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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的《若干意见》,是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战略部署。
深刻理解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
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对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在基层的延伸,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基层贯彻落实的生动实践。自治区党委谋划部署基层治理遵循了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基层治理中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坚持人民主体、人民中心、人民当家做主三位一体基层治理的价值取向,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三是坚持政治统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会贯通的基层治理方式;四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五是坚持法治规范、保障、促进、引领四位一体的基层治理保障。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贴近实际,构思长远,事关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安定有序,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是我们推进基层治理的根本制度遵循。
精准构建基层治理五大体系
社会治理体系由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评价体系和保障体系五个部分构成。其中,组织體系是主体,制度体系是依据,运行体系是路径,评价体系是标准,保障体系是支撑。它们既相对独立,又互为一体,互相制约且互相推动。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的《若干意见》正是聚焦这一体系建设目标,提出了制度性的建设方案。一是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组织体系。二是健全完善乡村治理、社区治理、宗教治理、校园治理、企业治理、社团治理的制度体系。三是明确“1+6”基层治理的责任分工,由自治区民政厅、农村农业厅、民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推动任务落实的运行体系。四是由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将基层治理纳入自治区效能目标考评考核范畴,检验、评价、导引、规范、监督与推动基层治理,建立考核评价体系。五是由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政法委、编办、财政厅、司法厅、网信办着力完善人才、监督、法治和信息化支撑为关键内容的保障体系。我们要深刻理解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着力构建新时代宁夏基层治理新格局。
着力提高基层治理六大能力
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实践探索,积极作为,着力提高基层治理六大能力:一是提高统筹谋划能力。善于运用战略思维、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基层治理,提高基层治理整体性、协同性。二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探索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增强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本领。三是提高改革创新能力。善于用改革的思路破解难题,在新起点上实现基层治理的新突破。四是提高政策把握能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策法律素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政策手段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五是提高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打造社会治理“撒手锏”,运用“互联网+基层治理”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手段,提升基层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六是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建设网宣铁军和网络新媒体矩阵,创新完善“三同步”工作机制,妥善处置各类敏感舆情,不断提高宣传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要准确掌握全会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重点任务,对标对本,始终把基层治理工作放在建设“平安宁夏”的大局中去推进,把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而努力奋斗。G
(执笔人:丁国栋)
责任编辑:石 雷
深刻理解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
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对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在基层的延伸,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基层贯彻落实的生动实践。自治区党委谋划部署基层治理遵循了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基层治理中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坚持人民主体、人民中心、人民当家做主三位一体基层治理的价值取向,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三是坚持政治统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会贯通的基层治理方式;四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五是坚持法治规范、保障、促进、引领四位一体的基层治理保障。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贴近实际,构思长远,事关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安定有序,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是我们推进基层治理的根本制度遵循。
精准构建基层治理五大体系
社会治理体系由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评价体系和保障体系五个部分构成。其中,组织體系是主体,制度体系是依据,运行体系是路径,评价体系是标准,保障体系是支撑。它们既相对独立,又互为一体,互相制约且互相推动。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的《若干意见》正是聚焦这一体系建设目标,提出了制度性的建设方案。一是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组织体系。二是健全完善乡村治理、社区治理、宗教治理、校园治理、企业治理、社团治理的制度体系。三是明确“1+6”基层治理的责任分工,由自治区民政厅、农村农业厅、民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推动任务落实的运行体系。四是由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将基层治理纳入自治区效能目标考评考核范畴,检验、评价、导引、规范、监督与推动基层治理,建立考核评价体系。五是由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政法委、编办、财政厅、司法厅、网信办着力完善人才、监督、法治和信息化支撑为关键内容的保障体系。我们要深刻理解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着力构建新时代宁夏基层治理新格局。
着力提高基层治理六大能力
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实践探索,积极作为,着力提高基层治理六大能力:一是提高统筹谋划能力。善于运用战略思维、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基层治理,提高基层治理整体性、协同性。二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探索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增强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本领。三是提高改革创新能力。善于用改革的思路破解难题,在新起点上实现基层治理的新突破。四是提高政策把握能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策法律素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政策手段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五是提高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打造社会治理“撒手锏”,运用“互联网+基层治理”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手段,提升基层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六是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建设网宣铁军和网络新媒体矩阵,创新完善“三同步”工作机制,妥善处置各类敏感舆情,不断提高宣传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要准确掌握全会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重点任务,对标对本,始终把基层治理工作放在建设“平安宁夏”的大局中去推进,把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而努力奋斗。G
(执笔人:丁国栋)
责任编辑:石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