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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首先介绍了“三无”船舶概况,然后分析了“三无”船舶存在的危害和列举了目前对“三无”船舶安全监管主要难点和隐患,最后从立法和海事管理主要环节提出了加强“三无”船舶安全监管建议。
关键词:“三无船舶”;安全监管;建议
中图分类号:U6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7953(2009)02-0023-03
当前我国港口经济发展迅猛,港口建设项目越来越多,涉海工程项目相继开工,建设规模不断加大。同时,沿海城乡建设的高速发展,带来了砂石市场和沿海回填工程的旺盛需求,参与施工和砂石采运船舶的需求也随之激增。受经济利益驱使,大量“三无”船舶违规参与到沿海港口的施工建设中来,从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国民经济建设,但这些船舶既不能满足海上航行和作业技术要求,又逃避监管,导致事故繁发、损失惨重,成为水上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之一,严重影响了泉州沿海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1 “三无”船舶概况
“三无船舶”系指没有船名、无船籍港和无船舶证书的船舶。此类船舶不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偷漏国家的各项管理费用,严重威胁海上交通安全,妨碍正常船舶的生产运输秩序。“三无”船舶吨位小,船况差,船体结构、设备配置、造船技术都满足不了海上运输要求,船舶和人命安全无法保障,特别是有关规定配备必消防救生设备和航行设备和助航仪器都不能满足,而且船员不适任、多说无经过专业培训、未持有船员证书,整体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经常违章贸然航行和非法载客,成为水上交通安全的一大顽疾。国家有关负责水上交通安全部门是十分重视“三无”船舶的整治和取缔工作,海事部门采取了多种举措对三无船舶进行了打击,但是这一现象依然屡禁不止,险情和事故不断,严重威胁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1] 。
2 “三无”船舶的原因分析
一方面是政府职能部门严令禁止,采取措施严厉打击: 一方面涉及三无船舶的险情和事故发生,威胁人命财产安全。三无船舶为什么屡禁不止呢?究其原因,主要以下六个方面:1)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层次较低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中,只有交通部1995年1月4日颁布的《关于实施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操作性不强,造成执法手段单一,执法难,难执法的被动局面;2)个别政府对三无船舶的危害认识不足,责任未完全落实到位,出现乡镇船舶失管的现象;3)对三无船舶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相当多,包括海事局、公安、渔政、海关、工商、边防等,但责任不够清晰,而且有缺乏统一有效协调机制,监管合力难以形成;4)小型船舶比较陈旧和技术状况普遍比较差的问题普遍比较严重,部分船舶不符合要求,船检部门不愿意检验,致使船舶无法登记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三无”船舶的数量不断增加;5)由于当前我国航运市场和港口经济发展 迅速,各类涉海工程相继开工,带来了砂石市场的旺盛需求,受利益驱使,一些“三无”船舶违规参与到沿海港口的施工建设中来;6)有些地方交通不便,给群众出行造成困难,由于个别船业主安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自行建造三无船舶来满足生活生产的需要,给“三无”船舶提供了生存的空间。
3 主要做法
在地方政府和上级海事部门的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客观分析三无船舶存在的原因,加大力度,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始终保持在高压态势,努力消除这一安全隐患。
1)突出重点,坚持原则。对从事走私、抢劫行为的船舶,不论其是否登记,一律移交或通报海关、公安部处理,未登记的不予登记,已登记的注销登记;对船舶状况差安全隐患大的“三无”船舶给与重点打击,视情给与滞留或重罚增加营运成本,经船检部门检验后不符合规范的 ,可以没收后进行拆解;对于证书不齐全的船舶,其中证书不齐全主要是由于管理机关内部的原因造成的,本着服务重点建设项目的原则,经船检部门评估船舶状况满足船检规范要求和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管理的船舶,在符合一些地区的限制性作业条件时,根据气象、海况等要求,允许其在安全工况下从事生产;对于辖区内长期从事定线客运的“三无”船舶,要加强教育,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手续,如船舶不符合客运规范,应坚决取缔;对仅船名船号和船籍港标志缺乏或不规范的船舶,就地强制安置符合规范要求的船名船号和船籍港标志。
2)健全机制,扎实推进。积极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健全协调机制,促进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全力以赴,推进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同时,按照疏散堵结合原则,践行“三个服务”,在加强监管同时,把握好“疏”与“堵”的度,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其从事涉海重点水工项目的建设,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
3)是优质服务,严格执法。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厉打击三无船舶的同时,在三无船舶聚集的地点设立联合现场办公点,简化手续,方便船员办事,充分展现良好的海事形象。为解决船员持证的问题,举办数期的船员培训考试,提高船员的整体素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对违反的船舶和人员进行处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罚,按法定程序办理[2] 。
4 相关建议
“三无”船舶涉及的面比较广、情况比较复杂、取缔比较困难,整治工作任重道远。如何才能够有效的遏制或根除三无船舶这一严重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顽疾呢?笔者认为:
1)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需要在立法上进一步的明确,提高有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为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2)要坚持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坚持乡镇船舶县乡管的原则,完善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的格局,加强长效管理,狠抓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使乡镇船舶的管路逐步规范化;
3)进一步密切依靠地方政府,加强交流,主动报告,出谋划策,齐抓共管;
4)把专项整治活动与日常监管活动相结合,对“三无”船舶采取严管重罚;
5)内部清理现有的“三无”船舶资料,核实登记和发证是否与实际相符;
6)加强船舶签证管理工作和对管辖水域巡航检查,对于发现的“三无”船舶,立即禁止其离港,并责令其到指定水域锚泊,查清“三无”的原因;
7)强化源头管理,海事局主动与CCS等船检机构沟通,必要时提前介入,及时为船舶办理登记手续;
8)本着服务水上交通和人名财产安全的原则,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与“三无”船舶业主沟通,要求其配合安装导航设备和监控系统,海事部门可以利用VTS、AIS、CCTV、小船监控系统等对其实施适时监管;
9)建立“三无”船舶的统计制度,按要求逐级汇报,形成完整数据库,并按照标准进行分类,按区别对待和循序渐进原则,逐步对其清理和取缔;
10)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全社会重视水上安全的良好氛围。
作为海事部门,当务之急是要从“打造安全链,编制安全网”,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综合治理目标为手,建立和健全三无船舶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扩展“船舶——船员——行业管理”这一责任链,把它放到整个社会经济运行体系中,有船舶延伸到船舶修造、检验等;有船员延伸到船员学校和培训机构;由行业管理延伸到群众出行问题的解决,建立三无船舶和非客船非法载运有奖举报奖励机制,使各个相关机构成为责任链的一环,让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
此外,要从防堵查救纠五个方面着手,编制水上交通安全网。防: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三无船舶载客的行为的打击,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堵:把住船舶出航前的最后关口,在重点时段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管力量的投放,使三无船舶难以载客启航,把事故隐患堵在关口之外。查: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缩小巡航半径,在客流密集区域加大巡航半径,在客流密集的区域加大巡航力度合理的布置信息化监控,通过视频监控网络扩宽监管视野,做到随时发现问题,有效的解决问题,扩大有效的管理面,同时,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把三无船舶非法载客的行为作为深入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救:按照“一案三制”角度建立和健全水上应急反应体制、机制、法制,加强水上搜救,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大预案的宣贯,开展预案的演练,确保在关键的时刻发挥关键的作用,有效的遏制险情的进一步恶化,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实施沿海水域巡航搜救一体化,进一步的完善手段,提高搜救能力和水平。纠: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加大处罚和整改力度,依法严厉从快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行为,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使防堵查救纠落到实处,从而实现水上交通安全怎么综合治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王成爱.“毒瘤”非根除不可——“三无”船事故隐患面面观 [J],航海,2001(4).
[2] 庄儒仲.让“三无”船舶无立足之地 [J].珠江水运,2001(7).
关键词:“三无船舶”;安全监管;建议
中图分类号:U6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7953(2009)02-0023-03
当前我国港口经济发展迅猛,港口建设项目越来越多,涉海工程项目相继开工,建设规模不断加大。同时,沿海城乡建设的高速发展,带来了砂石市场和沿海回填工程的旺盛需求,参与施工和砂石采运船舶的需求也随之激增。受经济利益驱使,大量“三无”船舶违规参与到沿海港口的施工建设中来,从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国民经济建设,但这些船舶既不能满足海上航行和作业技术要求,又逃避监管,导致事故繁发、损失惨重,成为水上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之一,严重影响了泉州沿海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1 “三无”船舶概况
“三无船舶”系指没有船名、无船籍港和无船舶证书的船舶。此类船舶不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偷漏国家的各项管理费用,严重威胁海上交通安全,妨碍正常船舶的生产运输秩序。“三无”船舶吨位小,船况差,船体结构、设备配置、造船技术都满足不了海上运输要求,船舶和人命安全无法保障,特别是有关规定配备必消防救生设备和航行设备和助航仪器都不能满足,而且船员不适任、多说无经过专业培训、未持有船员证书,整体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经常违章贸然航行和非法载客,成为水上交通安全的一大顽疾。国家有关负责水上交通安全部门是十分重视“三无”船舶的整治和取缔工作,海事部门采取了多种举措对三无船舶进行了打击,但是这一现象依然屡禁不止,险情和事故不断,严重威胁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1] 。
2 “三无”船舶的原因分析
一方面是政府职能部门严令禁止,采取措施严厉打击: 一方面涉及三无船舶的险情和事故发生,威胁人命财产安全。三无船舶为什么屡禁不止呢?究其原因,主要以下六个方面:1)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层次较低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中,只有交通部1995年1月4日颁布的《关于实施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操作性不强,造成执法手段单一,执法难,难执法的被动局面;2)个别政府对三无船舶的危害认识不足,责任未完全落实到位,出现乡镇船舶失管的现象;3)对三无船舶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相当多,包括海事局、公安、渔政、海关、工商、边防等,但责任不够清晰,而且有缺乏统一有效协调机制,监管合力难以形成;4)小型船舶比较陈旧和技术状况普遍比较差的问题普遍比较严重,部分船舶不符合要求,船检部门不愿意检验,致使船舶无法登记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三无”船舶的数量不断增加;5)由于当前我国航运市场和港口经济发展 迅速,各类涉海工程相继开工,带来了砂石市场的旺盛需求,受利益驱使,一些“三无”船舶违规参与到沿海港口的施工建设中来;6)有些地方交通不便,给群众出行造成困难,由于个别船业主安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自行建造三无船舶来满足生活生产的需要,给“三无”船舶提供了生存的空间。
3 主要做法
在地方政府和上级海事部门的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客观分析三无船舶存在的原因,加大力度,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始终保持在高压态势,努力消除这一安全隐患。
1)突出重点,坚持原则。对从事走私、抢劫行为的船舶,不论其是否登记,一律移交或通报海关、公安部处理,未登记的不予登记,已登记的注销登记;对船舶状况差安全隐患大的“三无”船舶给与重点打击,视情给与滞留或重罚增加营运成本,经船检部门检验后不符合规范的 ,可以没收后进行拆解;对于证书不齐全的船舶,其中证书不齐全主要是由于管理机关内部的原因造成的,本着服务重点建设项目的原则,经船检部门评估船舶状况满足船检规范要求和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管理的船舶,在符合一些地区的限制性作业条件时,根据气象、海况等要求,允许其在安全工况下从事生产;对于辖区内长期从事定线客运的“三无”船舶,要加强教育,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手续,如船舶不符合客运规范,应坚决取缔;对仅船名船号和船籍港标志缺乏或不规范的船舶,就地强制安置符合规范要求的船名船号和船籍港标志。
2)健全机制,扎实推进。积极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健全协调机制,促进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全力以赴,推进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同时,按照疏散堵结合原则,践行“三个服务”,在加强监管同时,把握好“疏”与“堵”的度,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其从事涉海重点水工项目的建设,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
3)是优质服务,严格执法。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厉打击三无船舶的同时,在三无船舶聚集的地点设立联合现场办公点,简化手续,方便船员办事,充分展现良好的海事形象。为解决船员持证的问题,举办数期的船员培训考试,提高船员的整体素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对违反的船舶和人员进行处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罚,按法定程序办理[2] 。
4 相关建议
“三无”船舶涉及的面比较广、情况比较复杂、取缔比较困难,整治工作任重道远。如何才能够有效的遏制或根除三无船舶这一严重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顽疾呢?笔者认为:
1)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需要在立法上进一步的明确,提高有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为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2)要坚持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坚持乡镇船舶县乡管的原则,完善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的格局,加强长效管理,狠抓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使乡镇船舶的管路逐步规范化;
3)进一步密切依靠地方政府,加强交流,主动报告,出谋划策,齐抓共管;
4)把专项整治活动与日常监管活动相结合,对“三无”船舶采取严管重罚;
5)内部清理现有的“三无”船舶资料,核实登记和发证是否与实际相符;
6)加强船舶签证管理工作和对管辖水域巡航检查,对于发现的“三无”船舶,立即禁止其离港,并责令其到指定水域锚泊,查清“三无”的原因;
7)强化源头管理,海事局主动与CCS等船检机构沟通,必要时提前介入,及时为船舶办理登记手续;
8)本着服务水上交通和人名财产安全的原则,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与“三无”船舶业主沟通,要求其配合安装导航设备和监控系统,海事部门可以利用VTS、AIS、CCTV、小船监控系统等对其实施适时监管;
9)建立“三无”船舶的统计制度,按要求逐级汇报,形成完整数据库,并按照标准进行分类,按区别对待和循序渐进原则,逐步对其清理和取缔;
10)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全社会重视水上安全的良好氛围。
作为海事部门,当务之急是要从“打造安全链,编制安全网”,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综合治理目标为手,建立和健全三无船舶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扩展“船舶——船员——行业管理”这一责任链,把它放到整个社会经济运行体系中,有船舶延伸到船舶修造、检验等;有船员延伸到船员学校和培训机构;由行业管理延伸到群众出行问题的解决,建立三无船舶和非客船非法载运有奖举报奖励机制,使各个相关机构成为责任链的一环,让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
此外,要从防堵查救纠五个方面着手,编制水上交通安全网。防: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三无船舶载客的行为的打击,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堵:把住船舶出航前的最后关口,在重点时段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管力量的投放,使三无船舶难以载客启航,把事故隐患堵在关口之外。查: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缩小巡航半径,在客流密集区域加大巡航半径,在客流密集的区域加大巡航力度合理的布置信息化监控,通过视频监控网络扩宽监管视野,做到随时发现问题,有效的解决问题,扩大有效的管理面,同时,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把三无船舶非法载客的行为作为深入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救:按照“一案三制”角度建立和健全水上应急反应体制、机制、法制,加强水上搜救,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大预案的宣贯,开展预案的演练,确保在关键的时刻发挥关键的作用,有效的遏制险情的进一步恶化,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实施沿海水域巡航搜救一体化,进一步的完善手段,提高搜救能力和水平。纠: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加大处罚和整改力度,依法严厉从快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行为,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使防堵查救纠落到实处,从而实现水上交通安全怎么综合治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王成爱.“毒瘤”非根除不可——“三无”船事故隐患面面观 [J],航海,2001(4).
[2] 庄儒仲.让“三无”船舶无立足之地 [J].珠江水运,2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