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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备考制举的时间上限不是“元和初”而是永贞元年冬,备考时段亦不是“累月”而应是比之更长的时间。白氏“罢校书郎”的因由乃三年任满后自行解职,其“应制举”的动机在于缩短选限并享受制举登第的好处。《策林》七十五门非元稹与白居易合作其制的作品,其著作权完全归属白居易。白居易以第四名、乙等的成绩中考;登第后所授之周至县尉乃较常人为上的美职,这为其日后进身朝廷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