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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和“韵部”在历史上存在继承的关系,没有大小之分。所谓“韵”小“部”大,是没有注意语音研究时赋予“韵部”的衍生用法与“韵部”的基本含义之间的关系。实际上,语音史研究中所使用的“韵部”就是韵书中“韵部”的“举平以赅上去”。在基本含义上“韵”和“韵部”是同实异名的关系,它们首先是韵基相同,是否区别声调要看所服务的文体。诗韵区别声调,词韵和曲韵不区别声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