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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水务局是兴和县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和河道、湖泊、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主管全县防汛防旱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管理。主要职责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水利工作的行政规章,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组织制订全县水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订全县河、湖泊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参与城镇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