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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报道:国内首例《金庸作品集》著作权人起诉盗版者侵权案,日前由朝阳法院下发判决书,判原告广州出版社胜诉。法庭要求被告北京中书出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报道杂志社北京书刊发行部,各赔偿经济损失及本案诉讼中合理支出各3.8万元。原告代理律师刘兴成拿到判决书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判得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