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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出台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明确了“宽容失败”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未实现预期目标,但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未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恶意串通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追究责任,不作负面评价。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媒体热议,“宽容失败”与鼓励改革创新,