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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只有让闲置的资金流动起来才会创造出更多价值!”可是,许多农民本不懂投资理财,却在高利诱惑下铤而走险,盲目跟风,结果坠入不法分子设计好的“圈套”里,落得血本无归,有的还触犯刑法。
2018年6月1日,河北内邱县农民卢金关接到邢台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申诉理由不成立,不予立案复查”的审查结果通知书后,深深地叹了口气,为自己及家人当初在财欲熏心下的所作所为懊悔不已。
“在我社入股1万元即可赠送100袋面粉。入股四个月支付30%利息,入股一年支付100%利息。如想退社本息返还。”2008年8月,“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三地”)在邢台隆尧县工商局注册后,隆重推出了一系列“惠民”措施。
“白给100袋面粉?”“100%利息,是真是假?”很多农民被如此高额的回报吸引住眼球,纷纷欲试。这其中就有一个女人,王书英。她拿出2万元入股费,摇身一变成为三地内邱县分社的社长,还得到200袋面粉,四个月后获得30%的利息。初次尝到甜头,王书英像发现宝藏一样,欣喜若狂。
1958年5月出生在农民家庭的王书英,此前在侯关庄乡经营一家饭店,后来饭店不景气,她改行做木头生意。
最初加入三地,王书英投资十分谨慎,仅是把投入的股金和利息續存,平价出售三地赠送的面粉、化肥、种子等农产品。尽管如此,四年下来,她也创收入近十万元。
2012年夏天,三地合作社推出“拳头”产品:“我们培育的富硒小麦是有机农产品抗癌之王,附加值高,在北京一线城市能卖到每斤10元的价钱……”三地创始人巩群海也载满各种荣誉:“新农村时代建设先锋”“中国诚信企业家”“新农村建设致富领袖人物”……实力这么雄厚的集团让王书英坚信:跟着领头人巩群海走,定发大财。
接下来,王书英用自家房产做抵押先后从银行贷款76万,投进三地。2013年春节刚过,王书英又拿出一部分盈利,在县城繁华街道开了一家不足60平方米的粮油店。几年来入股获赠的粮油等农产品已无法满足王书英的胃口,三地给出“吸收农民入股返还5%的回扣”实在太诱人了。王书英精打细算一番:这几年,内邱县的农民手里都有些钱,哪家不得投资万儿八千的?代收100元入股费分得5元……收1000万元可就返还50万元呀,这些钱跟白捡的有啥区别呢?
一拍即合。女儿卢丽、丈夫卢金关都很支持王书英的事业。时年55周岁的卢金关已退居二线。妻子经常去总社开会、培训,老卢主动请缨,帮忙记账、收钱。女儿卢丽有时来粮店帮忙发放大豆油、面粉、洗衣粉、肥皂或香皂等不同的物品,王书英每月给她2000元工资。田峰是卢丽的爱人,常年在外地打工,他看到丈母娘赚钱这么容易,干脆辞掉工作也来帮忙,主要负责运输和搬运粮油米面……
2000元工资已满足不了卢丽,没多久她便另起炉灶,也开了一家与母亲经营业务相同的“粮油店”。一家人大刀阔斧地干了一年多,赚了个盆满钵满:有车、有房,还有百万股金,成了名副其实的“土豪”。
平日,王书英的粮油店摆着一袋袋面粉、大米、一桶桶食用油和成箱的鸡蛋、核桃还有儿童玩具等物品,墙上挂满社员旅游、开会的照片,桌上摆着一堆宣传三地内容的报纸。
“……成为三地成员后,不仅免费获赠面粉等农产品,还可以参加押面、押米抵现金活动,七天内返还30%的利息,四个月返还本金;入社的成员家里如果有孩子考上大学本科,总社负责报销上学期间60%的学费;如果有直系亲属身患残疾,凭残疾证每年总社给一千元的救助金;自费参加三地组织的旅游、培训,一年后费用总社双倍返还……”介绍起成为三地成员后诸多好处,王书英夫妇口若悬河、热情洋溢。
如此诱惑人的承诺使许多农民失去定力,一时间店里门庭若市。有人拿来现金入股,有人刷卡,还有市民顶替农村亲友的农业户口入股。黄建花是一家国企的退休工人,听了王书英的话跟着魔似的,第二天她便拿着公公的社员证和东拼西凑的65万元来到“粮店”入股。她做的是“押面”项目(一袋面粉250元,黄建花入股65万,折算成面粉就是2600袋)。王书英告诉她:“如果不想要面粉,每袋面粉可以折算成75元的现金,2600袋面粉折算成19.5万现金,7天后通过我们返还给你19.5万,四个月后返还本金65万元。”
黄建花毫不犹豫地选择“返还19.5万元现金”。一周后,黄建花拿着票据来粮店,从王书英手中兑换了19.5万元现金,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王书英的脸上也堆满笑容,因为她从这项业务中也赚取3.25万元的服务费。
然而,2015年1月28日,黄建花和参加旅游的社员来王书英的网点收取本金时,却发现王家的粮油店大门紧闭,他们顿时傻了眼。
“三地合作社没有实体项目,谈不上营利,仅靠收取下一个社员的本金,偿还上一个社员的利润。长时间下来,这种借新还旧的骗局肯定会坍塌。”2014年12月18日,河北邢台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一举端掉了这个涉嫌非法集资80多亿元的特大犯罪团伙。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书英、卢金关被内邱县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后于2015年1月16日在天津市和平区抓获归案。警方查获王书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账本多册,上面清晰地记录着每个被害人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信息。
内邱县公安机关还查明:王书英、卢金关、卢丽共吸收狄某等451人资金24400508元,已返还本金、利息4202533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197975元。王书英雇佣石某、孟某等人吸收623人资金400余万,造成经济损失123万元……
2016年11月28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书英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卢金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卢丽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石某、孟某等人也分别获刑。 王书英一家三口,忠诚地为三地“服务”,结局惨烈收场:王书英的121万元股金打了水漂,卢丽也在这场击鼓传花的骗局中损失30余万元。一纸判决让即将办退休手续的卢金关丢掉了工作。
“法院判得太重了,我不服……”卢金关奔波在申诉道路上。“你可知道,你和妻子、女儿的犯罪行为造成上百人损失达两千多万,你可知道这些都是农民的血汗钱可如今血本无归呀,这损失你赔得起吗?”2018年5月18日,检察官审查厚厚的十几本卷宗再次核实相关被害人、原办案人后,耐心地给他解释。
面对检察官的问话,他低下了头,久久无語……
时至今日,社会上仍频现“麦点商城”“云联慧”等涉嫌集资诈骗案。很多群众之所以上当受骗,究其原因:一是幻想一夜暴富,在贪念作用下失去理智;二是法律意识淡漠,不了解非法吸资、集资诈骗等相关法律。
我国《刑法》第176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需具备四个条件:(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现实生活中,各类投资花样翻新,令人眼花缭乱。判断哪些是骗子的“圈套”,哪些是合法投资的关键是:该机构是否具有吸收公众存款的经营职能。没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务院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向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都是违法的。本案中,三地总社创始人巩群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式取得大量农民入股现金,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王书英作为三地内邱分社社长,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务院批准下,利用社会公众追逐高额利益的心理,向公众集资,导致大量农民的本金不能返还,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法院判决其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另外,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借款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利息约定无效”。所以,投资时掌握一些必备的法律知识,拒绝高利诱惑,不给骗子可乘之机才是避免陷入类似三地集资诈骗案的有效办法。
(文中除王书英、巩群海外,其余人名系化名)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2018年6月1日,河北内邱县农民卢金关接到邢台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申诉理由不成立,不予立案复查”的审查结果通知书后,深深地叹了口气,为自己及家人当初在财欲熏心下的所作所为懊悔不已。
走上“暴富路”,妻子带领全家直奔小康
“在我社入股1万元即可赠送100袋面粉。入股四个月支付30%利息,入股一年支付100%利息。如想退社本息返还。”2008年8月,“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三地”)在邢台隆尧县工商局注册后,隆重推出了一系列“惠民”措施。
“白给100袋面粉?”“100%利息,是真是假?”很多农民被如此高额的回报吸引住眼球,纷纷欲试。这其中就有一个女人,王书英。她拿出2万元入股费,摇身一变成为三地内邱县分社的社长,还得到200袋面粉,四个月后获得30%的利息。初次尝到甜头,王书英像发现宝藏一样,欣喜若狂。
1958年5月出生在农民家庭的王书英,此前在侯关庄乡经营一家饭店,后来饭店不景气,她改行做木头生意。
最初加入三地,王书英投资十分谨慎,仅是把投入的股金和利息續存,平价出售三地赠送的面粉、化肥、种子等农产品。尽管如此,四年下来,她也创收入近十万元。
2012年夏天,三地合作社推出“拳头”产品:“我们培育的富硒小麦是有机农产品抗癌之王,附加值高,在北京一线城市能卖到每斤10元的价钱……”三地创始人巩群海也载满各种荣誉:“新农村时代建设先锋”“中国诚信企业家”“新农村建设致富领袖人物”……实力这么雄厚的集团让王书英坚信:跟着领头人巩群海走,定发大财。
接下来,王书英用自家房产做抵押先后从银行贷款76万,投进三地。2013年春节刚过,王书英又拿出一部分盈利,在县城繁华街道开了一家不足60平方米的粮油店。几年来入股获赠的粮油等农产品已无法满足王书英的胃口,三地给出“吸收农民入股返还5%的回扣”实在太诱人了。王书英精打细算一番:这几年,内邱县的农民手里都有些钱,哪家不得投资万儿八千的?代收100元入股费分得5元……收1000万元可就返还50万元呀,这些钱跟白捡的有啥区别呢?
一拍即合。女儿卢丽、丈夫卢金关都很支持王书英的事业。时年55周岁的卢金关已退居二线。妻子经常去总社开会、培训,老卢主动请缨,帮忙记账、收钱。女儿卢丽有时来粮店帮忙发放大豆油、面粉、洗衣粉、肥皂或香皂等不同的物品,王书英每月给她2000元工资。田峰是卢丽的爱人,常年在外地打工,他看到丈母娘赚钱这么容易,干脆辞掉工作也来帮忙,主要负责运输和搬运粮油米面……
2000元工资已满足不了卢丽,没多久她便另起炉灶,也开了一家与母亲经营业务相同的“粮油店”。一家人大刀阔斧地干了一年多,赚了个盆满钵满:有车、有房,还有百万股金,成了名副其实的“土豪”。
“馅饼”变陷阱, 社员损失高达两千余万
平日,王书英的粮油店摆着一袋袋面粉、大米、一桶桶食用油和成箱的鸡蛋、核桃还有儿童玩具等物品,墙上挂满社员旅游、开会的照片,桌上摆着一堆宣传三地内容的报纸。
“……成为三地成员后,不仅免费获赠面粉等农产品,还可以参加押面、押米抵现金活动,七天内返还30%的利息,四个月返还本金;入社的成员家里如果有孩子考上大学本科,总社负责报销上学期间60%的学费;如果有直系亲属身患残疾,凭残疾证每年总社给一千元的救助金;自费参加三地组织的旅游、培训,一年后费用总社双倍返还……”介绍起成为三地成员后诸多好处,王书英夫妇口若悬河、热情洋溢。
如此诱惑人的承诺使许多农民失去定力,一时间店里门庭若市。有人拿来现金入股,有人刷卡,还有市民顶替农村亲友的农业户口入股。黄建花是一家国企的退休工人,听了王书英的话跟着魔似的,第二天她便拿着公公的社员证和东拼西凑的65万元来到“粮店”入股。她做的是“押面”项目(一袋面粉250元,黄建花入股65万,折算成面粉就是2600袋)。王书英告诉她:“如果不想要面粉,每袋面粉可以折算成75元的现金,2600袋面粉折算成19.5万现金,7天后通过我们返还给你19.5万,四个月后返还本金65万元。”
黄建花毫不犹豫地选择“返还19.5万元现金”。一周后,黄建花拿着票据来粮店,从王书英手中兑换了19.5万元现金,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王书英的脸上也堆满笑容,因为她从这项业务中也赚取3.25万元的服务费。
然而,2015年1月28日,黄建花和参加旅游的社员来王书英的网点收取本金时,却发现王家的粮油店大门紧闭,他们顿时傻了眼。
“三地合作社没有实体项目,谈不上营利,仅靠收取下一个社员的本金,偿还上一个社员的利润。长时间下来,这种借新还旧的骗局肯定会坍塌。”2014年12月18日,河北邢台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一举端掉了这个涉嫌非法集资80多亿元的特大犯罪团伙。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书英、卢金关被内邱县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后于2015年1月16日在天津市和平区抓获归案。警方查获王书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账本多册,上面清晰地记录着每个被害人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信息。
内邱县公安机关还查明:王书英、卢金关、卢丽共吸收狄某等451人资金24400508元,已返还本金、利息4202533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197975元。王书英雇佣石某、孟某等人吸收623人资金400余万,造成经济损失123万元……
赔钱又获刑,一家三口受到法律严惩
2016年11月28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书英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卢金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卢丽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石某、孟某等人也分别获刑。 王书英一家三口,忠诚地为三地“服务”,结局惨烈收场:王书英的121万元股金打了水漂,卢丽也在这场击鼓传花的骗局中损失30余万元。一纸判决让即将办退休手续的卢金关丢掉了工作。
“法院判得太重了,我不服……”卢金关奔波在申诉道路上。“你可知道,你和妻子、女儿的犯罪行为造成上百人损失达两千多万,你可知道这些都是农民的血汗钱可如今血本无归呀,这损失你赔得起吗?”2018年5月18日,检察官审查厚厚的十几本卷宗再次核实相关被害人、原办案人后,耐心地给他解释。
面对检察官的问话,他低下了头,久久无語……
检察官说法:拒绝高利诱惑,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时至今日,社会上仍频现“麦点商城”“云联慧”等涉嫌集资诈骗案。很多群众之所以上当受骗,究其原因:一是幻想一夜暴富,在贪念作用下失去理智;二是法律意识淡漠,不了解非法吸资、集资诈骗等相关法律。
我国《刑法》第176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需具备四个条件:(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现实生活中,各类投资花样翻新,令人眼花缭乱。判断哪些是骗子的“圈套”,哪些是合法投资的关键是:该机构是否具有吸收公众存款的经营职能。没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务院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向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都是违法的。本案中,三地总社创始人巩群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式取得大量农民入股现金,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王书英作为三地内邱分社社长,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务院批准下,利用社会公众追逐高额利益的心理,向公众集资,导致大量农民的本金不能返还,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法院判决其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另外,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借款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利息约定无效”。所以,投资时掌握一些必备的法律知识,拒绝高利诱惑,不给骗子可乘之机才是避免陷入类似三地集资诈骗案的有效办法。
(文中除王书英、巩群海外,其余人名系化名)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