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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明示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和检验结果,泉州市质监局日前印制了数万份各类警示单和检验标识,将从9月1日起对拟停用1年以上的特种设备粘贴《特种设备停用封存警示单》;对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粘贴《特种设备安全警示》;对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在其显著位置粘贴标有《合格》或《不合格》的检验标识及《特种设备安全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