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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镇去年劳动纠纷案件有800多件,其中一半以上是经济补偿方面的案件。经济补偿金纠纷已成为劳资关系中越来越突出的问题。”作为农民工代表的曾香桂广泛走访了当地的法庭和人力资源部门之后,对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方式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曾香桂是全国人大广东代表团的三个农民工代表之一,这名来自湖南邵阳的姑娘1999年到广东东莞打工,在一家公司坚持了13年。13年间,她从文员、副主任、主任、副经理、经理,到如今成为公司的团总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无论职务如何变化,她都与一线职工同吃同住同劳动。她了解每一个员工的困难和诉求。她的贴心、友爱感动着身边的工友。2003年,公司内部举行了一次民主选举,她以高票当选了工会副主席,后来晋升为工会主席。从此,曾香桂在公司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为员工争取更大的权益,尽量让员工感到贴心。
这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她的建议都是关于基层劳动者的利益和实际困难及其对策。她带来的两份建议,一份是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中的补偿金发放方式的问题。另一份是外地农民工子女应有在全国范围内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说起辞退劳动者时的经济补偿金问题,曾香桂感触颇深。她说,在劳动合同法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不少劳动者在被解除劳动关系时,并没有得到法律规定的应有的经济补偿,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一方面是用人单位无法相对准确地预估经济补偿金准备拨备,如果倒闭就会导致补偿金难以落实,或者企业需要集中支付补偿金时,资金严重不足。“比如一个企业有1000人,宣布破产时,它的员工基本都是12年以上的老员工,即使按职工平均工资计算,那么它至少需要准备2100万元以上的补偿金。”
“另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经济补偿金的利益冲突,容易相互较量,影响劳动关系和谐。”曾香桂说。
为此,曾香桂建议,加强劳动者和企业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教育。同时,设立经济补偿保障基金,由劳动保障部门联合财政、工会及用人单位等方面代表组成管理委员会对此进行管理。在征收和运行方面,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一定比例向企业征收,并给予合理的利息,专款专用,收支分离,由财政部门拨付给劳动保障部门按实际情况依法应用,落实在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即无违规过错被“炒鱿鱼”者的身上。
曾香桂是全国人大广东代表团的三个农民工代表之一,这名来自湖南邵阳的姑娘1999年到广东东莞打工,在一家公司坚持了13年。13年间,她从文员、副主任、主任、副经理、经理,到如今成为公司的团总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无论职务如何变化,她都与一线职工同吃同住同劳动。她了解每一个员工的困难和诉求。她的贴心、友爱感动着身边的工友。2003年,公司内部举行了一次民主选举,她以高票当选了工会副主席,后来晋升为工会主席。从此,曾香桂在公司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为员工争取更大的权益,尽量让员工感到贴心。
这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她的建议都是关于基层劳动者的利益和实际困难及其对策。她带来的两份建议,一份是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中的补偿金发放方式的问题。另一份是外地农民工子女应有在全国范围内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说起辞退劳动者时的经济补偿金问题,曾香桂感触颇深。她说,在劳动合同法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不少劳动者在被解除劳动关系时,并没有得到法律规定的应有的经济补偿,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一方面是用人单位无法相对准确地预估经济补偿金准备拨备,如果倒闭就会导致补偿金难以落实,或者企业需要集中支付补偿金时,资金严重不足。“比如一个企业有1000人,宣布破产时,它的员工基本都是12年以上的老员工,即使按职工平均工资计算,那么它至少需要准备2100万元以上的补偿金。”
“另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经济补偿金的利益冲突,容易相互较量,影响劳动关系和谐。”曾香桂说。
为此,曾香桂建议,加强劳动者和企业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教育。同时,设立经济补偿保障基金,由劳动保障部门联合财政、工会及用人单位等方面代表组成管理委员会对此进行管理。在征收和运行方面,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一定比例向企业征收,并给予合理的利息,专款专用,收支分离,由财政部门拨付给劳动保障部门按实际情况依法应用,落实在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即无违规过错被“炒鱿鱼”者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