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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95年5—7月,我们对某县1994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时,一桩将税款私存达217,267.52元,并被分次提取挪用累计金额44,570.46元的问题被发现了。 核实帐户 顿生疑窦 5月24日我们延伸审计该县土地局1994年度耕地占用税帐时,发现1994年7月22日和8月22日分别将耕地占用税20,600元和63,573.30元存入县财政局农税股在县城市信用社开的帐户(帐号为“10130024”)引起了我们的怀疑。因为我们在审县财政局农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