(1).
作者简介:贺靓(1993-),女,汉族,河北唐山市人,民族学硕士研究生,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2016级民族学专业,研究方向:民族学;范景武(1964-),男,汉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教授,哲学博士,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研究方向为民族文化、社区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