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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津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自2001年11月开始全面实施以来,令广大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但是从长远来看,由于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程度较低,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本文将结合调研数据,归纳出天津市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深入分析,进而针对问题现状,提出相关对策及具体解决方案,加快制定我市医疗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切实推动便捷、高效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的建立。
[关键词] 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体系;体系建设
[DOI] 10.13939/j.cnki.zgsc.2015.30.112
1 引言
自2001年起,天津市医疗保险改革已从城镇职工开始起步,经过不断的努力,实现了低水平、广覆盖、有保障的基本医疗需求目标,确立了以大病保障为主、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特征的现代保险体系以及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医保已基本做到全面覆盖,整合成为城乡统一的制度体系,于2009年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将市和区县两级统筹改为市级统筹,形成全市统一以及省级统筹的医疗保险制度。
2 天津市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2.1 医保制度改革矛盾滋生,服务机制尚未完善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采取的是渐进方式,从部分人群开始设计制度,逐步推进,本身带有很强的阶段性和试验性,不可避免存在一些局限和矛盾。如医疗卫生资源的供给与需求相矛盾,医疗保险与医学科学发展相矛盾。然而最主要的矛盾就是医疗保险与病人对医疗服务的高要求相矛盾以及医疗保险与医疗卫生服务的高投入相矛盾。
2.2 信息服务体系缺乏管理,服务平台亟须优化
在国家区级医疗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下,我市对各区县的医疗卫生网络信息平台做了一些要求。但是,医疗保险社会化信息服务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起来。首先,信息系统间存在彼此独立,无法互联互通,影响了数据信息的流通与使用。另外,医疗卫生信息化发展不平衡,基层医疗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存在不足,并且缺乏系统科学的管理办法。
2.3 基金持续机制无法长久,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社会的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工作种类变更频率提高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医保基金面临着不可靠的风险逐渐显现。居民医保资金崩盘将导致符合住院治疗的病人得不到报销或影响卫生民调指标的严重后果,
2.4 经办、体系流程存在漏洞,运行环境整顿不足
在经办体系中,全市各个经办单位之间的衔接仍然存在漏洞,交流口径不一、评价指标缺失、基金不平衡的问题仍然突出。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的良好运行离不开其运行环境,即大的医疗卫生体制。在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缓慢的阶段,医保工作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
3 天津市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建议
3.1 实施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应具备的条件
3.1.1 构建社会保障组织系统,具体落实各级机构职能
目前,社会保障组织系统已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管理和社会工作系统。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现阶段我国明确规定医疗保险制度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执行,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应当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作为统筹管理部门”。并且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管控力度、严格按照以上原则开展相关工作,制定医保改革的总体规划方案,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资金筹集、管理和支付工作,归口劳动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险机构,属于非营利性质的机构,负责具体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相关工作。可见,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组织机构,天津市在这方面尤其比较突出。这为医保服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奠定了组织基础。
3.1.2 搭建覆盖城乡网络平台,满足不同群体多种需求
天津市社会保障管理信息化基础主要涵盖以下几方面内容:首先打造了以完整安全为主要规范的覆盖面极广、涉及城乡两方面的硬件网络平台容灾系统。其次是打造了能够满足不同群体的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以互联网为载体,以社会保障体系、业务专网等资源为依托,组织搭建一体化劳动保障信息门户。第三是大大推进办理模式的创新。各相关部门也逐步形成了完善的办理模式,具体展开来为“基金一级结算、业务两级经办,管理三个层面,网络四级平台、经办五险合一”。这种模式得到了各省市相关部门的广泛认可。第四是基金的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的加强。基金财务账套系统实现了全面的电算化管理。最后是公共服务效率显著提升。并且呈现渠道、选择的多样化拓展,满足各阶层群体的广泛需求,查询方便。
3.1.3 拓宽资金筹集相关渠道,保证运行效率基金安全
天津市实行社会医疗保险费为主,税收支出、个人自付为辅的混合筹资体系,不断拓宽资金渠道、激发资金活力,用以进一步补充完善社保基金,以满足社会对保险需求的链式增长,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从实际运营效果来看,目前的资金筹集能力基本能够满足现阶段的社会需求。随着医疗改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大幅释放,资金的支付压力与日俱增。天津市政府也据此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首先,实行多基金组合形式。鼓励除基本医疗保险外,其他的医疗保险资金可由个人与企业,按全部或部分的方式予以出资。与此同时,为个人、家庭及企业建立专门的专项基金。此外,政府在税收、信贷等领域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民营资本等资本的投资积极性,努力拓展资金来源。另外,建立高效、完善的资金筹资体系,大幅降低筹资成本。通过立法方式,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体系,将社保基金由集中管理转为分散管理,将政府职能与具体资金管理实操业务拆分,主要作用于监督工作,大大提高了机构运行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3.1.4 创新研究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近年来,天津市政府非常关注医疗保险制度的创新研究,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旨在奠定医保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创新基础。第一,全民补贴与全民筹资相结合以保障筹资公平性。第二,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第三,改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供需双方的支付方式。第四,商业保险公司的介入,增强了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活力。
3.2 对天津市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建议
3.2.1 优化服务中心设施配置,着眼参保人员技能培训
建议政府将社区服务机构的建筑用面积列入基建计划,进行统筹考虑,确保房屋来源及租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此举将大大有利于相关工作的具体开展,并且能够探索出一条符合现代社区服务机构目标定位的,能够自主运行的有效机制。
各级主管卫生工作的行政部门要严格界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明确规定适宜的技术及设备。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仪器设备的更新完善工作,确保功能需求,确保质量安全。与此同时,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设备共享力度,鼓励共享,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加强人员培训工作,将医护资源由医院服务的模式逐步转入社区服务模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实效服务。
3.2.2 加强医保基金支出管理,建立医保基本信息系统
资金应配置完善的预算制度,并且应该建立在客观中立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况,在资金预算的正式支出前,应仔细调查人群需求,尽量贴近参保人员的实际需求,满足全体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的时效性。
加强医疗系统内部控制,协调医疗系统各部门间的关系,在日常的医疗会诊运作过程中,要明确制定资金安全维护及降低资金浪费率的工作目标;培养内部专业人士的费控意识,提升医疗资金运作效率;建立严格规范的审核及监督机制,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进一步优化规范医疗机构系统的各种行为,减少资金浪费;对医疗机构进行有效监管监督。
医疗保险的具体办理机构应通过系统将参保人员的各项信息录入档案,并且明确信息化管理的具体流程,明确经办机构及定点机构、加大定点零售药店的信息化建设进程,共享办理人相关信息,便于审核人员对相关进度进行实时监管,杜绝资金的不规范使用现象。
3.2.3 狠抓医疗保险网络建设,各类平台全面实施运行
结合天津市医疗信息技术服务建设的实际现状,计划在3年时间内,将11个区5个县有机规划成不同的整改区域,使用同一标准及系统,避免人力物力的过度浪费。打造医疗信息平台、政务管理共享平台、业务智能化管理平台等一系列特色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综合服务功能,实现电子档案的数据收集、存储和共享工作,实现卫生局与各基层业务归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和业务交流,在技术及资源等各方面实现高效共享。
3.2.4 合理发挥政府专项职能,善于利用市场经济调节
医保事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可分割的重要构成,结合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政府应在财政上给予一定的支持。目前,医疗保险制度尚未健全,与市场经济的经济形势未能良好结合,因此政府在医保改革的过程中,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政府对于解决医保工作中的种种弊端及问题将能够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借助政府的干预调节职能,可基本保证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到平等的权利,确保卫生资源的公平分配,大大降低社会矛盾点。与此同时,在管控私人医疗保险等方面,能够保障医保覆盖面,并且对费用上涨进行合理管控。
医疗保险工作艰巨而复杂,其具体工作均是涉及民生的社会性工程,是一项具有准公共性质的社会产品,并且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具有一定的市场性,因此遵循市场的一般规律及普遍法则。在如今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医疗保险体制不能脱离经济体制的轨道脉络。因此,医疗保险工作的推进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律,重视市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政府两方面作用,确保市场在医疗资源配置进程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构建医疗保险社会服务体系,既应该考虑市场经济的特殊环境,也要结合医疗卫生领域的实际情况,以经济体制改革带动医保改革工作,引入市场机制的轨道发展中去。
[关键词] 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体系;体系建设
[DOI] 10.13939/j.cnki.zgsc.2015.30.112
1 引言
自2001年起,天津市医疗保险改革已从城镇职工开始起步,经过不断的努力,实现了低水平、广覆盖、有保障的基本医疗需求目标,确立了以大病保障为主、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特征的现代保险体系以及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医保已基本做到全面覆盖,整合成为城乡统一的制度体系,于2009年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将市和区县两级统筹改为市级统筹,形成全市统一以及省级统筹的医疗保险制度。
2 天津市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2.1 医保制度改革矛盾滋生,服务机制尚未完善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采取的是渐进方式,从部分人群开始设计制度,逐步推进,本身带有很强的阶段性和试验性,不可避免存在一些局限和矛盾。如医疗卫生资源的供给与需求相矛盾,医疗保险与医学科学发展相矛盾。然而最主要的矛盾就是医疗保险与病人对医疗服务的高要求相矛盾以及医疗保险与医疗卫生服务的高投入相矛盾。
2.2 信息服务体系缺乏管理,服务平台亟须优化
在国家区级医疗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下,我市对各区县的医疗卫生网络信息平台做了一些要求。但是,医疗保险社会化信息服务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起来。首先,信息系统间存在彼此独立,无法互联互通,影响了数据信息的流通与使用。另外,医疗卫生信息化发展不平衡,基层医疗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存在不足,并且缺乏系统科学的管理办法。
2.3 基金持续机制无法长久,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社会的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工作种类变更频率提高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医保基金面临着不可靠的风险逐渐显现。居民医保资金崩盘将导致符合住院治疗的病人得不到报销或影响卫生民调指标的严重后果,
2.4 经办、体系流程存在漏洞,运行环境整顿不足
在经办体系中,全市各个经办单位之间的衔接仍然存在漏洞,交流口径不一、评价指标缺失、基金不平衡的问题仍然突出。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的良好运行离不开其运行环境,即大的医疗卫生体制。在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缓慢的阶段,医保工作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
3 天津市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建议
3.1 实施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应具备的条件
3.1.1 构建社会保障组织系统,具体落实各级机构职能
目前,社会保障组织系统已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管理和社会工作系统。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现阶段我国明确规定医疗保险制度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执行,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应当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作为统筹管理部门”。并且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管控力度、严格按照以上原则开展相关工作,制定医保改革的总体规划方案,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资金筹集、管理和支付工作,归口劳动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险机构,属于非营利性质的机构,负责具体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相关工作。可见,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组织机构,天津市在这方面尤其比较突出。这为医保服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奠定了组织基础。
3.1.2 搭建覆盖城乡网络平台,满足不同群体多种需求
天津市社会保障管理信息化基础主要涵盖以下几方面内容:首先打造了以完整安全为主要规范的覆盖面极广、涉及城乡两方面的硬件网络平台容灾系统。其次是打造了能够满足不同群体的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以互联网为载体,以社会保障体系、业务专网等资源为依托,组织搭建一体化劳动保障信息门户。第三是大大推进办理模式的创新。各相关部门也逐步形成了完善的办理模式,具体展开来为“基金一级结算、业务两级经办,管理三个层面,网络四级平台、经办五险合一”。这种模式得到了各省市相关部门的广泛认可。第四是基金的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的加强。基金财务账套系统实现了全面的电算化管理。最后是公共服务效率显著提升。并且呈现渠道、选择的多样化拓展,满足各阶层群体的广泛需求,查询方便。
3.1.3 拓宽资金筹集相关渠道,保证运行效率基金安全
天津市实行社会医疗保险费为主,税收支出、个人自付为辅的混合筹资体系,不断拓宽资金渠道、激发资金活力,用以进一步补充完善社保基金,以满足社会对保险需求的链式增长,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从实际运营效果来看,目前的资金筹集能力基本能够满足现阶段的社会需求。随着医疗改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大幅释放,资金的支付压力与日俱增。天津市政府也据此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首先,实行多基金组合形式。鼓励除基本医疗保险外,其他的医疗保险资金可由个人与企业,按全部或部分的方式予以出资。与此同时,为个人、家庭及企业建立专门的专项基金。此外,政府在税收、信贷等领域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民营资本等资本的投资积极性,努力拓展资金来源。另外,建立高效、完善的资金筹资体系,大幅降低筹资成本。通过立法方式,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体系,将社保基金由集中管理转为分散管理,将政府职能与具体资金管理实操业务拆分,主要作用于监督工作,大大提高了机构运行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3.1.4 创新研究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近年来,天津市政府非常关注医疗保险制度的创新研究,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旨在奠定医保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创新基础。第一,全民补贴与全民筹资相结合以保障筹资公平性。第二,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第三,改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供需双方的支付方式。第四,商业保险公司的介入,增强了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活力。
3.2 对天津市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建议
3.2.1 优化服务中心设施配置,着眼参保人员技能培训
建议政府将社区服务机构的建筑用面积列入基建计划,进行统筹考虑,确保房屋来源及租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此举将大大有利于相关工作的具体开展,并且能够探索出一条符合现代社区服务机构目标定位的,能够自主运行的有效机制。
各级主管卫生工作的行政部门要严格界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明确规定适宜的技术及设备。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仪器设备的更新完善工作,确保功能需求,确保质量安全。与此同时,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设备共享力度,鼓励共享,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加强人员培训工作,将医护资源由医院服务的模式逐步转入社区服务模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实效服务。
3.2.2 加强医保基金支出管理,建立医保基本信息系统
资金应配置完善的预算制度,并且应该建立在客观中立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况,在资金预算的正式支出前,应仔细调查人群需求,尽量贴近参保人员的实际需求,满足全体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的时效性。
加强医疗系统内部控制,协调医疗系统各部门间的关系,在日常的医疗会诊运作过程中,要明确制定资金安全维护及降低资金浪费率的工作目标;培养内部专业人士的费控意识,提升医疗资金运作效率;建立严格规范的审核及监督机制,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进一步优化规范医疗机构系统的各种行为,减少资金浪费;对医疗机构进行有效监管监督。
医疗保险的具体办理机构应通过系统将参保人员的各项信息录入档案,并且明确信息化管理的具体流程,明确经办机构及定点机构、加大定点零售药店的信息化建设进程,共享办理人相关信息,便于审核人员对相关进度进行实时监管,杜绝资金的不规范使用现象。
3.2.3 狠抓医疗保险网络建设,各类平台全面实施运行
结合天津市医疗信息技术服务建设的实际现状,计划在3年时间内,将11个区5个县有机规划成不同的整改区域,使用同一标准及系统,避免人力物力的过度浪费。打造医疗信息平台、政务管理共享平台、业务智能化管理平台等一系列特色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综合服务功能,实现电子档案的数据收集、存储和共享工作,实现卫生局与各基层业务归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和业务交流,在技术及资源等各方面实现高效共享。
3.2.4 合理发挥政府专项职能,善于利用市场经济调节
医保事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可分割的重要构成,结合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政府应在财政上给予一定的支持。目前,医疗保险制度尚未健全,与市场经济的经济形势未能良好结合,因此政府在医保改革的过程中,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政府对于解决医保工作中的种种弊端及问题将能够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借助政府的干预调节职能,可基本保证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到平等的权利,确保卫生资源的公平分配,大大降低社会矛盾点。与此同时,在管控私人医疗保险等方面,能够保障医保覆盖面,并且对费用上涨进行合理管控。
医疗保险工作艰巨而复杂,其具体工作均是涉及民生的社会性工程,是一项具有准公共性质的社会产品,并且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具有一定的市场性,因此遵循市场的一般规律及普遍法则。在如今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医疗保险体制不能脱离经济体制的轨道脉络。因此,医疗保险工作的推进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律,重视市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政府两方面作用,确保市场在医疗资源配置进程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构建医疗保险社会服务体系,既应该考虑市场经济的特殊环境,也要结合医疗卫生领域的实际情况,以经济体制改革带动医保改革工作,引入市场机制的轨道发展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