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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20年代,至今已有90多年的历史。而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成型于60年代,发展于70年代,成熟于80年代。具体来说,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时期
上世纪60年代前是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时期。二战前日本就已有一些社会保障措施。战败投降以后,日本百废待兴,战后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亟待解决,必须立即制定法律,建立能覆盖全国范围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国际社会的监督和指导之下,日本以保护全体国民的生存权和劳动权为宗旨,相继出台一系列社会扶助政策。1950年10月,日本首相咨询机构“社会保障制度审议会”提出《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劝告》,给日本社会带来了意义深远的影响。劝告书提出了完整的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新框架体系和非常具体的实施办法。劝告书提出后的十五年中,日本逐步确立了生活保护制度、社会福利制度、失业保险与劳动灾害(工伤)保险制度、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等。可见,1945年—1961年是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时期。它不仅确立了社会保障各分支制度体系,而且创建了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法制体系,特别是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标志着日本社会保障已经从“救贫型”转向“防贫型”,社会目标从解决生活贫困转向了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2.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时期
上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是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日本社会保障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实现了全民养老保险和全民医疗保险。1962年之后,日本的物价骤升,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开始激化。为次,日本政府开始推行一系列政策:一方面,发展生活消费品生产,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刺激消费;另一方面,投资公共事业,大力发展社会保障。由此,1962年至1974年就成了日本社会保障发展的黄金时期。1973年,由于实行厚生老龄年金的物价补贴以及扩大健康保险,推行老年公费医疗制等,该年被称为“福利元年”。此后,日本逐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为中心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以不同阶层为对象,分成三大部分:一是国家扶助(包括救济)以贫困阶层为对象;二是社会福利以低收入阶层为对象;三是社会保险以一般阶层为对象。可以说,到20世纪70年代中叶,日本的社会保障体制初具规模。
3.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成熟时期
20世纪80年代后是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成熟时期。7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代终结,经济衰退导致日本财政赤字频频上升,巨额的福利型社会保障开支给日本政府造成巨大压力。由此日本开始对社会保障政策进行调整,一是压缩社会保障财政支出,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二是国家负担的部分向地方政府、个人和参保者转移;三是缩小保险支付标准之间的差距,推行支付标准均等化;四是探索社会保障本土化道路。同期日本出现人口老龄化现象,引发医疗保障费用大幅增长,老人医疗费用和医疗保险的财政赤字的空洞越来越大。因此,推行医疗保险改革,减少财政开支成为20世纪80年代社会保障制度调整和重新组合的关键。日本政府1982年制定了《老人保健法》,使医疗与保健相分离,同时又使医疗和保健两个体制相互联动;1984年修正了《健康保险法》,强化各个保险体系之间的联动协调以及保险费用的公平负担。
90年代之后,受互联网全球化和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影响,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许多国家都对本国的社会福利政策进行大幅度的调整和改革。日本政府进一步削减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强调企业、家庭和个人对社会保障的责任,逐渐引入私人部门参与社保基金的管理,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保障的商业化运作。这次改革历时长,改革力度也比较大,日本政府试图通过20世纪末的改革,在21世纪将日本社会保障推入一个新的转型期。这次改革提出的目标是对社会保障的基础结构进行改革,也就是说要对战后确立起来的基础架构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其政策要点有:社会福利的对象由特殊群体扩大到一般市民阶层;扩大民间团体以及个人参与社会福利服务和经营的渠道;扩大社区基层政权的权限和责任;放宽政府对福利财政、福利运作的各项限制;加强各项福利制度之间的衔接和互补;培养个人适度负担福利费用的意识;确立以居民为主体的福利体系;发展以社区为依托的家庭福利型模式;以推进护理保险制度为突破口,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制定防止污染与保护自然以及美化生活环境的政策等,从而使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日趋成熟。
二、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对我国的启示
1.加强理论研究,注重顶层设计。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战后日本能够不失时机地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社会保障制度审议会”这一首相咨询机构及时提出了《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劝告》,为日本社保制度的建立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顶层制度框架。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保制度。目标明确了,但是在推进过程中如何保证城乡之间、各类群体之间更加公平?如何加强各项社保制度之间的衔接?如何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转?这些问题都需要由专业权威的机构进行深入研究,提前谋划,并加强顶层设计。
2.加强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社会保障是一种政府行为,有一定的强制性。通过法律手段可以避免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日本在上个世纪50、60年代不到20年的时间内先后颁布近20项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为其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社会保障税。这一税种的开征,为稳定社会保障基金来源提供了法律保证。我国在社会保障方面尚缺乏基本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有关社会保障的几项单行《条例》、《暂行规定》等行政法规也是粗线条的。急需加大立法进度,可参照日本的做法,从最急需的社会保障项目入手,先期制定《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等单行法规,使各项社会保障事业的运行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3.未雨绸缪,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日本的社会老龄化程度比中国大约早30年。据专家测算,我国在2000年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和劳动人口与老龄人口的赡养比分别达到7%和10:1,已进入老龄社会,而且我国的老龄化社会还有一些不同于他国的特点如家庭养老功能相当薄弱,养老相关服务严重不足,老年人口数量高居世界榜首。我国的养老问题将日趋严重。现在必须严格防范重蹈“福利国家”的覆辙。要适度加大个人缴费比例,适当延长缴费期限,逐步推迟退休年龄,降低原来享受高福利待遇的受益人的利益。另外,应当发扬家庭养老的优良传统,大力发展亲属、邻居和社区相互守望、彼此照应的社会服务网络。还要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新型模式。政府应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医疗单位创办医疗康复相结合的养老机构。培育高端养老护理市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养老护理机构。
【参考文献】
[1]崔万有.日本社会保障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07
[2]杨红燕,陈天红.澳大利亚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状况及启示[J].财政经济评论,2011.(6)
[3]杨黔云.战后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及其特点[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3,(5)
[4]张青枝.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特色及对中国的启示[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1
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20年代,至今已有90多年的历史。而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成型于60年代,发展于70年代,成熟于80年代。具体来说,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时期
上世纪60年代前是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时期。二战前日本就已有一些社会保障措施。战败投降以后,日本百废待兴,战后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亟待解决,必须立即制定法律,建立能覆盖全国范围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国际社会的监督和指导之下,日本以保护全体国民的生存权和劳动权为宗旨,相继出台一系列社会扶助政策。1950年10月,日本首相咨询机构“社会保障制度审议会”提出《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劝告》,给日本社会带来了意义深远的影响。劝告书提出了完整的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新框架体系和非常具体的实施办法。劝告书提出后的十五年中,日本逐步确立了生活保护制度、社会福利制度、失业保险与劳动灾害(工伤)保险制度、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等。可见,1945年—1961年是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时期。它不仅确立了社会保障各分支制度体系,而且创建了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法制体系,特别是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标志着日本社会保障已经从“救贫型”转向“防贫型”,社会目标从解决生活贫困转向了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2.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时期
上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是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日本社会保障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实现了全民养老保险和全民医疗保险。1962年之后,日本的物价骤升,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开始激化。为次,日本政府开始推行一系列政策:一方面,发展生活消费品生产,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刺激消费;另一方面,投资公共事业,大力发展社会保障。由此,1962年至1974年就成了日本社会保障发展的黄金时期。1973年,由于实行厚生老龄年金的物价补贴以及扩大健康保险,推行老年公费医疗制等,该年被称为“福利元年”。此后,日本逐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为中心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以不同阶层为对象,分成三大部分:一是国家扶助(包括救济)以贫困阶层为对象;二是社会福利以低收入阶层为对象;三是社会保险以一般阶层为对象。可以说,到20世纪70年代中叶,日本的社会保障体制初具规模。
3.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成熟时期
20世纪80年代后是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成熟时期。7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代终结,经济衰退导致日本财政赤字频频上升,巨额的福利型社会保障开支给日本政府造成巨大压力。由此日本开始对社会保障政策进行调整,一是压缩社会保障财政支出,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二是国家负担的部分向地方政府、个人和参保者转移;三是缩小保险支付标准之间的差距,推行支付标准均等化;四是探索社会保障本土化道路。同期日本出现人口老龄化现象,引发医疗保障费用大幅增长,老人医疗费用和医疗保险的财政赤字的空洞越来越大。因此,推行医疗保险改革,减少财政开支成为20世纪80年代社会保障制度调整和重新组合的关键。日本政府1982年制定了《老人保健法》,使医疗与保健相分离,同时又使医疗和保健两个体制相互联动;1984年修正了《健康保险法》,强化各个保险体系之间的联动协调以及保险费用的公平负担。
90年代之后,受互联网全球化和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影响,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许多国家都对本国的社会福利政策进行大幅度的调整和改革。日本政府进一步削减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强调企业、家庭和个人对社会保障的责任,逐渐引入私人部门参与社保基金的管理,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保障的商业化运作。这次改革历时长,改革力度也比较大,日本政府试图通过20世纪末的改革,在21世纪将日本社会保障推入一个新的转型期。这次改革提出的目标是对社会保障的基础结构进行改革,也就是说要对战后确立起来的基础架构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其政策要点有:社会福利的对象由特殊群体扩大到一般市民阶层;扩大民间团体以及个人参与社会福利服务和经营的渠道;扩大社区基层政权的权限和责任;放宽政府对福利财政、福利运作的各项限制;加强各项福利制度之间的衔接和互补;培养个人适度负担福利费用的意识;确立以居民为主体的福利体系;发展以社区为依托的家庭福利型模式;以推进护理保险制度为突破口,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制定防止污染与保护自然以及美化生活环境的政策等,从而使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日趋成熟。
二、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对我国的启示
1.加强理论研究,注重顶层设计。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战后日本能够不失时机地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社会保障制度审议会”这一首相咨询机构及时提出了《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劝告》,为日本社保制度的建立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顶层制度框架。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保制度。目标明确了,但是在推进过程中如何保证城乡之间、各类群体之间更加公平?如何加强各项社保制度之间的衔接?如何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转?这些问题都需要由专业权威的机构进行深入研究,提前谋划,并加强顶层设计。
2.加强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社会保障是一种政府行为,有一定的强制性。通过法律手段可以避免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日本在上个世纪50、60年代不到20年的时间内先后颁布近20项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为其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社会保障税。这一税种的开征,为稳定社会保障基金来源提供了法律保证。我国在社会保障方面尚缺乏基本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有关社会保障的几项单行《条例》、《暂行规定》等行政法规也是粗线条的。急需加大立法进度,可参照日本的做法,从最急需的社会保障项目入手,先期制定《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等单行法规,使各项社会保障事业的运行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3.未雨绸缪,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日本的社会老龄化程度比中国大约早30年。据专家测算,我国在2000年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和劳动人口与老龄人口的赡养比分别达到7%和10:1,已进入老龄社会,而且我国的老龄化社会还有一些不同于他国的特点如家庭养老功能相当薄弱,养老相关服务严重不足,老年人口数量高居世界榜首。我国的养老问题将日趋严重。现在必须严格防范重蹈“福利国家”的覆辙。要适度加大个人缴费比例,适当延长缴费期限,逐步推迟退休年龄,降低原来享受高福利待遇的受益人的利益。另外,应当发扬家庭养老的优良传统,大力发展亲属、邻居和社区相互守望、彼此照应的社会服务网络。还要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新型模式。政府应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医疗单位创办医疗康复相结合的养老机构。培育高端养老护理市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养老护理机构。
【参考文献】
[1]崔万有.日本社会保障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07
[2]杨红燕,陈天红.澳大利亚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状况及启示[J].财政经济评论,2011.(6)
[3]杨黔云.战后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及其特点[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3,(5)
[4]张青枝.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特色及对中国的启示[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