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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认识上存在误区、立法不尽完善、被害人自身消极心态的影响以及司法实践的偏离,我国现行刑事法在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方面存在着被害人对案件的知情权严重受限、代理和辩护权的行使上不对等、刑事诉讼部分没有发言权、没有独立直接的上诉权、获得民事赔偿的范围狭窄、国家救助政策阙如等诸多不足之处。从目前立法和司法实践看,需要进一步加强被害人对刑事诉讼的参与,完善对被害人损害的赔偿和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和健全对被害人的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