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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楼盘小区,现有住户1758户,商铺280间,已出售10间,停车位1000多个,每个停车位每月租金200元。2011年8月16日,小区业委会通过公开招标聘请的某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接管小区。因开发商以地下停车场归己所有为由,拒不移交管理权,所以该物业公司仅接管了业主住宅楼,其余区域如地下停车场、商铺、游泳池、物管办公室等由开发商管理,由此导致水电费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