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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圭回合通过的一系列多边贸易协定标志着WTO法的新发展,使原来仅以货物贸易关系为调整对象的GATT法律体系发展成为既调整货物贸易,又调整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三大法律关系的WTO法律体系.WTO法的新发展既体现在对GATT法律体系的扩充,又体现在对GATT立法内容的修订与补充上.文章在论述WTO法新发展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外贸法与外贸制度中迫切需要完善的若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