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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美丽同事件”,熟悉物业管理和业主维权历史的人们都不会陌生,其所带来的冲击余波犹在。在《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十周年之际,当我们重新审视物业管理发展历程的时候,“美丽同事件”必然是一个难以回避的历史事件。美丽园事件之所以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不仅在于其是第一个业委会在物业费纠纷中胜诉的案子,还在于其发生的社会背景以及事件过程中的“连环套”和“案中案”的复杂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